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5/06-11

立法會

議程

2005年12月14日星期三上午11時正

I. 提交文件

附屬法例/文書法律公告編號
1.《2005年電影檢查(調低費用)規例》221/2005
2.《2005年公眾衞生及市政(將地方撥作公眾遊樂場地用途)(第3號)令》222/2005
3.《2005年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修訂附表4)(第3號)令》223/2005


其他文件

1.第38號-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
二零零四至二零零五年度報告及帳目
(由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提交)

2.第39號-社會工作訓練基金受託人
就該基金提交截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
第四十四年度報告
(由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提交)

3.第40號-香港藝術發展局
2004-2005年度年報
(由民政事務局局長提交)

4.第41號-地產代理監管局
二零零四至二零零五年度年報
(由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提交)

5. 《〈2005年收入(自訂車輛登記號碼)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
(由法案委員會主席陳鑑林議員提交)


II. 質詢

1. 劉秀成議員問:


入境事務處現時採用的智能身份證閱讀器,透過將持證人的手指指紋與儲存於他們的身份證內的指紋資料核對,核實他們的身份。據悉,這個核實身份方法對一些市民並不適用,以致他們不能使用旅客自助出入境檢查系統(俗稱"e-道")辦理出入境手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不能以閱讀器核實身份的智能身份證持有人數目,以及該數字佔持證人總數的百分比,並按他們的性別和所屬年齡組別列出分項數字;

    (二)鑒於當局在推行香港智能身份證換領計劃前曾委聘顧問進行可行性研究,該研究有否察覺上述問題;若有察覺,為何當局在決定載於智能身份證內的生物特徵時仍選用指紋;若沒有,政府可否向該顧問索償;及

    (三)上述問題的成因是甚麼,以及可否藉技術提升解決上述問題;若可以解決,涉及多少費用;若不可以,有沒有參考外國的有關做法,尋求其他解決方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2. 劉千石議員問:


政府在1999年推出非公務員合約僱員計劃,以容許部門首長以定期合約方式,在公務員編制以外聘請人手,應付短期、或無須長期保留人手,或只需僱用非全職人手的服務需求,又或正在檢討或有可能改變的服務。然而,本人得悉不少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在同一職位連續受聘超過3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不會更改這計劃的適用範圍;若會,更改的詳情;若不會,如何改變上述連續受聘並不符合這計劃原有目的的情況;

    (二)有甚麼措施防止部門首長濫用這計劃;及

    (三)會不會考慮把有長期需求的非公務員合約職位轉為公務員編制的職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3. 何俊仁議員問:


一名男子於去年7月在青嶼幹線某路段以時速97公里駕駛車輛,車速超過有關路段的每小時80公里速度限制,因而被檢控和定罪。他隨後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法官於去年9月裁定上訴人得直,原因是有關路段的每小時80公里車速限制因當局未有依法在憲報刊登公告而屬無效,有關的車速限制交通標誌因此對上訴人構成誤導。律政司其後沒有就這項裁決提出上訴,而當局仍未就有關路段的車速限制在憲報刊登公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在決定不上訴後,為甚麼沒有隨即就有關的車速限制在憲報刊登公告;

    (二)自去年9月以來,警方有沒有以駕駛者的車速超過有關路段的車速限制為由,對他們提出檢控;若有,檢控的數字,以及根據甚麼車速限制提出檢控;及

    (三)鑒於當局沒有就有關的車速限制在憲報刊登公告,警方執法時所持的法理依據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4. 周梁淑怡議員問:


據報,自從內地城市的居民陸續獲准按"個人遊"計劃到香港以來,內地行乞集團在本港的活動日趨活躍。在中區、銅鑼灣、尖沙嘴及旺角等人流密集地區,有不少身體殘缺人士或老人當街行乞。當中部分人士受集團式操控,有人替他們"把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2003年8月實施"個人遊"計劃以來,每年因在本港行乞而被警方拘捕的內地人數;當中有多少人被成功檢控,以及法庭一般向他們判處甚麼刑罰;

    (二)警方對受操控的內地行乞集團掌握了甚麼資料;有沒有與內地公安部門建立溝通機制,以合力防止有關集團來港活動,或禁止因在港行乞而被捕的內地人士在特定時間內再次來港;及

    (三)鑒於自本年11月起"個人遊"計劃已進一步放寬至成都、濟南、瀋陽及大連四個城市,並會在未來陸續開放予"泛珠三角"其餘地區,警方將會採取甚麼相應措施,防止內地行乞集團藉此增加在本港活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5. 鄺志堅議員問:


近日有金融管理局前任高級職員在離職半年後,加入私人銀行工作。關於法定監管機構前任高級職員在離職後從事外間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機構劃分,現時在薪酬待遇方面等同首長級公務員的法定監管機構高級職員的職位和數目;

    (二)各法定監管機構有沒有對第(一)項所述的高級職員在停止職務後從事外間工作作出規管;若有,詳情是甚麼,以及是否與政府現時對首長級公務員的同類規管設有相同規定;若沒有規管或規定不同,原因是甚麼;及

    (三)鑒於政府打算在明年1月1日起實施關於規管首長級公務員在停止政府職務後從事外間工作的修訂政策及安排,這些政策及安排的適用範圍會否擴展至上述監管機構的高級職員;若否,原因是甚麼,以及政府會否考慮擴展該適用範圍?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6. 吳靄儀議員問:(譯文)

在1999年年底,政府與華特迪士尼公司成立了一間合營公司  香港國際主題公園有限公司(簡稱"主題公園公司"),以興建和營辦香港迪士尼樂園。政府當局在供本會財務委員會於1999年11月26日的會議討論的文件表明,將會委任兩名獲雙方股東接納的獨立非執行董事加入主題公園公司董事局。據報,有關委任尚未作出。關於主題公園公司的管治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為何至今仍未委任獨立董事,亦無定期告知本會此方面進展;

    (二)自主題公園公司成立以來,當局曾為委任獨立董事做過甚麼工作;及

    (三)會否按照公共財政應具透明度及問責性的原則,公布主題公園公司自成立以來所有的董事報告及經審計的財務報表;若會,將於何時公布;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7. 霍震霆議員問:

鑒於日前有單車公路賽參加者在比賽時與公共小巴相撞而身亡,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在日後舉行的單車公路賽採取甚麼措施,以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及

    (二)當局現時容許用作單車比賽場地的地點,以及會否增加單車比賽及訓練的設施;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民政事務局局長

*8. 單仲偕議員問:


關於政府甄選承辦商進行資訊科技項目,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批出多少份資訊科技項目合約;其中有多少份由完全符合有關招標文件所訂技術規格的標書中投標價最低的承辦商投得;及

    (二)鑒於採用較先進的技術對資訊科技項目會帶來更多好處(如可供使用的年期較長、日後改良的空間較大等),當局在評審標書時,如何評估及比較以下兩類標書的成本效益:所用技術相對先進但投標價較高的標書,以及所用技術相對落後但投標價較低的標書?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工商及科技局局長

*9. 楊孝華議員問:


近年,越來越多人長期在公眾地方放置用以收集舊衣物的鐵籠,並在鐵籠外圍掛上橫額,以環保及慈善名義呼籲市民捐出舊衣物。有市民認為這些鐵籠影響環境衞生和破壞市容,亦懷疑它們是由牟利商人放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至今,當局共接獲多少宗有關的投訴,並按投訴內容和涉及的地區列出分項數字;

    (二)本年1月至今,地政總署接獲多少宗在公眾地方放置鐵籠以收集舊衣物的申請,以及市民如何分辨收集舊衣物的活動是否已獲許可;

    (三)過去3年至今,當局對未經許可在公眾地方放置鐵籠以收集舊衣物的人士提出起訴的個案數目、對他們提出的控罪,以及當中被定罪的個案數目;及

    (四)有何措施加強監管這類收集舊衣物的活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10. 王國興議員問:


不少印刷業人士向本人反映,近年該行業的廠家數目與就業人數每況愈下。他們亦表示根據現行的政府採購政策,不少政府印刷工作均外判予非本地廠家,導致印刷工人失業數目眾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從事印刷業的廠家數目,以及該行業的就業人數及失業率;

    (二)過去3年,每年遷往內地的本地印刷廠數目及因而前往內地工作的本地印刷工人數目,以及有多少家本地印刷商在去年成功競投政府印刷工作後,把工作安排在內地進行;

    (三)過去3年,每年分別由本地及非本地印刷廠投得而合約價值低於130萬元及在130萬元或以上的政府印刷採購合約數目,以及每年本地印刷廠投得的合約佔該年全部有關合約的百分比;

    (四)有何措施扶持香港印刷業的發展及促進印刷工人就業,以及該等措施的成效;

