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5/06-29

立法会

议程
2006年5月24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06年保安及护卫服务(费用)(修订)规例》104/2006
2.《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关于附录I物种的豁免)令》105/2006
3.《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关于附录II及III物种的豁免)令》106/2006
4.《2006年存款保障计划条例(修订附表1及4)公告》107/2006
5.《存款保障计划(计划成员及受存保计划保障的 金融产品的申述)规则》108/2006
6.《存款保障计划(缴付供款及逾期缴付费及支付回扣) 规则》109/2006
7.《2006年〈存款保障计划条例〉(生效日期)公告》110/2006
8.《2006年空气污染管制(车辆设计标准)(排放) (修订)规例》111/2006
9.《2006年选举管理委员会(登记)(立法会功能界别 选民)(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投票人) (选举委员会委员)(修订)规例》112/2006
10.《2006年选举管理委员会(提名顾问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修订)规例》113/2006
11.《2006年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选举委员会)(修订)规例》114/2006
12.《机场管理局条例(限制区地图)令》115/2006
13.《2006年人事登记(身分证失效)令》116/2006
14.《2006年证券及期货(财政资源)(修订)规则》117/2006
15.《2006年证券及期货(客戶证券)(修订)规则》118/2006
16.《2006年证券及期货(成交单据、戶口结单及收据) (修订)规则》119/2006
17.《2006年〈工厂及工业经营(负荷物移动机械)规例〉(生效日期)公告》120/2006

其他文件

《〈建造业议会(第2号)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邝志坚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单仲偕议员问:


财政司司长上月底委任了3人进入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下称"港交所")董事局,当中1人是8间上市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其后更获董事局委任为主席。行政长官已核准该项委任。关于防止港交所董事局成员利益冲突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在委任港交所董事局成员前,会不会先查询他们有哪些上市公司职务及有关详情,以及曾否要求有关人选先辞去有关的上市公司职务,以避免利益冲突;

    (二)行政长官在核准现任港交所主席的委任前,有否考虑他是8间上市公司非执行董事的事实;若有考虑,为甚么仍核准该项委任;若沒有考虑,原因是甚么;及

    (三)有沒有评估某人担任具监管上市公司职能的港交所的董事局成员,并同时兼任上市公司的非执行董事,有沒有身份或利益冲突,以及现行法例、《上市规则》及港交所的《组织大纲及章程》有甚么条文,确保董事局成员在处理牵涉到他们担任非执行董事的上市公司的事务时,避免利益冲突和行事公正?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 郭家麒议员问:


有医生向本人反映,本地的药物入口商或批发商向药房出售含有可待因的咳嗽药物,比向医生出售有关药物获得更高利润。他们与家庭医生商讨销售有关药物时,往往据此开出不合理条件及高昂价格。另外,被呈报滥用含有可待因的咳嗽药物的人数在过去5年不断上升。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沒有调查药物入口商或批发商的做法,有沒有导致滥用含有可待因的咳嗽药物的人数持续上升;若有,调查的结果,以及当局采取了哪些跟进行动;会不会考虑修改法例,规定入口商或批发商必须向卫生署申报有关药物出售予哪些商业单位或机构的资料,以及赋权卫生署加强监管及跟进药物在本港出售的情况;

    (二)过去5年,当局每年针对售卖含有可待因的咳嗽药物所采取的试买行动次数和提出检控的宗数;有沒有评估试买行动及检控能否有效防止咳嗽药物被滥用;若有评估,结果是甚么,以及会不会采取更多措施,以防止咳嗽药物被滥用;及

    (三)有甚么措施确保家庭医生获得足够的咳嗽药物,以便处方给有需要的病人?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3. 张超雄议员问:


政府在1997年颁布"设计手册:畅通无阻的通道"(下称"《设计手册》"),订明一系列利便残疾人士起居出入的楼宇通道设计规定。政府现正修订《设计手册》,在进行公众咨询后,便会定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现时提供政府及公共服务的楼宇、香港房屋协会(下称"房协")或香港房屋委员会(下称"房委会")辖下的楼宇当中,分别有多少幢完全符合现行《设计手册》所载的规定及建议,以及这两个数字各占有关楼宇总数的百分比;

    (二)鉴于在过去10年,屋宇署共巡查66个大型商场或商厦,发现其內为残疾人士提供的设施部份有违规的情况,并发出了66封劝喻信,当局估计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完成巡查全港的商场及商厦,查明其內的通道和设施是否畅通无阻,以及有何具体计划,加强监察及检控违规的商场及商厦;及

