A 05/06-10

立法會

議程

2005年12月7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5年註冊外觀設計條例(修訂附表)規例》215/2005
2.《2005年商標條例(修訂附表1)規例》216/2005
3.《2005年專利條例(修訂附表1)令》217/2005
4.《2005年集成電路的布圖設計(拓樸圖)(合資格國家、領域或地方的指定)(修訂)規例》218/2005
5.《2005年圖書館指定(第2號)令》219/2005
6.《2005年儲稅券(利率)(第9號)公告》220/2005

其他文件

1.第36號緊急救援基金截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受託人的報告和經審計帳目報表及審計署署長報告書
(由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提交)

2.第37號二零零四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
菲臘牙科醫院管理局年報和該醫院的經審計帳目報表
及核數師報告
(由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提交)

II. 質詢

1. 李國麟議員問:

據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最近對用完即棄塑膠餐具進行抽查,結果顯示約一半的樣本含有大量塑膠廢物,當接觸到高溫、油脂或酸性物質時,會釋放有毒及致癌化學物質。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本地使用的用完即棄塑膠餐具的產地來源及有關的市場份額;

    (二)鑒於食物環境衞生署在過去3年曾抽取30個用完即棄塑膠容器樣本作化學測試,請說明這些測試的詳情和具體結果,以及有沒有計劃加強抽驗;及

    (三)會不會立法規定用完即棄塑膠餐具的包裝標籤須包括產品的原材料、耐熱度和耐酸度等資料,以便餐飲業人士及消費者知所選擇?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2. 陳鑑林議員問:


一家本地財團於本年7月出售本港貨櫃碼頭業務的部分權益予新加坡港務局,並於上月投資超過100億港元擴建位於深圳鹽田港的貨櫃碼頭。關於這方面,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沒有與該財團接觸,瞭解它減持本港貨櫃碼頭業務的原因;

    (二)有沒有評估港商把業務北移對本港的經濟前景的影響;若有,評估的結果是甚麼;及

    (三)有甚麼措施保持香港港口業務的競爭力?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3. 郭家麒議員問:


有醫院管理局(簡稱"醫管局")的前線醫生向本人反映,醫管局正考慮重整本港公立醫院服務,此舉對員工造成困擾及影響士氣。關於公立醫院提供的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醫管局是否正重整本港公立醫院各項服務,包括急症室服務;若然,重整的理由是甚麼;哪些服務因供過於求或求過於供而須重組,以及就重整有關服務有何具體安排、曾進行評估的結果及有關的數據是甚麼;

    (二)過去3年,全港各公立醫院各項主要服務的使用率,並按病症列出分項數字;及

    (三)過去3年,醫管局就包括律敦治醫院、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及其他醫院在內的醫院服務、人手及撥款等方面所削減的資源,以及有沒有評估有關的削減對臨床服務的影響?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4. 李國英議員問:


下星期本港將舉行世界貿易組織第六次部長級會議。鑒於過往在世界各地舉辦這項會議時有發生示威、暴力、甚或恐怖襲擊事件,引致數以百計的人受傷,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各公立醫院將會採取的應變措施,請詳細說明急症室、專科部門、手術及住院服務方面的特別安排;

    (二)各公立醫院的手術和住院服務可能會受到的影響,以及有何措施將影響減至最低;及

    (三)會否與各輔助醫療機構、私家醫院及國際救援組織合作,以應付需治療眾多傷者的情況;若會,詳情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5. 馮檢基議員問:


關於公眾諮詢及民意調查,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各政策局及部門有否統一指引及標準,訂明須在甚麼情況下進行公眾諮詢及民意調查,以及確保這些諮詢和調查的過程和結論的獨立和公正性;若有,詳情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以及有何機制確保它們所擬訂的問卷內容不偏不倚及沒有引導性;