    (五)會否訂明指定比率的政府外判印刷工作須批予本地印刷廠,以扶持本地印刷業的發展;及

    (六)會否考慮改變現行關於政府印刷採購合約的投標評分制度,除在價格評分外,加入在港生產及優先聘用本地工人等新準則,從而讓本地廠家能取得更多政府印刷合約,保障本地印刷工人就業?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11. 李國麟議員問:


本港的中小學校均設有小食部,提供小食及熟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設有小食部的中小學校數目,以及當中多少間小食部有提供熟食(包括飯盒、三文治及麵食);

    (二)該等小食部是否需要持有牌照;若然,所屬牌照類別及當局如何監管持有該類牌照的小食部;若否,原因為何及當局如何確保小食部提供品質良好及安全的食物;及

    (三)有否規定小食部所售賣食物的種類,從而使學生養成均衡及健康的飲食習慣;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有何計劃和措施促使學生養成該等習慣?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教育統籌局局長

*12. 李鳳英議員問:


據報,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的小販管理隊的5名隊員在上月中掃蕩無牌小販時遇襲受傷。關於公職人員的人身安全,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有多少名公職人員於執行職務時遇襲受傷,並按他們所屬的部門、受聘形式和職級列出分項數字,以及當局跟進這些個案的結果;

    (二)現時是否有措施保障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的人身安全;若有,措施的詳情;以及當局有否定期檢討措施的成效;若沒有定期檢討,原因為何;及

    (三)當局會否引入新措施,加強保障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時的人身安全?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13. 余若薇議員問:


根據政府在上月就一項書面質詢所提供的答覆,各區的政府合署在去年的每年每平方米用電量相差甚大,例如屯門政府合署的每平方米用電量是廣東道政府合署的9倍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各政府合署的每平方米用電量差距大的原因;

    (二)每一政府合署內的辦公室的總樓面面積及在該處辦公的人員數目;及

    (三)各政府合署採取了哪些節約用電的措施?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14. 郭家麒議員問:


本年7月發表的《創設健康未來 - 探討日後醫療服務模式討論文件》,建議政府應檢討公立醫院急症室服務和專科門診服務的收費,以確保病人支付的醫院服務費用不會少於一般家庭醫生的服務收費。此舉可減少濫用公立醫院服務的誘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醫院管理局計算醫療成本的準則,以及如何推算未來5年的開支及赤字款額;

    (二)公營醫療體系服務(包括急症室服務、普通科及專科門診服務、住院服務及手術)的收費、成本及相關計算方法,並按不同專科、手術類別及疾病提供病人的平均住院日數;

    (三)第(二)項所述資料與本港私營醫療體系服務和外國公營及私營醫療體系服務的相關資料如何比較;及

    (四)有何計劃及誘因鼓勵市民減少濫用公立醫院服務,自願購買醫療保險,以及轉往私家診所或私家醫院求診?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5. 馬力議員問:


本年9月1日,一名越南人攜同3顆子彈在文錦渡非法入境時被捕。在審訊期間,他透過律師求情時表示,攜同子彈來港是為了確保他在港被判處監禁,以協助他戒除毒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每年有多少名被捕的非法入境者曾表示為了在港服刑而來港,並按他們的國籍、希望入獄的原因(例如在獄中賺取工作收入、治病或戒毒等)和入境途徑列出分項數字;及

    (二)當局曾採取甚麼措施遏止外來人士為了在港服刑而非法來港,以及這些措施的成效?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保安局局長

*16. 李永達議員問: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鑒於當局擬將其現時在政府總部(包括中區政府合署中座、東座及西座和美利大廈)辦公的人員遷往建議的添馬艦新政府總部大樓,有何計劃處置因而騰出的政府總部現時用地,以及會否重新發展該用地;及

    (二)當局在重新發展上述用地時,會否以現時中區發展密度過高和交通不勝負荷,以及有關土地具有特殊文化及歷史遺產價值為理由,限制該土地的用途和發展高度及密度?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政務司司長

*17. 陳偉業議員問:


政府在去年6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答覆本人質詢時表示,由於拘捕行動配合檢控可即時遏止無牌販賣活動,而食物環境衞生署人員可藉此沒收無牌小販的設備和商品,故此,當局認為這是對付無牌販賣活動的最有效方法。然而,本人得悉近年無牌販賣活動並無減少跡象。關於管制無牌小販工作的成本效益,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在2004至05年度用於管制無牌小販的公帑開支總額、對無牌小販作出檢控的次數,以及平均每宗檢控所用的公帑開支;及

