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5/06-17

立法会

议程

2006年2月15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05年法律援助(评定资源及分担费用)(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21/2006
2.《〈法律援助(财产的押记)(利率)规例〉(生效日期)公告》22/2006

其他文件

1. 第66号政府帐目委员会就审计署署长
2004至2005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帐目审计结果及
第四十五号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报告书提交的报告书
(2006年2月 ─ 政府帐目委员会第四十五号报告书)
(由政府帐目委员会主席黃宜弘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2. 《研究有关灭贫事宜小组委员会有关在职贫穷的报告》
(由小组委员会主席冯检基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涂谨申议员问:


关于规管工程承建商和认可人士为私人楼宇业主进行建筑工程,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工程承建商和认可人士为私人楼宇业主进行未经有关当局批准的建筑工程是不是违法;若是,当局在过去3年对他们提出了多少宗起诉,以及法庭向被定罪人士施加了甚么惩罚;

    (二)工程承建商和认可人士对由他们进行、并已获有关当局批准的建筑工程的施工质素,须承担甚么法律责任;过去3年,当局在这方面对他们提出了多少宗起诉,以及法庭向被定罪人士施加了甚么惩罚;及

    (三)鉴于当局于2003年曾就引入小型工程监管制度和小型工程承建商注册制度提出立法建议,但其后由于各界尚未就执行细节取得共识而撤回该建议,此事的最新进展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2. 刘慧卿议员问:


当局自去年1月成立扶贫委员会以来,只制订了一套24个的贫穷指标,以反映香港的贫穷状况,但沒有具体厘定贫穷线以界定贫穷人口。此外,香港社会服务联会(下称"社联")估计本港现时的贫穷人口约为125万。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如何能在未界定贫穷人口有多少的情况下推行灭贫措施;

    (二)在策划和推行灭贫措施时,会不会以社联所估计的贫穷人口作参考;若否,原因是甚么;及

    (三)会不会制订具体的灭贫目标,务求在若干年內将贫穷人口减至某个水平?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政司司长

3. 张宇人议员问:


行政长官早前在立法会会议表示会成立一个由公务员事务局、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和效率促进组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积极研究从本年7月起,政府开始实施5天工作周的建议和具体落实方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工作小组会不会研究,实施5天工作制后会不会影响各政策局及政府部门的工作进度,以及会不会需要增加额外人手及资源;若研究结果显示会有上述影响和额外人手及资源需求,会不会落实推行5天工作制;

    (二)鉴于实行5天工作制将不把星期六定为工作天,会不会影响各政策局和政府部门的服务承诺;在实行该制度后,如何解决巿民只能在星期一至星期五处理与各政策局或政府部门有关的事务的问题,以及会不会评估实施后对私营机构所提供服务的影响;及

    (三)在政府实行5天工作制后,会不会将该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公营和资助机构,并因而增加对有关机构的资助或拨款?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4. 周梁淑怡议员问:


上月底,一家开业已30年并有6间分店的旅行代理商突然结业,约有200名顾客受影响。据报,除了购买酒店加机票组合或参加旅行团的少数顾客,可向旅游业赔偿基金申领特惠赔偿外,其余大部分顾客因只购买机票而不符合有关申领资格,故此未能获得任何赔偿。鉴于市民透过旅行代理商购买机票日趋普遍,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会不会考虑修订法例,扩阔旅游业赔偿基金的保障范围,以包括透过旅行代理商只购买机票的顾客?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5. 郭家麒议员问:


有医院管理局(下称"医管局")前线医生向本人反映,指他们须面对沉重工作压力、同工不同酬及士气低落的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过去3年,每年医管局各部门医生及驻院医生的平均每周工作时数及候命当值次数,以及在目前医生工作时数最长的10个医管局部门中,医生的平均每周工作时数及候命当值次数与过去3年相比,有甚么改变及改变的原因是甚么;

    (二)按医院及职级分类,在过去3年离职及新聘的医管局医生数目各有多少;以及在这些新聘医生当中,有多少人分别被派往纾缓其他医生的工作量、替代离职医生及提供新服务或额外服务;及

    (三)在提供合理薪酬、公平待遇及改善工作环境方面,医管局有甚么具体方案及计划,以吸引、激励和挽留前线医生?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6. 张学明议员问:


本人得悉,政府曾计划在天水围109区兴建一所综合医疗健康中心,并在2004年完工,但该中心至今仍兴建无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动工兴建该中心的日期;