    (二)在甚麼情況下會考慮委託非政府機構進行民意調查;當局與該等機構就有關民意調查的整體工作如何分工,包括問卷內容是否由該等機構設計,以及調查結論是否由它們獨立撰寫;若然,當局如何確保有關機構不會因爭取政府在日後委託它們進行民意調查,而在設計問卷時偏重政府意向,或在撰寫調查結論時傾向政府意願;若否,當局如何確保調查的獨立和公正性;及

    (三)當局在日後公布由政府親自或委託非政府機構進行的民意調查結果時,會否確保不會選擇性發放對當局有利的部分,以及同時一併公布調查的所有相關資料,包括研究方法、受委託機構名稱、問卷全文及設計者、調查日期、抽樣方法、樣本數目、回應比率和誤差範圍等,以便公眾監察;若否,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6. 劉江華議員問:


關於提高公共小巴營運安全,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由於現時部分石油氣公共小巴的出產車廠沒有提供車輛型號評定證書,以致有關的車主未能為他們的小巴安裝合規格的安全帶,這些小巴數目佔全港石油氣公共小巴總數的百分比;

    (二)會否研究如何協助有關的車主向車廠索取所需資料,使他們可盡快為這些小巴安裝安全帶;及

    (三)會否考慮盡快協助全港公共小巴的車主為他們的小巴安裝安全帶,並就乘客須在公共小巴佩戴安全帶加強宣傳教育?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7. 單仲偕議員問:


美國、加拿大、澳洲及部分歐洲國家均已開放頻率介乎26.96和27.41兆赫的頻帶(稱為"市民波段"),供市民使用無線電對講機作短程雙向通訊,而當地的有關頻譜管理機構均有指定第9頻道作緊急通訊用途,並派員長期監聽有關通訊內容,以確保救援部門可第一時間提供救援服務。鑒於當局正打算開放市民波段並指定第9頻道只限作緊急通訊用途,例如供郊遊人士在遇事時使用,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會否參照上述國家的做法,派員長期監聽第9頻道;若會,詳情為何,包括將由哪個部門負責監聽;若否,原因為何;

    (二)當局會否在偏遠地區及熱門遠足路線安裝天線,確保監聽人員可清晰地接收到求救信息;若會,將於哪些地點安裝天線,以及預計安裝工程何時竣工;及

    (三)當局如何教導公眾(尤其是郊遊人士)認識第9頻道只限作緊急通訊用途和正確使用該頻道,例如會否與非政府團體合作,以及有關工作的時間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8. 張文光議員問:


關於本地高等教育院校("院校"),特別是香港教育學院("教院"),採用大學名稱("正名")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院校須符合哪些條件、程序和法例,才能取得自我評審學位課程("自評") 及正名的資格;

    (二)處理院校申請正名的機構及其成員組合;院校在不服正名申請的結果或與該機構就有關的申請出現爭議時,是否有申訴的機會;若有,所涉的程序;若否,如何確保院校的申請獲得公平公正處理;

    (三)已取得自評資格的院校,是否須主動提出申請,還是須獲政府或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同意,才能申請正名資格,以及所涉過程的詳情;

    (四)教院已取得自評資格,是否符合正名資格;若然,該學院正名的時間表和程序;若否,教院尚須符合哪些條件、程序和法例才可正名,以及有關的條件與其他大學獲得正名資格的條件是否有分別;

    (五)本地各大學在取得自評資格至正名的相距時間;有沒有院校在取得自評資格後,至今未能正名;若有,所涉院校的名稱及未能正名的原因,以及它們是否知悉有關的原因,以便作出檢討;及

    (六)同樣獲自評資格的大學及其他院校在開辦課程、頒授學位、學術地位、教職員的薪酬福利,以及申請政府撥款等方面是否有法律規定;若然,適用於這些大學的規定是否與適用於該等院校的規定有所分別;若有分別,詳情為何,以及當局會否因教院正名而需提供額外撥款?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9. 王國興議員問:


根據現行法例,建築地盤內某些類別的機械(如推土機、搬土機等)只可由曾經參加有關的認可訓練課程,並獲課程舉辦機構簽發有效證書的人士操作。本人收到不少投訴,指為建造業工人而設的課程和測試均只在日間舉行,影響他們的生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每類機械的持證人數目及認可課程舉辦機構的名稱;

    (二)就每類機械發出而有效期分別在本年內和未來兩年每一年內屆滿的證書數目;

    (三)當局根據甚麼準則審批課程舉辦機構的資格;及

    (四)會否檢討現行有關簽發證書的制度,包括縮短課程的時間、增加課程舉辦機構的數目和減低課程收費等?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10. 何俊仁議員問:


關於醫院管理局透過各醫院聯網提供的醫療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各醫院聯網所服務的人口、每1 000人的普通科病床、醫生及護士數目,以及各聯網所獲的撥款額;

    (二)現時在每1 000人的病床數目及醫護人手和所獲的撥款額均為最少的聯網,在所得的資源上較其他聯網少的原因,以及為使該聯網提供的服務達到各聯網的平均水準而需增加的醫護人手及資源;及

    (三)當局有否計劃改善資源最短缺的醫院聯網所提供的服務,以及擴建在該聯網的醫院;若有,計劃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1. 何鍾泰議員問:


據報,近日有公共小巴司機涉嫌危險駕駛而導致嚴重交通意外,當中有小巴乘客更因未有按法例規定佩戴安全帶而身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公共小巴乘客須佩戴安全帶的法例在去年8月實施後,乘客因沒有遵守該規定而被檢控的個案數目;

    (二)過去3年,涉及公共小巴(包括專線小巴及非專線小巴)並引致傷亡的交通意外總數,以及有沒有上升趨勢;及

    (三)過去3年,涉及公共小巴違例超越雙白線、超速行駛及衝紅燈的交通意外總數?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2. 余若薇議員問:


上月7日,政府宣布已決定將一幅位於沙田、面積約4 240平方米的土地,以私人協約方式和1,000元的象徵式地價批予鄉議局,作興建鄉議局新大樓之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決定批地前,有否考慮鄉議局的財政狀況;若有,考慮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二)鄉議局在遷入新大樓後,須否把大樓現址的土地交還政府;若然,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過去5年,地政總署以私人協約方式和象徵式地價批出土地予非牟利組織的個案的詳情,包括承批人名稱、地段面積和位置、地價、土地用途和租契屆滿年期?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13. 鄺志堅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在1997年至2004年期間:
    (一)按行業、職業及學歷程度(中三或以下、中四至中七、大專或以上)劃分,40至49歲和50至59歲兩個年齡組別的就業人數;及

    (二)按之前從事的行業劃分,上述組別的失業人數?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14. 馬力議員問:


自2000-01學年起,獲公帑資助的中、小學可申請學校發展津貼("津貼"),用於僱用外間服務或聘請常額編制以外的臨時人手,以減輕教師的工作量,令他們有更多空間致力推行下述3大重要項目:課程發展、提高學生的語文能力,以及照顧學生不同和特殊的學習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個學年,每年分別用於上述3個項目的津貼款額及其百分比;

    (二)過去3個學年,每年用於聘請職員的津貼款額及其百分比,以及這些職員的總數及按工作性質分類的人數;及

    (三)有否評估向學校提供津貼對減輕教師的工作量的成效;若有,評估的結果?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5. 張學明議員問:


本年6月底,只要申請把土地勾出作拍賣或招標的人士就某幅土地的出價不低於當局評定該幅土地的公開市場價格的80%,當局便會接納有關的勾地申請。自該措施實施以來,當局只接獲數宗勾地申請,而在9月和10月更沒有接獲申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申請不踴躍的原因;若有,評估的結果,以及當局將有何改善措施;及

    (二)會否考慮恢復定期拍賣土地,以確保達到賣地收入的目標?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6. 李永達議員問:


自《政制發展專責小組第五號報告》發表後,有關官員連日來均有舉行記者招待會、出席電台節目及立法會和區議會會議,藉以解釋該報告的內容。關於政府向公眾解釋該報告的內容及收集意見,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就該報告的建議進行獨立民意調查;若會,何時進行;若否,原因為何;