    (三)有何具体计划及实施时间表,以《设计手册》修订本所载的规定重新评估现时提供政府及公共服务的楼宇、以及房协或房委会辖下楼宇和大型商场及商厦,从而确保它们符合有关规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4. 余若薇议员问:

公务员事务局早前就维港巨星汇展开的纪律研讯已经完成。涉及的公务员在去年10月已就研讯结果向行政长官提出申述。据报,行政长官审理有关申述的时限沒有规定,过往平均所需为3至4个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纪律研讯的开始及结束日期,以及研讯次数;

    (二)过去3年,每年公务员事务局进行纪律研讯的个案数目、有关的公务员向行政长官提出申述的个案数目,以及行政长官审理有关申述个案的时间;及

    (三)有沒有考虑设立机制,订明行政长官就公务员对纪律研讯结果所提出的申述个案进行审理的合理时限;若有,机制的详情;若沒有,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5. 刘皇发议员问:


虽然警方不时进行打击酒后驾驶的行动,但涉及酒后驾驶并引致人命伤亡的交通意外,仍然经常在晚间及清晨时份发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年有多少宗交通意外涉及酒后驾驶;及

    (二)有关的政府部门已采取及计划采取甚么措施,打击酒后驾驶?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6. 陈鉴林议员问:


据悉,在实施个人游计划的內地城市增加了6个及香港迪士尼乐园开幕的利好环境下,访港內地游客人数在刚过去的五一黃金周期间虽然较去年增加百分之六,却略低于预期,亦较澳门的百分之九增幅为低,而参加旅行团的內地游客人数更较去年同期减少近两成。香港旅游发展局(下称"旅发局")解释这是由于天气不稳定、內地学生正在考中期试及內地人士改变了旅游习惯等所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沒有评估在利好的环境下,除了旅发局所列举的因素外,还有甚么因素令五一黃金周期间访港的內地游客人数只轻微增加;及

    (二)政府如何促进旅游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7. 张宇人议员问:


据悉,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辖下一些新落成的街巿及一些公共屋村街市沒有设置活家禽零售档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哪些食环署辖下及公共屋村的街巿沒有设置活家禽零售档位,以及每个街市所在的地区和是否从来都沒有设置此类档位;

    (二)有否计划在食环署辖下及公共屋村新建的街巿设置有人鸡分隔设施的活家禽档位,让活家禽档戶竞投;若有计划,有关档位的数目及所在地区;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计划把部分活家禽档位迁往尚未设置活家禽档位的街巿,以解决这类档位过分密集的问题;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8. 涂谨申议员问:


绿化督导委员会辖下的绿化总纲委员会已于去年制订《尖沙咀绿化总纲图》("《总纲图》"),而本会财务委员会亦已通过拨款,以进行《总纲图》所建议的绿化工程。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委聘顾问公司就"尖沙咀地区改善研究"("尖沙咀研究")和"旺角购物区地区改善计划"("旺角改善计划")进行的研究已分别于2004年1月及2006年2月展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尖沙咀研究"与《总纲图》在植树计划和其他方面有何重叠之处;

    (二)鉴于《总纲图》的绿化工程包括在弥敦道的两旁及路中央植树,而"尖沙咀研究"涉及在尖沙咀区发展行人专区及其他绿化工程,两者因而有何相互影响、当局如何作出协调,以及估计在落实"尖沙咀研究"的建议时,会否需要迁移根据《总纲图》种植的树木及绿化带;

    (三)有否要求为"尖沙咀研究"和"旺角改善计划"进行研究的顾问公司参考《总纲图》;若有,详情为何;以及该些顾问公司如何与绿化督导委员会协调;及

    (四)鉴于《总纲图》、"尖沙咀研究"及"旺角改善计划"均涉及在相若地区进行环境改善工程,当局曾否考虑把它们合并进行,以便协调和减少顾问费用;若有考虑,不合并的原因为何;若沒有考虑,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9. 杨森议员问:


关于政府在2001年中提出的加强区议会角色和职能措施的实施情况,政府曾在本年4月26日的立法会会议上答覆议员的质询。政府可否就该答覆向本会提供下列补充资料:
    (一)就当局正研究和跟进各区议会在过去3年所提出的195项关于地区文康设施和服务的建议,请按区议会及以下类别,分列该等建议的內容:

    (i)兴建新的康乐设施;

    (ii)改善现有设施;

    (iii)兴建新图书馆或扩充现有图书馆,以及增设流动图书馆服务站;

    (iv)延长图书馆和流动图书馆的服务时间;

    (v)扩展图书馆服务;

    (vi)兴建新文娛中心;及

    (vii)杂项,例如辟设停车场;

    (二)就各区议会在过去3年所提出关于地区市政设施和服务的建议,请按区议会及以下类别,分列当局表示会予以不时检讨的13项建议及未获接纳的11项建议的內容:

    (i)兴建新的公厕或改善现有公厕/旱厕的设施;

    (ii)在街市/小贩市场安装空气调节系统;

    (iii)把小贩迁置到沒有营业时间限制的固定摊位;

    (iv)让街上贩商选择是否迁进新建成的街市;

    (v)兴建或搬迁垃圾收集站、狗公厕或中央动物尸体收集站;

    (vi)兴建新街市或临时街市、改善现有街市的电力供应或保留现有租金制度;及

    (vii)处置家居装修废料;及

    (三)请详列各决策局局长及部门首长自本届区议会会期开始以来,分别与区议会议员会面的次数,以及标示当中哪些是区议会会议?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在民政事务局局长缺席期间)


*10. 马力议员问:

据报,分别有一名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和区域法院暂委法官加入了一个本地政党为创党党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鉴于现行的《法官行为指引》规定,法官应避免加入任何政治组织或与之有联系,该规定是否适用于非全职法官;若适用,司法机构如何处理违规法官;若不适用,原因为何;

    (二)现时全职和非全职法官的委任书中,分别有否就法官参加政治组织和参与政治活动作出任何规定;若有,详情为何;

    (三)公众及法庭使用者现时有何途径得悉个别法官是否任何政治组织的成员或与之有联系;及

    (四)司法机构会否规定任何人获委任为法官前须作出声明,承诺在职期间不会成为任何政治组织的成员或与之有联系?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11. 李华明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1年,蔬菜统营处("菜统处")合共抽取了多少个蔬菜样本,以测试其残余农药含量是否不符本港规定及是否含有禁用农药,以及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为进行同类测试而在本地农场、超级市场、公众街市、文锦渡及其他地方所抽取的蔬菜样本数目各有多少;

    (二)过去1年,食环署和菜统处各自抽取了哪些蔬菜样本进行上述测试、哪些蔬菜样本的残余农药含量不符本港规定,以及违规程度;

    (三)过去1年,食环署和菜统处有否验出蔬菜样本含有禁用农药;若有,涉及的样本数目、蔬菜种类和禁用农药的名称;

    (四)食环署和菜统处有否向员工发出有关抽验蔬菜的工作指引或守则,例如在甚么季节要特别抽查哪些蔬菜,以及抽取样本时要注意的事项等;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鉴于当局已要求超级市场改善追溯蔬菜和其他农产品来源的机制,以及会探讨为种植食用农作物作商业用途的农戶进行自愿性登记的可行性,并会就此咨询公众,食环署、菜统处及香港海关有否采取其他措施加强监控蔬菜的品质;若有,措施的详情,以及它们是临时性质还是长期措施?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2. 李国英议员问:


据报,新界东医院联网最近实施新政策,在处方"需要时服用"的药物时只发一半药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何时开始实施该政策,以及有否在实施前咨询相关团体;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现时是否只有新界东医院联网实施该政策,以及将来会否将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展至其他医院联网;若会,实行时间表为何;及

    (三)将"需要时服用"药物数量减半的理据,以及有否评估该政策对服用有关药物人士病情的影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3. 何锺泰议员问:


据报,政府正积极研究电子道路收费计划,以解决中环、湾仔及铜锣湾一带交通挤塞的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本人得悉上述计划在早年开始进行研究,其后因沒有足够替代道路而被否决,当局现时为何积极研究该计划;

    (二)鉴于当局已有计划改善中环等地的交通挤塞问题,例如兴建中环湾仔绕道,当局有否评估是否有需要推行电子道路收费计划;若有评估,结果为何;及

    (三)有否评估电子道路收费虽在实施地区产生成效,会否同时导致其他地区的交通流量增加,以致该等地区交通情况恶化?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4. 刘慧卿议员问:


关于非华语学生的教育,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当局曾表示3所传统上取录较多非华语学生的中学已制订一些校本课程,以帮助学生考取综合中等教育证书(中国语文科)的资格,这些课程的详情;

    (二)鉴于当局曾表示将会在5个选区分别选出1或两所学校,为非华语学生提供较佳的支援,选校工作的详情;及

    (三)当局为非华语学生提供以英语进行的职业训练计划的详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5. 刘江华议员问:


关于本港私家车进出內地,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在过去3年,获发入出內地行驶牌证的本港私家车数目有否上升;

    (二)鉴于广东省当局规定,本港商人须在广东省的非山区地方作出实业投资达100万美元以上,才可申请一个私人小汽车入出內地行驶牌证,当局会否与广东省当局商讨放宽有关规定;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简化领有入出內地行驶牌证的本港私家车的过境安排?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6. 冯检基议员问:


政府在去年暑假开展校本课后学习及支援计划("课后计划"),向申请的学校及与学校合作推行计划的非政府机构发放现金津贴。该计划在下学年将作出修改,除现行校本津贴外,会加入区本计划。政府会在7,500万元经常拨款中预留2,500万元推行区本计划,其余款额则用作校本津贴,为计算校本津贴额而订的每名合资格学生的每年津贴额上限,则由去年的3,600元削减至下学年的200元。此外,虽然课后计划的服务对象是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及学生资助计划全额津贴("学生资助")的小一至中七学生,但学校亦可酌情将不超过预留给课后计划服务对象的10%名额,给予有需要但沒有领取综援或学生资助的学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课后计划开展以来,成功申请的学校及非政府机构数目占全部申请数目的百分比、其余申请不获批准的原因,以及获资助的课后活动內容和模式;

    (二)如何评估课后计划的成效;会否考虑与校长、教师、非政府机构负责人、社工、学生及家长定期会面以收集他们对该计划的意见;若否,原因为何;

    (三)如何厘定2,500万元区本计划拨款额;预计各区获分配的拨款额上限、每项活动申请的拨款额上限及每名合资格学生的每年资助额上限;将如何厘定不同地区的建议计划的优先次序;会否规定区本计划所提供的支援服务项目,以及会否考虑向非政府机构提供额外拨款,以便招聘人手开展区本计划;

    (四)当局将每名合资格学生的每年津贴额上限大幅削减的原因;预计下学年获得校本津贴资助的学生数目,以及有否评估削减津贴对学校及学生的影响;及

    (五)当局为何将上述由学校酌情给予的课后计划名额,定为不超过计划服务对象的10%,以及有否评估该规定对学校及学生的影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7. 陈伟业议员问:


就往返天水围的巴士路线的大部分班次并非以可供轮椅上落的低地台巴士行走一事,本人曾于2004年5月在本会提出质询。据悉,现时有关路线的大部分班次仍然不是以低地台巴士行走,以致轮椅使用者的候车时间往往超过30分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2004年5月至今,各专营巴士公司的车队增加了多少部低地台巴士和有关增幅;

    (二)现时每天以低地台巴士行走往返天水围的路线的班次数目,以及该数目占有关的班次总数的百分比;该等数字与2004年5月的相关数字比较如何;及

    (三)会否考虑在日后与巴士公司签订的专营权协议中加入条款,规定有关公司必须在所有现役非低地台巴士加设方便轮椅使用者上落的设施;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8. 李国麟议员问:


关于公共屋村及私人楼宇的防火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1年,当局就公共屋村及私人楼宇消防设施失修或失灵,以及走火通道阻塞所接获的举报或发现的个案数目;

    (二)当局现时在全港公共屋村及私人楼宇推行防火工作的情况、已实行的防火措施及其成效;过去3年,当局每年巡查该等屋村及楼宇的走火通道、测试它们的防火设施及为它们举行火警演习的次数各有多少,以及在过去1年,当局有否检讨其防火工作是否有漏洞;若有检讨,详情及结果;及

    (三)过去1年,房屋署推行屋村防火安全运动的进展情况及防火教育的成效,以及民政事务总署辖下地区防火委员会所举办的防火活动的详情及成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9. 梁耀忠议员问:


本月出版的《时代》杂志亚洲版有两篇文章分别表扬南韩首尔努力改善环境和质疑香港当局有否想像力和决心去解决空气污染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研究香港的空气污染每年引致经济及劳动力方面的损失;若有,结果为何;

