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5/06-36

立法会

议程

2006年7月12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1.第101号-惩教署署长就犯人福利基金
截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的
一年內的管理情况所提交的报告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2.第102号-香港考试及评核局
截至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为止的年度
已审核财务报表及工作报告
(由教育统筹局局长提交)

3.第103号-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
二○○五至二○○六年度年报
(由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提交)

4.第104号-二○○五年四月一日至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
约瑟信托基金受托人报告和
该基金的经审计帐目报表及核数师报告
(由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提交)

5.第105号-二○○五年四月一日至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
嘉道理农业辅助贷款基金委员会报告和
该基金的经审计帐目报表及核数师报告
(由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提交)

6.第106号-柏立基爵士信托基金
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年报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7.第107号-戴麟趾爵士康乐基金
受托人报告书2005-2006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8.第108号-建造业训练局
二零零五年度年报
(由教育统筹局局长提交)

9.第109号-制衣业训练局
二零零五年度年报
(由教育统筹局局长提交)

10.第110号-政府帐目委员会就审计署署长第四十六号
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报告书提交的报告书
(2006年7月 - 政府帐目委员会第四十六号报告书)
(由政府帐目委员会主席黃宜弘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1.《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2005至06年度会期工作进度报告》(2005年7月1日至2006年7月12日)
(由议事规则委员会主席曾钰成议员提交)

12.《工商事务委员会2005至2006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梁刘柔芬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3.《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2005至2006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李凤英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4.《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2005至2006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吴霭仪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5.《交通事务委员会2005至2006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刘江华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6.《房屋事务委员会2005至2006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陈鉴林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7.《财经事务委员会2005至2006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陈智思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8.《教育事务委员会2005至2006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杨森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9.《规划地政及工程事务委员会2005至2006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刘皇发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20.《福利事务委员会2005至2006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张超雄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21.《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2005至2006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单仲偕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22.《经济事务委员会2005至2006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田北俊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23.《卫生事务委员会2005至2006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郭家麒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24.《环境事务委员会2005至2006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蔡素玉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25.《〈2006年博彩稅(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周梁淑怡议员提交)

26.《〈财务汇报局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谭香文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邝志坚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目前在乡郊地区分别有多少头野生或遭遗弃的牛只,请按它们的品种和分布地区列出分项数字;

    (二)除了捕杀之外,当局有沒有保育这些牛只和分隔人牛的措施,使人牛能和谐共处;如果有,措施的详情;如果沒有,会否制订有关措施;及

    (三)现时有多少间机构或个人收留及照料这些牛只;过去3年,当局向他们提供了甚么协助,以及接获他们提出短期租用政府土地作收留及照料这些牛只之用的申请宗数;每宗申请所涉及的地段的地点和面积及申请结果;相关政府部门有沒有觅地保育和照料这些牛只?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2. 李国麟议员问:


最近曾发生安老院舍错派药物的事件,但现时安老院舍的发牌条款并沒有强制规定它们须聘请注册药剂师监管派药程序。关于这方面,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为防止院舍员工错派药物,会不会采取各项新措施,例如:制订新指引,确保全港院舍以完善、严谨及统一的药物管理系统监管调配、存放、标签及分发药物的过程;采用有效的系统记录长者服药资料;以及要求院舍聘请驻院药剂师或配药员负责药物管理、记录及分发等高风险及专业的工作;若会,措施的详情及预计何时会完成这些指引;若不会,现时主要针对保健员培训的措施,是否能有效防止错派药物,以及政府如何确保院舍药物管理过程能做到"零出错";

    (二)会不会检讨现行对院舍的资助模式及提高资助金额中位数,让院舍可聘请专业护士派发药物及提供适当的护理服务;及

    (三)会不会把护士和保健员对院友的人手比例及须聘请驻院药剂师等要求列入院舍的发牌及续牌的条件內?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3. 方刚议员问:


政府已表示会在2009年实施活家禽集中屠宰。届时,现有的活家禽批发市场便会失去原有功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取消活家禽批发的模式后,长沙湾临时家禽批发市场现址将会改作甚么用途,以及会不会就收回的土地的用途进行咨询;及

    (二)会不会优先考虑将上址用作其他食品批发市场,例如鲜果批发市场;若不会,有关的土地会不会与附近的地区一样改为住宅用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4. 梁耀忠议员问:


现时,肌肉萎缩症患者平均需轮候3年才可获安排入住严重残疾人士护理院,他们毕业后便不可享有肢体伤残学校提供的住宿及物理治疗师服务。此外,这些人士即使具备大学学历亦往往难以觅得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各已发展国家的政府对肌肉萎缩症患者提供甚么支援,以及有沒有研究当中有哪些做法值得香港效法;