    (二)會否在全港18個行政區舉行居民大會,讓有關官員解釋該報告的內容及收集居民的意見;若否,他們會否出席由民間團體在地區舉行的論壇或居民大會,以收集居民的意見;及

    (三)會否就市民提出有關普選時間表的要求進行民意調查及公眾諮詢,以瞭解市民可接受的普選時間表,從而向中央政府反映香港市民對普選時間表的訴求?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制事務局局長

*17. 譚香文議員問:


關於遷建政府總部,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現時在政府總部為政府車輛及公務員自用車輛提供的泊車位總數,以及各車場的面積及位置;

    (二)沒有在政府總部獲配車位的政府車輛及公務員自用車輛出入該處的每日架次和所涉載客量;及

    (三)在第(一)及(二)項所述車輛中,會獲配添馬艦新政府總部泊車位的車輛數目,以及所涉車輛數目佔新政府總部泊車位總數的百分比?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18. 李華明議員問:


公眾地方潔淨罪行的定額罰款自2003年6月底增至1,500元以來,截至本年8月底,7個政府執法部門共發出約55 100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上述期間,該等執法部門每年分別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的數目;

    (二)未有按該等通知書繳交罰款的個案數目,並按欠繳罰款的原因列出分項數字;及

    (三)有否每年檢討各政府部門在執行關於公眾地方潔淨罪行的法例時的情況;若有,各部門在執法時遇到的主要困難及解決方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9. 鄭家富議員問:


關於專營巴士的乘客量,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車費為9.9元或以下、介乎10元至14.9元及15元或以上的巴士路線現時的平均每日乘客總人次分別為何;

    (二)哪些路線有向即日乘搭同一路線(或同一組別路線)回程,而且在去程時使用八達通卡預繳回程車費的乘客提供優惠、有關優惠的詳情、該等路線現時的平均每日乘客總人次,以及享用此優惠的總人次;

    (三)哪些路線有向即日乘搭同一路線(或同一組別路線)回程的乘客提供回程車費優惠,而無須他們在去程時預繳回程車費、有關優惠的詳情、該等路線現時的平均每日乘客總人次,以及享用此優惠的總人次;及

    (四)鑒於部分專營巴士公司曾實施長者在假日以1元便可乘車的車費優惠,並已於本年6月1日取消該優惠,在這項優惠取消之前及之後的3個月這兩段期間,有關路線在假日的平均每日長者乘客總人次分別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20. 陳偉業議員問:


據報,南韓當局在本年7月26日驗出從中國入口的活鰻魚及鰻魚製品含有孔雀石綠,並已禁止這些食品入口。香港政府沒有即時禁止鰻魚製品從內地入口,亦沒有進行有關的化驗。直至廣東省當局在8月16日回收出口鰻魚製品,政府才於翌日呼籲市民暫時不要進食鰻魚,但仍沒有禁止鰻魚製品入口。然而,在8月26日,政府在憲報刊登即日生效的《2005年食物內有害物質(修訂)規例》,禁止在本港出售含有孔雀石綠的食物。本人獲悉,政府隨後查封或沒收大批在該規例生效前合法入口的鰻魚製品,並警告商戶若被證實出售含孔雀石綠的鰻魚製品,可能會被檢控。有關商戶因未能出售這些鰻魚製品而損失慘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規管食物含孔雀石綠的政策前鬆後緊的原因;

    (二)有何法理依據查封或沒收商戶在上述規例生效前合法入口的鰻魚製品;及

    (三)會否向有關商戶作出賠償;若會,有關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議員議案
  1. 民主政制

    楊森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鑒於香港市民多次上街遊行,爭取雙普選,本會促請香港特區政府認真考慮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交報告,反映香港市民對普選的強烈訴求,並在報告中提出香港市民可接受的普選時間表及路線圖,使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全體議員能盡快由普選產生。