    (二)有否研究外国为净化空气而采取的措施,以确定哪些适合在本港推行;若有,研究的结果;及

    (三)有何长期和短期的新措施,以净化香港的空气?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20. 蔡素玉议员问:


据报,北角新光戏院的物业业主暂时只同意将戏院的租约延长至2009年8月,粵剧界届时将面对沒有永久表演场地的问题。关于协助粵剧界的发展,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何具体计划协助粵剧界解决缺乏永久表演场地的问题;及

    (二)会否采纳代表粵剧界的香港八和会馆的建议,在已完成清拆工程的北角村旧址用地兴建一个符合标准的永久粵剧表演场馆;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如何确保本地粵剧得以传承和发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在民政事务局局长缺席期间)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有毒化学品管制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有毒化学品管制条例草案》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建造业议会(第2号)条例草案》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2.《2006年收入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IV. 议案

  1. 根据《道路交通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将《公共小巴(数目限定)公告》(第374章,附属法例K)指明的可登记为公共小巴的车辆数目的限制的有效期(该有效期藉2001年第141号法律公告延展至2006年6月20日)再延展至2011年6月20日。

  2.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批准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于2006年5月2日订立的 -

    (a)《2006年药剂业及毒药(费用调整)规例》;及

    (b)《2006年药剂师(纪律处分程序)(调低费用)规例》。

    (该两项规例已于2006年5月4日
    随立法会CB(3)534/05-06号文件发出)

  3. 根据《辐射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批准辐射管理局于2006年5月2日订立的 -

    (a)《2006年辐射(管制放射性物质)(费用调整)规例》;及

    (b)《2006年辐射(管制辐照仪器)(调低费用)规例》。

    (该两项规例已于2006年5月4日
    随立法会CB(3)535/05-06号文件发出)
V. 议员议案

  1. 立法规管医疗仪器

    李国英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消费者委员会近期有关注射"聚丙烯酰胺水凝胶"(PAAG)作隆胸用途对身体造成遗害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暴露现行医疗仪器监管制度的漏洞,本会促请政府:

    (一)在咨询各有关业界及公众意见后,立法限制或禁止将"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植入人体,并对所有植入人体的医疗仪器及物料作出适当的规管,以及尽快提出全面性规管医疗仪器的立法建议;

    (二)检讨现行的规管制度及法例,以防止夸张失实的美容、改善体形及整形等服务和产品的宣传声称,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及

    (三)向公众及使用者提供更多不同医疗仪器的资料,让他们可作出知情选择。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方刚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近期有关"之后加上"部分人士在內地和香港";在"作隆胸用途"之后删除"对",并以"引发"代替;在"身体"之后删除"造成遗害",并以"出现不良反应"代替;在"暴露现行"之后加上"对";在"监管制度的漏洞"之前加上"、美容仪器和以注射形式放进人体的物料的";在"作出适当的规管,以及"之后加上"就医疗仪器和美容仪器的标准订立清晰的定义和使用指引,并";在"规管医疗仪器的立法建议;"之后加上"(二) 就着现时已列入医疗仪器表列范围的美容仪器,进一步完善有关的表列制度,规定操作被列为最高风险的美容仪器的人士必须受过相关的培训和取得相关的资格认证;";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在"以防止夸张失实的"之后删除"美容、改善体形及整形等";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在"提供更多不同医疗仪器"之后加上"及美容仪器";及在"的资料"之后加上"、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ii)郭家麒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 '聚丙烯酰胺水凝胶' 植入人体"之后加上"作不适当用途,包括隆胸";在"作出适当的规管"之后加上",只限受过适当训练的医疗人员使用";在"检讨现行"之后加上"美容及整形服务";及在"产品的宣传声称"之后加上"及广告"。

    (iii)李华明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二)"之后加上"尽快立法规管声称能纤体、促进排毒及调节免疫系统的服务和产品的广告,并"。