    (二)有沒有计划加强对肌肉萎缩症患者(尤其是已离开肢体伤残学校的人士)的支援,以及采取措施缩短他们轮候入住严重残疾人士护理院的时间;如果有计划,详情是甚么,包括涉及的额外开支;如果沒有,原因是甚么;及

    (三)会不会采取特别措施协助肌肉萎缩症患者就业、藉提供稅务宽免鼓励私人企业聘请他们,以及由政府部门及资助机构带头聘请他们;若会,有关的详情;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5. 杨森议员问:


关于当局就医疗融资和调整公营医疗收费提出的建议,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有沒有制定具体的时间表公布关于医疗融资的建议、就这些建议进行公众咨询及落实建议;如果有,详情是甚么;如果沒有,原因是甚么;

    (二)鉴于医院管理局主席及行政总裁早前关于仍在考虑中的医疗融资模式和增加医疗收费的言论引起部分市民担忧,当局会不会在发放关于医疗融资模式和调整收费的消息方面,加强与医院管理局的沟通和默契;及

    (三)当局会不会承诺在公布医疗融资的整套建议前,不提出任何增加个别医疗项目收费的建议?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6. 涂谨申议员问:


由于现时香港中学会考的中国语文科课程只有一个,因此,无论是在港的少数族裔学生或以中文为母语的本港学生,如果希望报考这科目,都只能修读同一课程。有团体指出,对非华语的少数族裔学生来说,此课程非常困难,因此上述安排并不公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不会建议本地大学、专上学院或持续进修院校在评审本地学生的入学申请时,视乎课程需要而接受申请人以其他中文科目,例如可能会在2007年开办的综合中等教育证书(中国语文科)考试的成绩,代替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的成绩;及

    (二)有甚么措施帮助少数族裔学生解决在本地升学遇到语言障碍的问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7. 谭耀宗议员问:


《壹本便利》第752期的封面及多版內页刊登了一位14岁少女的性感照片,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至今就上述事件接获的投诉个案数目,以及有关部门所采取的跟进行动及目前的进度;

    (二)过去3年,每年当局接获媒体利用16岁以下青少年渲染性感或色情的投诉个案数目;当中因涉嫌违反《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第579章)而转介警方进行调查的个案数目、被裁定违反《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第390章)的个案数目,以及在这些定罪个案当中被判处的最高刑罚;及

    (三)会否加强防止媒体利用16岁以下青少年渲染性感或色情的行为,包括检讨现行的法例;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8. 陈婉娴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每个公共屋村:
    (一)有多少个租戶现正接受租金援助,并按他们所获租金减幅列出分项数字;及

    (二)目前有多少宗租金援助申请在处理中?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9. 王国兴议员问:


据报,日本最近发生一宗意外,一名少年进入升降机时,升降机突然开动上升,他因走避不及而被夹死。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每年分别因升降机及扶手电梯故障而导致伤亡的意外数目,以及当中涉及违反《升降机及自动梯 (安全)条例》及/或《升降机操作及保养须知》的个案数目;

    (二)全港的升降机及扶手电梯数目,以及法例所订每年须就升降机及扶手电梯进行定期保养、检验和测试的次数;

    (三)现时受雇于注册升降机承建商的合资格升降机工人("合资格工人")数目;

    (四)过去5年,每年因乘客被困在升降机內而需要合资格工人到场救援的个案数目;及

    (五)根据现时升降机/扶手电梯与合资格工人的比例,每名合资格工人可分别用于救援工作,以及进行定期保养、检验和测试的时间,以及政府会否规定合资格工人最少用于进行升降机/扶手电梯定期保养、检验和测试的时间;若会,将于何时作出规定;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10. 李华明议员问:


有关內地供港的蔬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目前有商贩不经內地的注册供港蔬菜农场,而直接从珠江三角洲各地市场搜购蔬菜于本港出售;

    (二)鉴于上述蔬菜可能由密封式货车运抵香港,而商贩或会向香港海关报称该等为"出口"的蔬菜,当局有否估计每日经此方式输入香港的蔬菜数量;

    (三)有否针对经上述运输及报关方式运抵香港的蔬菜进行抽检;若有,过去3年每年抽取的样本数目;

    (四)有否对出售此类蔬菜的商贩采取行动;若有,过去3年,当局每年采取行动及提出检控的个案数目,以及定罪个案的判罚详情;及

    (五)由于上述蔬菜可能未经政府检测,政府如何确保这些蔬菜符合本港的食用卫生标准?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1. 马力议员问:


