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至2006年度
立法會彙報
第20期 (2006年5月25日)



在2006年5月24日舉行的立法會會議,立法會通過下列兩項條例草案:

(1)《建造業議會(第2號)條例草案》,以及由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就該條例草案所動議的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

(2)《2006年收入條例草案》。


在同一會議,立法會通過下列三項決議:

(1)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動議的決議

(2)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動議,有關《2006年藥劑業及毒藥(費用調整)規例》及《2006年藥劑師(紀律處分程序)(調低費用)規例》的決議

(3)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動議,有關《2006年輻射(管制放射性物質)(費用調整)規例》及《2006年輻射(管制輻照儀器)(調低費用)規例》的決議


立法會亦通過下列兩項無立法效力的議案:

(1)由李國英議員就「立法規管醫療儀器」動議,經方剛議員、郭家麒議員及李華明議員修正的議案

"鑒於消費者委員會近期有關部分人士在內地和香港注射'聚丙烯酰胺水凝膠'(PAAG)作隆胸用途引發身體出現不良反應的報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並暴露現行對醫療儀器、美容儀器和以注射形式放進人體的物料的監管制度的漏洞,本會促請政府:
(一)在諮詢各有關業界及公眾意見後,立法限制或禁止將'聚丙烯酰胺水凝膠'植入人體,並對所有植入人體的醫療儀器及物料作出適當的規管,以及就醫療儀器和美容儀器的標準訂立清晰的定義和使用指引,並盡快提出全面性規管醫療儀器的立法建議;
(二)就着現時已列入醫療儀器表列範圍的美容儀器,進一步完善有關的表列制度,規定操作被列為最高風險的美容儀器的人士必須受過相關的培訓和取得相關的資格認證;
(三)檢討現行的規管制度及法例,以防止誇張失實的服務和產品的宣傳聲稱,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和權益;及
(四)向公眾及使用者提供更多不同醫療儀器及美容儀器的資料、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讓他們可作出知情選擇;及
(五)對所有植入人體的醫療儀器及物料作出適當的規管,只限受過適當訓練的醫療人員使用;及
(六)盡快立法規管聲稱能纖體、促進排毒及調節免疫系統的服務和產品的廣告。"

(2)由鄺志堅議員動議,有關「善用財政盈餘」的議案

"鑒於2005至06年度政府財政盈餘高達140億元,比預期的41億元多99億元,本會促請政府善用盈餘,改善貧富懸殊,刺激經濟及增加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