    出席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2. 善用财政盈余

    邝志坚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2005至06年度政府财政盈余高达140亿元,比预期的41亿元多99亿元,本会促请政府善用盈余,改善贫富悬殊,刺激经济及增加就业。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田北俊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2005至06年度"之前删除"鉴于",并以"本港经济持续反弹,政府可提前灭赤,"代替;在"比预期的41亿元多99亿元,"之后加上"鉴于以上利好因素,";在"本会促请政府"之后加上"采取措施";在"善用盈余,"之后加上"纾缓中产稅务负担,";及在"刺激经济及增加就业"之后加上";有关措施应包括:(一) 将薪俸稅稅率回复至2002至03年度水平;(二) 将居所贷款利息扣除的期限延长至楼宇按揭期满为止;(三) 将差饷征收率调低0.5%;及(四) 减免超低含硫量柴油稅一年,以纾缓国际油价高企引致成本上涨对相关业界造成的困境"。

    (ii)单仲偕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后加上"政府多年来高估赤字、低估盈余,而";在"高达140亿元,比"之后删除"预期的";在"41亿元"之后加上"的修订预算盈余";在"本会促请政府"之后加上"改善制订修订预算案的方法,以便得出更准确的修订盈余或赤字,并";在"善用"之后加上"本年度沒有预计的";在"盈余,"之后加上"回应社会的要求,包括:(一) 将薪俸稅的免稅额、稅阶及边际稅率,回复至2002至03年度水平;(二) 设立子女教育免稅额;(三) 将长者及残疾人士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额回复至2002至03年度水平,让他们能应付通胀下的生活所需;(四) 尽快落实更多扶贫措施,包括提供交通津贴,鼓励偏远地区居民就业;(五) 设立儿童发展基金,让低收入家庭儿童能参与课外活动;及(六) 落实小班教学,改善教育质素,以";在"改善贫富悬殊,"之后加上"减轻中产及基层市民的稅务负担,从而";及在"刺激经济及增加就业"之后加上",让基层市民也能分享经济复苏的成果"。

    (iii)梁耀忠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后加上"政府对财政状况的预测出现错误,";在"2005至06年度"之后删除"政府财政盈余",并以"实际盈余较当初的估计差异很大,"代替;在"99亿元,"之后加上"财赤问题亦可获提早解决,";在"政府善用盈余,"之后加上"实施以下措施,";及在"增加就业"之后加上":(一) 冻结或调低与民生有关的各项政府收费,以纾解弱势社群的生活苦困;(二) 增拨资源,增加教学职位,以落实小班教学,提供优质教学环境,为社会投资未来;及(三) 开设常设职位,把服务期较长的非公务员合约员工转为常额人员,稳定他们的就业前景"。

    (iv)冯检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后加上"政府对财政盈余的估计出现极大误差,而";在"本会促请政府"之后加上"采取措施,以 '先扶贫、后减稅' 为原则,";在"善用盈余,"之后加上"扶助贫穷家庭,让他们分享经济成果,以及增加目前对各个民生政策领域的承担,藉以";在"改善贫富悬殊,"之后加上"并";及在"刺激经济及增加就业"之后加上";有关措施应包括:(一) 增加为弱势社会提供的生活保障,包括将综合社会保障援助(下称'综援')金额及伤残津贴金额回复至2003年被削减前的水平;(二) 落实 '第二安全网' 的概念,为未符合资格或不愿意领取综援的贫穷人士提供经济资助及支援服务,包括房屋、交通、医疗、就业辅导及托儿服务;(三) 冻结一切民生项目收费,并按服务需求增加对医疗服务、教育及社会福利的财政承担;(四) 推动社区经济发展,为贫穷人士增加社会资本及就业机会,鼓励社会企业承办政府的服务外判合约;(五) 全面了解失业人士的需要,并设立一站式就业服务中心,为失业人士寻找工作和提供合适支援,包括就业辅导、职业进修及技能培训;及(六) 发展多元经济,例如环保工业及创意工业,为低技术工人提供就业机会,并加强对他们的支援及培训,以纾缓就业市场两极化的趋势;在落实上述措施后,以及财政情况容许下,才考虑削减差饷及薪俸稅"。

    (v)张超雄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后加上"经济情况改善,但弱势社卫生活仍然困苦,而";在"促请政府善用盈余,"之后加上"拨款加强各项遏止家庭暴力的措施,以便真正落实对家庭暴力'零度容忍'的政策,并将老弱伤残人士、单亲及儿童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额及伤残津贴金额回复至2003年被削减前的水平,以";及在"刺激经济及增加就业"之后加上";此外,政府亦应注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信托基金,加强协助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下称 '沙士' )病人及已故沙士患者的家属"。

    (vi)陈鉴林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促请政府"之后加上"宽减一季差饷,让广大市民共享经济复苏的成果,并"。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