《基本法》第四十八(六)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第八十八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条文提述的"法官"是指现时香港特别行政区內的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內的哪些全职及非全职司法人员,而不包括哪些全职及非全职司法人员;及

    (二)用以区分上述司法人员的法理根据?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12. 张超雄议员问: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于去年11月在港岛东5间普通科门诊诊所试行电话预约先导计划,偶发性疾病病人可以通过电话预约在当天或翌日接受诊治。该计划于本年1月扩展至港岛区余下7间普通科门诊诊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至今使用电话预约服务并获得诊症筹的人次,以及该数字

    (i)按年龄组别(60岁以上、45-60岁、45岁以下)划分的分项数字及百分比;及

    (ii)占同期获发诊症筹的总人次的百分比;

    (二)每间参与计划的诊所现时每天分别预留多少个诊症筹给使用电话预约服务及亲身轮候的病人,以及平均每天分别有多少名使用电话预约服务及亲身轮候的病人未能获发诊症筹;

    (三)电话预约先导计划的详细评估结果,包括病人在半夜亲身轮候诊症筹的情况是否再无出现;及

    (四)医管局计划何时把电话预约计划推展至辖下的其他普通科门诊诊所?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3. 谭香文议员问:


本人获悉,入境事务处("入境处")现时只会在海外人士的受训签证期满6个月后才处理他们的工作签证申请,这些人士因而须先返回原居地,待工作签证发出后再来香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入境处采取上述做法的原因;

    (二)过去3年,每年海外人士持培训签证入境的人数,以及这类人士申请及获发工作签证的分别数目;及

    (三)当局会否考虑简化海外人士申请工作签证的手续;若会,考虑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4. 郑家富议员问:


关于由渔农自然护理署与蔬菜统营处("菜统处")合作推行的信誉农场计划,以及菜统处向蔬菜批发商抽取佣金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申请成为信誉农场所须符合的条件;

    (二)信誉农场出产的蔬果是否必须由菜统处经销;若然,原因为何;

    (三)会否容许港人投资开设的本地及国內农场申请加入该计划,而该等农场出产的蔬菜无须由菜统处经销;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是否知悉过去3年,菜统处每年就使用其设施及服务向蔬菜批发商抽取的佣金总额?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5. 李永达议员问:


关于制订医疗融资方案,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根据哪些考虑因素决定何时公布有关医疗融资的建议;

    (二)当局曾在去年7月承诺于大约半年后公布有关医疗融资的建议,但却在上月表示因搜集及整理资料需时而需押后公布,为何当局作出上述承诺时未能准确预计搜集资料所需的时间,以及会否考虑把有关工作外判;及

    (三)当局会否考虑向本会提交为制订医疗融资方案而搜集的资料(包括外国在医疗融资方面的经验及曾进行的研究和调查的结果),以及曾考虑的方案,以便本会议员及市民更了解政府的工作和认识医疗融资这课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6. 单仲偕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在过去5个财政年度,每年分别有多少升的飞机燃油、轻质柴油、含铅汽油、无铅汽油及超低含硫量柴油被课稅、它们分别带来多少稅收及占该年度的碳氢油稅收总额的百分比?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7. 杨孝华议员问:


据悉,由于访港旅客人数不断上升,在旅游点和购物区的旅游巴士泊车位及上落客点不足的情况正在恶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旅游巴士泊车位及上落客点现时的数目、该等数字与3年前如何比较,以及预计3年后的有关数目;

    (二)自2002年11月发表《第二次泊车位需求研究最终报告》以来,当局有否调查旅游巴士泊车位最新的短缺情况;若有,调查的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何措施解决在旅游点及购物区的旅游巴士泊车位不足的问题?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8. 何锺泰议员问:


据报,香港多家大型连锁超级市场已分别和政府签订"自愿性减发胶袋目标协议",并相继推出减用胶袋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自该协议实行至今,参与这项自愿计划的大型连锁超级市场派发胶袋的数目有否显著下降(请提供支持数据);及

    (二)预期未来1年,整项计划可减发胶袋的数目,以及能否达到目标或更大的减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9. 李国英议员问:


现时,每日有货主把大批货物运到上水及粉岭火车站旁的空地,再交由负责托运的人士把货物分批经由东铁运往內地。这些货物既阻碍进出火车站的通道,亦造成环境卫生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食物环境卫生署、运输署及警方曾经及将会采取甚么行动,以减少上述活动对火车乘客的滋扰;