    (二)會否重新考慮採用成本較低的方式,對無牌小販採取執法行動,例如以定額罰款通知書取代傳票;若會,有關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8. 鄭家富議員問:


衞生署與香港大學醫學院合作進行的一項住戶健康調查顯示,約有四成市民會在身體不適時自行到藥房購買藥物服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目前市民可透過哪些途徑獲取關於疾病和藥物的資訊,以及當局在上個財政年度用於提供有關資訊的人力和財政資源;

    (二)會否容許藥物銷售商在具備臨床療效證明的情況下刊登藥物廣告,以便市民瞭解藥物的效用;

    (三)現時有註冊藥劑師在場配發藥物的零售藥房數目為何,以及其佔零售藥房和藥行總數的百分比;有否評估註冊藥劑師的供求情況,並制訂相關的培訓計劃;及

    (四)會否加強公共衞生的教育工作,使市民對疾病具備基本的認識,以免他們在患上屬高度傳染性的疾病時仍自行到藥房購買藥物服用,以致延誤病情和令疾病在社區蔓延;若會,有關教育工作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

*19. 梁耀忠議員問:


房屋委員會計劃於明年1月推行"全方位維修計劃",為全港60多萬個公屋單位進行勘察及維修。房屋署會派遣家居維修大使到住戶的單位進行室內勘察。據報,住戶須為損毀了單位內的固定設備承擔維修費用,亦會因拒絕家居維修大使進入單位勘察而在屋邨清潔扣分制下被記7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制訂指引,清晰訂明如何分辨單位內固定設備的損毀是由住戶造成,還是屬於正常損耗;若有,指引的詳情,以及會否把指引公開;

    (二)有何機制解決房屋署與住戶在分擔維修費用方面的分歧,以及有何措施協助無力支付有關費用的住戶;

    (三)家居維修大使進入單位勘察的具體安排,以及如何確保不會對住戶帶來太大的不便;及

    (四)會否就拒絕家居維修大使進入單位勘察的罰則諮詢公屋住戶;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

*20. 蔡素玉議員問:


據報,香港大學規定校內食肆(不論是否已經外判)一律不得供應魚翅。同時,該校舉辦的宴會上亦不可提供魚翅供賓客享用,否則校方不會支付食用魚翅的費用。此外,大企業如太古地產有限公司和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等亦有類似做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政府作為本港最大規模的機構,會否仿效上述做法;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負責答覆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 以書面答覆的質詢

III. 法案

首讀

《2005年僱傭(提高第63C條所訂罪行的最高罰則)條例草案》

二讀(辯論中止待續)

《2005年僱傭(提高第63C條所訂罪行的最高罰則)條例草案》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


二讀(恢復辯論),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及三讀

《2005年收入(自訂車輛登記號碼)條例草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IV. 議案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動議的決議案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修訂《應課稅品條例》(第109章)附表1,在第III部第1A段中 ─

(a)在(a)節中,廢除"2005年12月31日"而代以"2006年12月31日";

(b)在(b)節中,廢除"2006年1月1日"而代以"2007年1月1日"。


V. 議員議案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動議的決議案

    曾鈺成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議決修訂《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第46(1)條,廢除"及第一百五十九條"而代以"、第一百五十九條、附件一及附件二"。
  2. 專營巴士票價

    鄭家富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由於預期適用於專營巴士公司的可加可減票價調整機制將於2006年1月實施,本會促請政府與各間專營巴士公司磋商:

    (一)取消建議的預繳回程車費安排,並提供更合理的車費減價措施,包括將單程車費票價下調最少百分之十,令所有乘客受惠;

    (二)提供更全面的巴士轉乘優惠安排;

    (三)改善現時車費結構,盡快修訂《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的車費等級表,以及表內的路線組別安排,重新釐定現有收費指引,並在不加重長途乘客負擔的前提下,按車程距離釐定各條巴士路線的全程及分段收費水平,使車費結構趨於透明和合理,令每名乘客所付出的車費盡量公平;及

    (四)設立巴士一日、一周乘車証及月票計劃,令本地乘客及遊客有所選擇;