    出席的政府官員:政制事務局局長

  2. 致力改善空氣質素

    田北俊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繼去年本人提出的"積極減低空氣污染"議案獲本會通過後,本人於今年3月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下稱"政協")上,聯同另外92位政協委員就"共同解決跨境空氣污染"聯署提案,並得到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積極回應,表示將繼續統籌和協調這方面的工作,推動粵港環保合作;就此,本會促請政府加緊採取下列措施以作配合,從而遏止本港及珠三角區域的空氣質素持續惡化的趨勢:

    在加強粵港合作方面:

    (一)致力令原定於2010年達致的4類污染物的減排目標盡早實現;

    (二)盡快正式啟動珠三角區域空氣質素監測網絡及其他有效措施,以便早日統一粵港兩地的廢氣排放標準和監管制度;

    (三)早日落實排污交易試驗計劃;

    (四)與內地當局加緊商討,為在珠三角區域廠房內安裝空氣污染控制系統的廠商,提供相關系統折舊稅務減免;

    (五)與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緊密合作,推動區域空氣污染防治工作;

    在本地方面:

    (六)立法規定停車熄匙,並優先規管私家車和政府車輛的空轉引擎導致廢氣排放的問題;及

    (七)在不會加重市民和工商界電費負擔的前提下,敦促兩間電力公司加快各項減排工程和使用更環保的燃料,使原定於2010年達致的減排目標得以盡早實現。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蔡素玉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繼去年"之後加上"由";在"本人提出"之後加上",經其他議員修正";在"有效措施,"之後加上"並增加監測資料發放的透明度,";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之後加上"和廣東省環境保護局";在"政府車輛"之後加上"及車輛在學校和醫院範圍內";在"廢氣排放的問題;"之後刪除"及";及在"更環保的燃料"之後加上";(八) 進一步推動石油氣小巴資助計劃及將該計劃擴展至輕型客貨車;(九) 研究增撥土地興建石油氣加氣站;(十) 積極研究及發展應用可再生能源,制訂可再生能源政策,設定可再生能源使用量目標,要求兩間電力公司依循該政策和目標,並於管制計劃協議中規定電力公司發電時使用可再生能源的比例,以及提供經濟誘因,鼓勵電力公司使用更多可再生能源;同時制訂措施,促進可再生能源設備併入供電網絡;(十一) 積極引入其他種類的環保車輛和環保燃油,以及制訂相關的鼓勵措施;(十二) 積極研究增加車輛黑煙罰款的可行性;(十三) 制訂全面而有效的節約能源('節能')政策,由政府帶頭在各部門實行節能措施,並提高節能目標,以推動整個社會參與節能;(十四) 盡快落實政府與業界已達成共識的含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產品的規管計劃;(十五) 加強測試車輛廢氣排放,確保車輛符合本港廢氣排放標準;及(十六)加快推行'室內空氣質素管理計劃',並與工商界合作,積極推動計劃,從而避免惡劣室內空氣質素損害市民健康"。

    就蔡素玉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林健鋒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八)"之後刪除"進一步推動",並以"延長"代替;在"石油氣小巴資助計劃及"之後刪除"將該計劃擴展至",並以"推動"代替;在"(九)"之後刪除"研究",並以"加快"代替;及在"積極引入"之後刪除"其他種類的環保車輛和",並以"以汽油和電力混合推動,以及使用氫或天然氣等作燃料的環保車輛,包括中重型貨車及巴士;並提供稅務優惠和引入"代替。

    (ii)單仲偕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粵港兩地的"之後加上"燃料及";在"防治工作;"之後加上"(六) 設立一個可接受商界捐款的等額補助基金,用以鼓勵和資助珠三角區域的廠商開發和推廣廢氣治理設備,以及推行有助潔淨珠三角區域空氣的項目,並同時成立專責委員會管理該基金;";刪除原有的"(六)",並以"(七)"代替;及刪除原有的"(七)",並以"(八)"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