    (二)有否考虑在这些火车站附近提供土地供暂时存放及交收此等货物;若有,曾考虑哪些地点;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考虑容许负责托运的人士进出边境禁区,使他们可租用禁区內的屋宇作货仓及工场;若有,考虑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20. 郭家麒议员问:


根据政府去年发表的"创设健康未来"咨询文件,医疗服务的未来方向是公营与私营医疗服务并重。然而,政府在过去一段颇长的时间內,一直沒有拨出合适的土地兴建私家医院。本人得悉最近私家医院的入住率已达致饱和,甚至有私家医院因床位不足而未能接收公立医院转介的病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如何在政策及医疗融资方面支援私家医院服务的长远发展;

    (二)除了在黃竹坑拨出土地外,会否在其他地区预留土地兴建私家医院,以解决私家医院床位不足的问题;当中会否包括启德规划检讨报告中提及的医院用地;及

    (三)会否参照支持教育机构的做法,为本港的医疗服务提供土地及建设资助,藉以鼓励认可的慈善机构或属公共性质的信托机构兴建更多私家医院?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草案》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2006年博彩稅(修订)条例草案》民政事务局局长

2.《财务汇报局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3.《追加拨款(2005-2006年度)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IV. 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修订于2006年5月24日提交立法会省览的《2006年存款保障计划条例(修订附表1及4)公告》(即刊登于宪报的2006年第107号法律公告) -

    (a)在第2(3)条中,废除新的第2A(a)(i)条而代以 -

    "(i)可采用由作出该笔贷款所采用的货币按在作出该笔贷款时指明的以某比率表示的某兌換率折算得出的另一货币付还;或";

    (b)在第2(3)条中,在新的第2A(b)条中,废除"某种与作出该笔贷款所采用的货币不同的"而代以"由作出该笔贷款所采用的货币按在作出该笔贷款时指明的以某比率表示的某兌換率折算得出的另一";

    (c)在第3(1)条中,在英文文本中,在新的"specified date"的定义中,在(b)段中,废除两度出现的"general"而代以"public"。

  2.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政制事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修订于2006年5月24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6年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选举委员会)(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6年第114号法律公告) -

    (a)在第5(2)条中,在建议的第34(3)条中,在"时间"之后加入",在有合理因由的情况下";

    (b)在第14(2)条中,在建议的第65(4)条中,在"时间"之后加入",在有合理因由的情况下";

    (c)在英文文本中,废除第16(2)条而代以 -

    "(2) Section 77(1) is amended by repealing "The votes recorded on the following ballot papers are"and substituting"Upon counting of votes, a ballot paper of any of the following descriptions is not to be regarded as valid and the vote recorded on the ballot paper is".";

    (d)在第22(2)条中,在中文文本中,废除在"修订,"之后的所有字句而代以"废除"或销毀或"而代以"该选举广告,亦可销毀、涂掉或"。"。

  3.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批准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于2006年6月26日订立的 -

    (a)《2006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3号)规例》;及

    (b)《2006年毒药表(修订)(第3号)规例》。

    (该两项规例已于2006年6月27日
    随立法会CB(3)686/05-06号文件发出)
V. 议员议案

  1. 推动家庭友善政策

    谭耀宗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近年香港接连发生多宗严重家庭暴力事件,以及自杀、虐待家庭成员及离婚的数字不断增加,反映本港家庭的凝聚力渐趋薄弱,并隐藏不少危机,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及稳定,本会促请政府推动家庭友善政策,以营造一个有利于重建家庭价值和加强家庭凝聚力的环境,从而创建和谐社会;具体的措施应包括:

    (一)成立家庭事务委员会,就推动家庭友善的政策和措施,向政府提供意见;

    (二)设立家庭影响评估制度,以评估现行社会政策、法例和措施对家庭的影响,从而作出相关的改善;

    (三)积极进行宣传及推广活动,并透过各社区服务机构及学校,加强家庭和家长教育,提倡家庭价值;

    (四)透过稅务优惠及全面资助学前教育,纾缓本港家庭的经济负担;

    (五)创造家庭友善的工作环境,包括鼓励公营和私营机构为员工提供托儿服务及推行弹性上下班制等;及

    (六)加强社会福利服务,向危机家庭提供适切的支援。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谭香文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近年香港"之后加上"在各方面的政策均未能有效协助提升家庭的价值和生活质素,加上";在"本会促请政府推动"之后加上"全面的";在"一个有利于"之后加上"提升家庭生活质素、";在"提供托儿服务"之后加上"、研究纾缓工时过长问题的措施、在可行情况下安排员工在家中工作、研究让雇员享有家庭事务相关的额外假期、在可行情况下推动五天工作周";及在"弹性上下班制等"之后加上",让市民在工作和家庭生活之间取得平衡"。