    並就這些票務安排盡快達成共識,以便推行可加可減票價調整機制。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劉健儀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適用於"之前刪除"由於預期",並以"本會支持"代替;在"調整機制"之後刪除"將",並以"盡快"代替;在"促請政府"之前刪除"本會",並以"並"代替;在"並提供"之後刪除"更合理的車費減價措施,包括將單程車費票價下調最少百分之十,令所有",並以"一個合理的減價方式,令更多"代替;在"優惠安排;"之後刪除"(三) 改善現時車費結構,盡快修訂《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的車費等級表,以及表內的路線組別安排,重新釐定現有收費指引,並在不加重長途乘客負擔的前提下,按車程距離釐定各條巴士路線的全程及分段收費水平,使車費結構趨於透明和合理,令每名乘客所付出的車費盡量公平;及";刪除原有的"(四)",並以"(三) 研究"代替;在"有所選擇;"之後加上"(四) 研究設立每月長者免費乘車日,以鼓勵長者多出外以融入社區;及(五) 研究設立殘疾人士乘車優惠;";在"並就"之後刪除"這些",並以"有關"代替;及在"達成共識,以便"之後刪除"推行可加可減票價調整機制",並以"能夠於明年1月實施,讓市民盡早享用減價優惠;同時,本會亦促請政府與各間專營巴士公司積極研究解決推行巴士分段收費的技術性問題,在不加重長途乘客負擔的前提下,以及在找出合理可行的實施方法後,盡快推行巴士分段收費"代替。

    就劉健儀議員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李永達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減價方式,"之後加上"包括在回程時同時為去程及回程車費提供一個不少於百分之十的減幅,";在"(三)"之後刪除"研究",並以"如何能盡快"代替;在"(四)"之後刪除"研究";在"(五)"之後刪除"研究";及在"各間專營巴士公司"之後刪除"積極研究解決推行巴士分段收費的技術性問題,",並以"磋商,鼓勵他們"代替。

    (ii)王國興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轉乘優惠安排"之後加上",包括增加轉乘優惠路線及跨公司轉乘優惠";在"盡量公平;"之後刪除"及";在"有所選擇;"之後加上"及(五) 恢復對長者提供假日票價優惠,例如早前取消的長者假日乘車一元優惠,並為全港所有全日制學生提供半價車費優惠,以及研究設立殘疾人士乘車優惠;";及在"達成共識,"之後刪除"以便",並以"以及在經社會充分討論及獲得市民普遍接受後"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3. 節約能源

    蔡素玉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為了更有效推動節約能源("節能")和提高能源效益,以達到保護環境和珍惜地球資源的目標,本會促請政府:

    (一)制訂全面而有效的節能政策;

    (二)成立一個獨立於政府的節約能源委員會,負責統籌政府和兩間電力公司用於推動節能的資源和措施;

    (三)帶頭在各部門編訂內部節能計劃,委出能源經理,以監督節能措施的執行,並每年提交報告,檢討節能措施的成效;

    (四)強制規定擬建的政府建築物在興建前須先通過能源效益評估,以確保建築物的設計、用料及設備均符合節能要求;

    (五)積極推動在全港建築物,特別是政府建築物如醫院、學校等,進行屋頂綠化工程;

    (六)盡快推行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

    (七)推動兩間電力公司提供經濟誘因,以鼓勵客戶採用節能電氣用品;

    (八)推動商業樓宇引入有效機制,包括提供經濟誘因,以鼓勵商戶節省用電;及

    (九)透過宣傳和教育,積極提高市民對節能的認識和節能意識。


    就議案提出的修正案
    (i)單仲偕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節能政策;"之後加上"(二)建立一個產品能源消耗情況的電腦資料庫,讓公眾可在決定購置產品前獲悉該等產品的能源效益資料;";刪除原有的"(二)",並以"(三)"代替;刪除原有的"(三)",並以"(四)" 代替;刪除原有的"(四)",並以"(五)" 代替;刪除原有的"(五)",並以"(六)" 代替; 刪除原有的"(六)",並以"(七)" 代替;刪除原有的"(七)",並以"(八)" 代替;刪除原有的"(八)",並以"(九)" 代替; 及刪除原有的"(九)",並以"(十)" 代替。

    (ii)方剛議員動議下列修正案:

    在"(二)"之後刪除"成立一個獨立於政府的節約能源委員會,負責統籌政府和兩間電力公司用於推動節能的資源和措施",並以"加強現時能源效益及節約小組委員會的職能,並授權小組委員會可主動向政府提交節能措施的建議"代替;在"節能計劃,"之後刪除"委出能源經理,以",並以"加強現時各部門環保經理"代替;及在"盡快"之後加上"向已經參與自願性質的能源效益標籤計劃,並在該計劃下取得理想成績的產品,"。


    出席的政府官員: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


立法會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