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委員會會議議程

2005年12月16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

利益關係聲明:請參閱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4(3)條有關披露金錢利益的規則。

文件編號事項
1.FCR(2005-06)34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05年11月23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05年11月23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2.FCR(2005-06)35貸款基金
總目274-旅遊業
新分目「海洋公園重新發展計劃貸款」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在貸款基金總目274「旅遊業」項下開立新分目「海洋公園重新發展計劃貸款」,為海洋公園公司提供附屬貸款13億8,750萬元,並為商業貸款13億8,750萬元和不超出7億元的應計利息提供擔保,以便該公司推行海洋公園重新發展計劃;以及在貸款基金總目274項下刪除分目111「海洋公園低地重建基金」。)

(出席人員:旅遊事務專員/旅遊事務助理專員/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庫務)2/首席經濟主任/海洋公園公司董事局主席/海洋公園公司行政總裁/海洋公園公司執行董事)

(經濟事務委員會已在2005年11月28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3.FCR(2005-06)36總目170-社會福利署
分目179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
分目180公共福利金計劃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由2006年2月1日起因應通脹調整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標準金額及公共福利金計劃的傷殘津貼額;並請委員備悉調整上述金額對財政的影響,估計每年所需的經常開支為5,700萬元。)

(出席人員: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書長(安老服務及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署副署長(行政)/衞生福利及食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安老服務及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署兩位總社會保障主任/社會福利署高級統計師)

(福利事務委員會已在2005年11月14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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