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至2006年度
立法會彙報
第12期 (2006年2月16日)



在2006年2月15日舉行的立法會會議,立法會通過下列決議: 在同一會議,立法會通過下列三項無立法效力的議案:

(1)由馮檢基議員動議,有關「落實研究有關滅貧事宜小組委員會有關在職貧窮的報告所提出的建議」的議案

"本會通過研究有關滅貧事宜小組委員會有關在職貧窮的報告,並促請政府落實該報告所提出的建議。"

(2)由陳偉業議員就「開放電力市場」動議,經梁君彥議員修正及鄺志堅議員進一步修正的議案

"本會促請政府切實改善現時香港電力市場的自然壟斷現象,以免令消費者權益受損,並要求政府推行下列措施,確保香港電力市場不被壟斷,讓香港市民可享用價格合理、安全及穩定的供電服務:
(一)重新訂定合理的電費,把電力公司每年因與電力有關的經營而獲得的准許利潤,由現時相當於其固定資產平均淨值的13.5%,下調至7%或以下;
(二)加強監管發電廠,以確保發電廠的運作及所排放的污染物合乎相關的環境保護標準,並訂定切實可行的措施,以及提供適切誘因,確保電力公司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
(三)訂下開放本港電力市場的時間表,並力求在未來10年內落實有關時間表,引入競爭,打破現時兩間電力公司自然壟斷香港電力市場的局面;
(四)要求中華電力有限公司在2008年之前將其發展基金的款項,按用戶用電量比例,回贈給用戶;
(五)積極研究全面實施電力聯網;及
(六)要求兩間電力公司必須確保員工隊伍的穩定性,並有計劃地招聘各級技術人員並向他們提供持續培訓,以保證可靠及穩定的電力供應。"

(3)由單仲偕議員就「削減薪俸稅」動議,經田北俊議員、陳鑑林議員及涂謹申議員修正的議案

"鑒於政府庫房受惠於本港經濟持續復甦,令政府財政狀況有所改善,提早滅赤在望,本會促請政府適當運用資源,提供足夠服務予基層市民,並削減薪俸稅率,起碼回復至2002-03年度水平;將個人免稅額及邊際稅階回復至2002-03年度水平;提高子女免稅額及供養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進一步增加居所貸款利息扣稅年期和金額;及研究容許有上限的自願性強積金供款可獲扣稅,以減輕中產及基層市民的稅務負擔,從而刺激市民消費,創造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