    (ii)何俊仁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弹性上下班制等;"之后删除"及";在"加强社会福利服务,"之后加上"设立有执法机构、社工及相关政府部门参与的常设及跨专业的家庭惨剧个案检讨机制,";及在"向危机家庭提供适切的支援"之后加上";加强宣传与培训,以加强前线员工,如社工、警方、教育人员、医护人员等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及警觉性;以及研究强制规定有关专业人员须申报所处理的家庭暴力个案,协助遏止家庭暴力;及 (七) 设立男士侍产假,让产妇的配偶获得假期,在家照顾产妇及初生子女"。

    出席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2. 保护海港

    郭家麒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今天的维多利亚港曾经历多次庞大的填海工程,加上长期欠缺对海港环境的整体规划和自然生态的保育措施,已遭受严重的破坏和污染,为保护海港和保存海港作为香港人的特别公有资产和天然财产,本会促请政府:

    (一)恪守《保护海港条例》的规定及终审法院的判决,按照下列三项准则审核湾仔发展计划第二期及启德发展计划所涉及的填海工程:一是必须为满足一些无可爭议、有凌驾性及迫切性的需要;二是并无其他可行的选择;三是填海所带来的损害必须是最低的;

    (二)重新规划中区填海第三期工程,减少商业发展用地及建筑密度,减低对交通流量及空气污染的负面影响,避免因而需要再度填海;

    (三)制订"以民为本"、"可持续发展"及"符合环境保育原则"的整体海港区规划及政策,优化和绿化维港两岸土地设施,让所有香港人都可以亲近、共享和使用海港;

    (四)研究成立一个海港区管理局,作为法定机构,独立管理、发展及优化所有海滨地区的土地及设施;及

    (五)加强公众对保护海港环境的意识,提高公民参与建设城市的机会,就海港区规划进行全港咨询,并真正尊重民意,让市民充分参与、发表意见及达成共识。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张宇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庞大的填海工程,"之后删除"加上长期欠缺对海港环境的整体规划和自然生态的保育措施,已遭受严重的破坏和污染",并以"令公众极之关注维港两岸未来的规划及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代替;在"终审法院"之后加上"相关";在"的判决"之后删除",按照下列三项准则审核湾仔发展计划第二期及启德发展计划所涉及的填海工程:一是必须为满足一些无可爭议、有凌驾性及迫切性的需要;二是并无其他可行的选择;三是填海所带来的损害必须是最低的";在"(二)"之后删除"重新",并以"在"代替;在"中区填海第三期工程"之前加上"发展"及在其后加上"用地时";在"减少商业发展用地及建筑密度,"之前加上"应"及在其后加上"从而";在"空气污染的负面影响"之后删除",避免因而需要再度填海";在"共享和使用海港;"之后加上"及";删除"(四) 研究成立一个海港区管理局,作为法定机构,独立管理、发展及优化所有海滨地区的土地及设施;及";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四)"代替;在"保护海港环境的意识,"之后加上"透过广泛咨询,";在"提高"之后删除"公",并以"市"代替;及在"的机会,"之前加上"及发表意见"及在其后删除"就海港区规划进行全港咨询,并真正尊重民意,让市民充分参与、发表意见及达成共识",并以"使政府在规划发展时,充分回应市民的诉求"代替。

    (ii)单仲偕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欠缺对海港"之后加上"及海岸";在"为保护海港"之后加上"及海岸环境,";在"《保护海港条例》的规定"之后删除"及",并以",并严格确保湾仔发展计划第二期及启德发展计划所涉及的填海工程,符合"代替;在"终审法院"之后删除"的判决,按照下列三项准则审核湾仔发展计划第二期及启德发展计划所涉及的填海工程:一是必须为满足一些无可爭议、有凌驾性及迫切性的需要;二是并无其他可行的选择;三是填海所带来的损害必须是最低的",并以"所订下的 '凌驾性公众需要测试' 准则"代替;在"(二) 重新规划"之后删除"中区填海第三期工程,",并以"在中区(扩展部分)分区计划大纲中的 '综合发展区' ,确保尽量"代替;在"减少商业发展用地及"之后加上"降低";在" '符合环境保育原则' 的整体海港区"之后加上"及海岸环境";在"(五) 加强公众对保护海港"之后加上"及海岸";及在"建设城市的机会,就海港区"之后加上"及海岸环境"。

    出席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