    (二)该中心启用前,当局有甚么措施纾缓天水围区医疗服务及设施严重不足的情况;及

    (三)该中心落成启用后将提供哪些医疗服务,当中会不会包括专科门诊及中医门诊服务?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7. 杨森议员问:


在两个前市政局遗留下来的工程项目中,有25项已由前任行政长官在去年1月发表的施政报告內定为须优先推行,另有24项在咨询有关区议会后已被搁置或删除。关于余下的工程项目,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已遭否决、已经完成、正在施工及仍在计划的项目名称和负责政府部门、后两类项目的预计完工日期及预计施工日期,以及当中哪些项目曾被两个前市政局定为"优先工程"项目?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8. 刘健仪议员问:


本人留意到不少人在行人路上踏单车,危害行人的安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按地方行政区划分,警方每年向在行人路上踏单车的人士提出检控的宗数,以及每年涉及有人在行人路上踏单车的交通意外数目;

    (二)会否加强检控工作;若会,有关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其他措施遏止在行人路上踏单车的行为;若有,详情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9. 张超雄议员问:


据报,被母亲带往广州的3岁女童在母亲自杀身亡后一度流落当地,而该女童的父亲曾就其妻女失踪向社会福利署寻求协助。关于寻找失踪儿童,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具体措施,处理已向社会福利署举报涉及香港居民的未满12岁子女在內地失踪的个案;若有,详情为何;及

    (二)会否仿效加拿大等国家的做法,当父母任何一方不同意儿童被带离境,或儿童被怀疑遭拐带的情况下,在边境公开展示有关儿童的资料,以便公众人士协助防止他们被带离境?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0. 谭耀宗议员问:


本人接获市民求助,指其子女怀疑被骗参与赌局,以致欠下款项而被人威胁以高利贷方式偿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警方每年处理怀疑被骗参与赌局的案件数目,当中发生于本港及境外和涉及未成年受害人的个案数目各有多少;

    (二)第(一)项所述的案件有否上升趋势;若有,原因为何;及

    (三)有何措施避免市民(尤其是青少年)被骗参与赌局,以加强保障市民的利益及人身安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1. 何锺泰议员问:


据报,现行法例对车牌字形作出规定,但大部分现时在本港道路行驶的汽车的车牌均不符合有关规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车主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遭检控的个案数目,以及当中的成功检控个案数目;及

    (二)由于有关法例是在50年前制定,会否考虑作出修订,更清楚地订明所规定的车牌字形,以便车主遵从及执法部门进行执法工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2. 余若薇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全港各区3色分类回收箱("回收箱")的数目,以及过去3年,各区经由它们回收所得的各类废物数量;

    (二)有否就在公众地方放置回收箱的分布制订指引;若有,详情为何;及

    (三)有否定期检讨收集回收箱內废物的流程和频率,以避免它们满溢?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3. 单仲偕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內地人士持学生签证来港在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就读副学士学位、文凭/高级文凭、学士学位、修课式硕士学位、研究式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课程的各别人数,以及按院校列出的分项数字;及

    (二)现时內地人士申领学生签证来港就学所需的时间?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4. 杨孝华议员问:


本人近日接获居民投诉,指其邻近屋苑泳池周边照明灯亮度过高和沒有集中照向泳池,因而影响他们的视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当局接获关于泳池照明灯亮度过高的投诉宗数;

    (二)当局就私人屋苑泳池、酒店泳池和公共泳池的照明灯亮度所订的要求有何分别;

    (三)当局会否考虑要求位于民居集中地的泳池的照明灯须加上灯罩;若否,有何措施减少泳池照明灯光对邻近居民的影响;及

    (四)鉴于私人屋苑泳池和酒店泳池在晚上的使用率偏低,当局会否考虑在符合泳池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放宽有关泳池的照明灯亮度要求?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5. 李国麟议员问:


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的一项调查发现,纤体公司往往以夸张的言词游说市民参加纤体疗程。这些疗程的收费可高达5万元,但功效成疑,甚至有市民遭灼伤腿部。此外,消委会正草拟一份《美容业营商守则》,就营商手法、服务质素等事宜向业界提供指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关当局去年接获多少宗关于美容/纤体疗程引致受伤的投诉;

