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至2006年度
立法會彙報
第5期 (2005年11月24日)



在2005年11月23日舉行的立法會會議,立法會通過下列兩項決議:

(1)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長動議,有關《2005年藥劑業及毒藥(修訂)(第3號)規例》及《2005年毒藥表(修訂)(第3號)規例》的決議

(2)曾鈺成議員動議,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的決議


在同一會議,立法會通過下列三項無立法效力的議案:

(1)由陳鑑林議員就「加強香港與泛珠三角區域的經貿合作」動議,經何俊仁議員修正的議案

"鑒於泛珠三角區域內香港特區與內地9省區及澳門特區之間的合作正在推展,本會促請香港特區政府緊握這機遇,採取以下措施,著力深化與泛珠三角區內各省區的經貿合作:
(一)與泛珠三角區內各省區協商區域規劃,避免爭相興建目前已存在並足以應付區內需求的基建,如貨櫃碼頭及機場等,以免浪費資源,甚至造成區內互相惡性競爭;
(二)進一步落實及發展《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包括完善本港連接內地的道路及鐵路網、拓展本港往內地的航空網絡等,從而改善兩地人流和物流的效率,促進兩地經貿合作;
(三)研究在區內落實《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下稱'《安排》')的情況,並透過逐步與內地部門設立溝通及協調機制,讓因實施《安排》而到內地營商、工作及居住的本港居民,可透過香港特區政府向內地相關部門反映他們在內地遇到的困難,從而完善《安排》;及
(四)簡化內地企業來港投資的程序,吸引它們來港及促進兩地企業的合作,從而互補優勢,提升泛珠三角區域的競爭力,
使香港的服務型經濟在與內地製造業相結合後升級轉型,為香港創造更多就業機會;與此同時,本會亦促請香港特區政府放寬'個人遊'的簽證規定,方便內地居民來港旅遊及經商,從而促進兩地發展,締造互利雙贏的局面。"

(2)由張宇人議員就「大牌檔文化承傳政策」動議,經陳婉嫻議員修正的議案

"本會促請政府正視承傳文化的概念,肯定街邊大牌檔的生活文化和歷史價值,以及檢討大牌檔的發牌政策,使其可以配合市民日常生活所需,並推動旅遊發展計劃;同時協助大牌檔的經營者在符合環境衞生及安全的條件下繼續經營,並研究設立街頭熟食檔專區,令這傳統飲食文化得以發揚光大。"

(3)由劉健儀議員動議的「休會待續議案」

"本會現即休會待續,以就下述事項進行辯論:有關世界貿易組織第六次部長級會議的保安及公共秩序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