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會議議程

2006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

利益關係聲明: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4(3)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的規則。

文件編號事項
1.FCR(2006-07)13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06年5月10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06年5月10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出席人員:渠務署署長/渠務署助理署長(設計拓展)/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水質政策))

(有關文件已在2006年4月10日送交教育事務委員會傳閱)

2.FCR(2006-07)14貸款基金
總目262-漁農鑛產
分目101漁業貸款
新分目「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休漁期貸款計劃」

(這項目請各委員-

就分目101漁業貸款

(a)批准把漁業發展貸款基金借貸資本的核准承擔額提高1億9,000萬元,即由1億元增至2億9,000萬元,用以提供貸款予漁民,讓漁民轉而從事可持續發展的漁業或相關業務,以及讓海魚養殖戶和塘魚養殖戶拓展可持續發展的水產養殖業,從而保育漁業資源;以及

新分目「魚類統營處貸款基金-休漁期貸款計劃」

(b)批准開立為數6,000萬元的新承擔額,用以提供貸款,協助漁民渡過一年一度的休漁期和為休漁期後恢復捕魚作業做好準備。)

(出席人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書長(食物及環境衞生)/衞生福利及食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食物及環境衞生)/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漁農自然護理署助理署長(漁業))

(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已在2006年5月26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3.FCR(2006-07)15總目144-政府總部:政制事務局
分目000運作開支

總目96-政府總部:海外經濟貿易辦事處
分目000運作開支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

(a)發放予調派往香港駐上海、成都和柏林的經濟貿易辦事處的人員和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主管的租金津貼額;

(b)轉授權力予政制事務局局長,讓其日後可按照擬議機制,批准調整香港駐上海和成都的經濟貿易辦事處人員的租金津貼額;以及

(c)轉授權力予工商及科技局局長,讓其日後可按照擬議機制,批准調整香港駐柏林經濟貿易辦事處人員和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主管的租金津貼額。)

(出席人員:工商及科技局副秘書長(工商)/工商科首席行政主任(行政)/政制事務局副秘書長/政制事務局助理秘書長)

(工商事務委員會已在2006年5月16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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