    (二)当局预计不具法律效力的《美容业营商守则》会起甚么效用;及

    (三)有否计划立法规管纤体仪器的使用和销售、仪器操作员的专业资格和操守、纤体公司使用药物和化学品的事宜、纤体广告的內容和推销手法,以及纤体服务的收费水平和模式等事宜;若有,计划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16. 王国兴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食物环境卫生署有否举办培训课程,教导其雇员和辖下服务承办商的员工如何处理禽鸟尸体和相关工作;若有,

    (i)该等课程的內容和形式;

    (ii)哪些职级的员工获邀参加该等课程,以及按不同形式受聘的员工(例如公务员、非公务员合约员工和承办商员工)是否有均等机会参加课程和有相同的受训时数;若否,当局根据甚么准则作出有关安排;及

    (iii)去年至今举办了多少次课程、有多少人参加,以及参加人数占有关员工总数的百分比;及

    (二)在处理禽鸟尸体和相关工作时,按不同形式受聘的员工是否获发相同的防护装备;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7. 蔡素玉议员问:


上月3日,本人在中区皇后像广场目睹工人以粗暴方式拆除挂在树上的圣诞灯饰,因而折断了不少树枝和花朵,本人即时作出劝喻。由于在现场找不到负责人,本人其后向设置有关灯饰的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作出投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和旅发局有否派员监督悬挂和拆除这些灯饰的工作;若有,有否就承办商损毀树木而向他们作出警告;若否,原因为何;

    (二)康文署和旅发局是否了解皇后像广场附近一带的树木的受损情况;若然,结果为何,以及有否要求承办商承担有关的开支;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何措施避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8. 李国英议员问:


现时,当局把各个国家或地区分为3组,以实施不同的猫狗入口检疫规定。当中以对第三组国家或地区的规定最为严格:从该等地方进口的猫狗于入境后须在认可的动物管理中心接受为期4个月的检疫,以致每名输入者需负担超过1万元的费用。有市民指出,澳门在过去数十年內沒有出现经证实的狂犬病个案,但仍被归入第三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当局根据甚么准则决定,以及有否定期检讨个别国家或地区所属的组别?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9. 刘江华议员问:


政府当局在2003年3月开始实施试验计划,准许的士和4条专线小巴路线每日由午夜12时(2005年1月26日起提前至晚上11时)至上午6时30分进出落马洲管制站接载乘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每日平均分别有多少名乘客乘搭市区的士、新界的士和各条路线的专线小巴进出落马洲管制站;

    (二)会否考虑长期实施上述安排,以及将有关的进出时段延长至全日;若会,考虑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考虑在其他边境管制站实施类似的计划;若有,计划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20. 梁耀忠议员问:


行政长官于本月5日出席一个电台节目时表示,《基本法》订明立法机关有监察行政机关的职能,但他"希望监察不要'过晒界',变成政治挂帅,而不是实事求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行政长官发表上述言论的原因;及

    (二)有沒有具体例子说明立法会在监察政府运作时曾经越权和以政治挂帅;若沒有具体例子,会否检讨上述言论是否轻率及会损害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关系,以及行政长官会否就此向立法会道歉?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事务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议案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批准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于2006年1月19日订立的 ─

(a)《2006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规例》;及

(b)《2006年毒药表(修订)规例》。

(该两项规例已于2006年1月25日
随立法会CB(3)301/05-06号文件发出)

IV. 议员议案

  1. 落实研究有关灭贫事宜小组委员会有关在职贫穷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

    冯检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通过研究有关灭贫事宜小组委员会有关在职贫穷的报告,并促请政府落实该报告所提出的建议。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政司司长

  2. 开放电力市场

    陈伟业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现时香港电力市场被两间电力公司垄断,令消费者权益受损,本会要求政府推行下列措施,确保香港电力市场不被垄断,让香港市民可享用合理的供电服务:

    (一)把电力公司每年因与电力有关的经营而获得的准许利润,由现时相当于其固定资产平均净值的13.5%,下调至7%或以下;

    (二)加强监管发电厂,以确保发电厂的运作及所排放的废气合乎相关的环境保护标准,并订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电力公司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

    (三)在未来10年內开放电力市场,引入竞爭,打破现时两间电力公司垄断香港电力市场的局面;及

    (四)要求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在2008年之前将其发展基金的款项回赠给用戶。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梁君彦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并以"本会促请政府切实改善"代替;在"香港电力市场"之后删除"被两间电力公司垄断,",并以"的自然垄断现象,以免"代替;在"消费者权益受损,"之后删除"本会",并以"并"代替;在"让香港市民可享用"之后加上"价格";在"合理"之后加上"、安全及稳定";在"(一)"之后加上"重新订定合理的电费,";在"所排放的"之后删除"废气",并以"污染物"代替;在"切实可行的措施,"之后加上"以及提供适切诱因,";在"(三)"之后加上"订下开放本港电力市场的时间表,并力求";在"在未来10年內"之后删除"开放电力市场",并以"落实有关时间表"代替;在"两间电力公司"之后加上"自然";在"电力市场的局面;"之后删除"及";在"发展基金的款项"之后加上",按用戶用电量比例,";及在"回赠给用戶"之后加上";及(五) 积极研究全面实施电力联网"。

    (ii)谭香文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一)"之后删除"把",并以"引入资产回报率及股本回报率,计算"代替;在"准许利润,"之后删除"由现时相当于其固定资产平均净值的13.5%,下调至7%或以下",并以"并以获'BBB'信贷评级的公用事业的回报中位数,作为订立两间电力公司准许利润的参考"代替;在"切实可行的措施"之后加上"及政策诱因";在"确保电力公司"之后加上"逐步停止燃煤发电,并";在"积极发展"之后加上"减排设施及采用";在"可再生能源;"之后加上"(三) 就分拆发电、输电及配电行业的长远发展进行研究;";删除"(三) 在未来10年內",并以"(四) 尽快与广东省政府商讨进行联网,并开放电网予新的电力供应者,以"代替;及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代替。

    (iii)邝志坚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垄断香港电力市场的局面;"之后删除"及";及在"回赠给用戶"之后加上";及(五) 要求两间电力公司必须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并有计划地招聘各级技术人员并向他们提供持续培训,以保证可靠及稳定的电力供应"。

    出席的政府官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3. 削减薪俸稅

    单仲偕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本港经济持续复苏,政府财政有所改善,本会促请政府适当运用资源,提供足够服务予基层市民,并削减薪俸稅,以减轻中产及基层市民的稅务负担,从而刺激市民消费,创造职位。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田北俊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后加上"政府库房受惠于";在"持续复苏,"之后加上"令";在"政府财政"之后加上"状况";在"有所改善,"之后加上"提早灭赤在望,";及在"削减薪俸稅"之后加上"率,起码回复至2002-03年度水平"。

    (ii)陈鉴林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政府财政"之后删除"有所",并以"大幅"代替;在"改善,"之后加上"灭赤在望,";及在"并削减薪俸稅,"之后加上"包括:(一) 回复个人免稅额、边际稅阶、边际稅率及标准稅率至2002-03年度水平;(二) 提高子女免稅额及供养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额;(三) 进一步增加居所贷款利息扣稅年期和金额;及 (四) 引入强积金自愿性供款扣稅优惠,"。

    就陈鉴林议员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涂谨申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四)"之后删除"引入",并以"研究容许有上限的自愿性"代替;在"强积金"之后删除"自愿性";在"供款"之后加上"可获";及在"扣稅"之后删除"优惠"。

    (iii)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财政有所改善,"之后加上"政府应与市民共享经济成果,";及在"并削减薪俸稅,"之后加上"把薪俸稅个人免稅额、稅阶和边际稅率回复至2002-03年度水平,"。

    (iv)张超雄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适当运用资源,"之后加上"以纾解弱势社群的生活苦困,并";在"提供足够服务"之后加上"及财政支援";及在"予基层市民,"之后删除"并削减薪俸稅,以减轻中产及基层市民的稅务负担,从而刺激市民消费,创造职位",并以"包括:(一) 增加为老弱伤残人士、长期病患者及贫穷家庭提供的医疗费用豁免;(二) 回复老弱伤残人士及儿童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额至2003年被削减前的水平;(三) 回复伤残津贴的金额至2003年被削减前的水平;(四) 冻结一切民生项目收费,包括医疗及教育收费; (五) 增加对医疗服务、教育及社会福利的财政承担;及(六) 增加对新市镇的康乐及文化设施(例如图书馆、泳池、体育馆、球场等)的财政承担;政府应在落实上述措施后,才考虑削减薪俸稅"代替。

    (v)谭香文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基层市民,并"之后加上"在政府整体收支状况改善、财政储备增加及不影响尽快达致政府经常帐目收支平衡的前提下,透过扩阔稅阶和调整部分免稅额"。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