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5/06-6

立法会

议程

2005年11月9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2005年储稅券(利率)(第8号)公告》194/2005


其他文件

第27号-香港康体发展局
2004年4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期间的报告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II. 质询

1. 郑经翰议员问:


中华汽车有限公司(俗称"中巴")早前向政府当局申请修订地契,把一幅位于北角琴行街的土地的许可用途由员工宿舍改作商住楼宇用途。本年8月,政府与中巴就补地价款额达成协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中巴于1998年结束巴士业务以来,上述土地曾作哪些用途,是否一直空置;

    (二)鉴于中巴已结束巴士业务多年,政府为甚么不收回该幅土地,让有兴趣的地产发展商竞投;及

    (三)过去10年,当局批准了多少宗把社区或公用设施用地改为工商或住宅用地的申请;请列出每幅土地的地点、面积和原来用途、承批人名称,以及补地价款额?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2. 陈伟业议员问:


本人发现,近年有发钞银行关闭设于多个公共屋村的地区分行,例如汇丰银行关闭了设于梨木树村、石围角村、安定村、友爱村及大澳的地区分行,并缩短其设于梅窝的地区分行的服务时间。另一方面,新建的公共屋村,例如天水围及东涌的公共屋村,亦有居民多次要求该银行在有关屋村设置分行或柜员机,但遭拒绝。鉴于发钞银行减少地区分行数目,对不少巿民,特别是接受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人士,造成极大不便,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每年各发钞银行在香港设立分行的数目,以及这些银行有沒有责任向巿民提供基本服务;

    (二)会不会在发钞银行不断减少地区分行服务的情况下,考虑取消它们担任发钞银行的资格;若会,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及

    (三)会不会在非发钞银行的服务,较发钞银行更能照顾普罗巿民的需要及利益的情况下,考虑容许它们担任发钞银行;若会,详情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3. 张学明议员问:


行政长官在上月发表的施政报告指出,在已选定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地点,将优先推行管理协议及公私营合作试验计划,由土地拥有人自愿参加、非政府组织提供资金,共同推进保育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员会已批准拨款460万元,于凤园及塱原实施3项管理协议试验项目,负责管理有关土地的非政府组织分别为该等项目承担的款额;

    (二)上述试验项目的实施时间表,以及当局有沒有措施监察项目的进展情况;及

    (三)鉴于一个跨政府部门的专责小组正研究6份公私营界别合作的申请,当局预计何时完成这些研究,以及会不会向公众交代评估工作和结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4. 余若薇议员问:


本年8月30日,食物环境卫生署(简称"食环署")的两名卫生督察前往香港迪士尼乐园(简称"乐园")执行职务时,因应乐园职员的要求,先脫下帽子和肩章才进入乐园;而在9月6日,另一名卫生督察到乐园执行职务时,却拒绝了同样的要求,并向上司汇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行哪些法例订明,任何人拒绝或妨碍食环署人员进入处所执法,即属违法;以及食环署人员遇到这种情况时的惯常做法;

    (二)食环署在得悉事件后与乐园当局交涉的详情和曾采取甚么跟进行动;及

    (三)政府当局已否决定对有关人士提出起诉,以及这决定的理据?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律政司司长

5. 梁耀忠议员问:

《基本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就《基本法》的修改权及修改提案权作出规定,但并沒有清晰订明具体的修改机制。虽然政府在2001年7月表示会就此进行研究、分析和广泛咨询,并与立法会及中央商讨,然后提出建议方案,但至今仍未有具体方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关的研究、分析和咨询工作的详情及进展情况;

    (二)会不会安排立法会就有关问题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中央政府有关部门交流及商讨;若会,安排的详情;若不会,原因是甚么;及

    (三)如何确保在制订有关机制的过程中,香港市民的意愿获充分考虑及尊重,以及"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原则得到体现?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事务局局长

李国英议员代蔡素玉议员问:


关于对美容院服务的规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消费者委员会在今年首9个月接获50宗涉及彩光及激光美容服务的投诉,而在这些个案中,22人的皮肤更有变色、起泡、灼伤和结疤等后遗症,当局有沒有计划规管美容院提供的光学美容服务,包括从业员须具备的资历;如果有,计划的详情和时间表;如果沒有,原因是甚么;及

    (二)对于美容院提供纹身、穿耳等可引致病原体感染的服务,当局有沒有计划作出规管;如果有,计划的详情;如果沒有,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7. 郭家麒议员问:


据报,现时本地医疗保险机构有选择性地接受投保,亦有投诉指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承保条款带有歧视性,并拒绝精神病及长期病患者投保。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本港有多少间保险公司专门提供医疗保险和危疾保险,所涉保险的保障范围及不包括哪些疾病及医疗服务;以及有多少间保险公司提供医疗全保和接受所有种类的疾病的投保及不设限制性条款;

    (二)医疗保险的风险评估数据,包括公营医院在过去3年接收的精神病及长期病患者数目、涉及的平均医疗成本及公帑补助额,以及这些病人在私家医院接受治疗的估计费用;及

    (三)会否考虑检讨及加强监管医疗保险的承保范围,以便当局日后提出可行医疗融资方案建议时,能具体地向市民建议可供选择的保险计划,从而让市民获得医疗保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8. 李国麟议员问:


据报,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至今仍未为其辖下楼龄40年以下的旧式公共屋村所有或部分楼层提供升降机或扶手电梯。此外,房委会未有勘察该等屋村的设施及研究是否需要进行改建或加建工程,以方便居于上述楼宇而行动不便的长者及残疾人士。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未有在所有或部分楼层设置升降机的公共屋村名称、涉及的楼层数目、所属地区及楼宇落成年期,以及屋村范围內附有斜道或设有梯级的公共屋村数目、有关的斜道长度及梯级数目,以及扶手电梯数目;

    (二)居于上述屋村的长者及行动有困难人士(例如残疾人士、智障人士及慢性病患者等)的数目各有多少;及

    (三)该等屋村至今未有提供升降机及扶手电梯的原因,以及有否计划安装有关设施,以满足居民的需要?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9. 李永达议员问:


根据政府在2004年5月发出的內部指引,就雇用非技术工人为主的服务(建筑服务除外)提交的标书,须承诺给予这类工人不低于巿场平均数的每月工资率,政府部门及营运基金才可予以考虑。另外,自本年3月1日起,领汇管理有限公司("领汇公司")已从房屋委员会接管180项零售和停车场设施的日常管理。待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领汇基金")于未来数个月上市后,领汇公司将成为独立的私人公司,因而无须跟随上述指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现时受雇于领汇公司辖下承办商的非技术工人中,每月工资率分别高于及低于市场平均数的工人数目,以及按工种列出工资率低于市场平均数的工人的平均每月工资;及

    (二)会否要求领汇公司在领汇基金上巿后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只聘用给予其非技术工人不低于巿场平均数的工资率的承办商;若不会作出此项要求,理据为何,以及当局有何其他措施,确保有关工人的工资不会低于政府部门及营运基金承办商的工人所得的工资?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10. 陈智思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在2005年获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资助院校取录主修与中国语文或英国语文有关的科目的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在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平均成绩,以及过去3年,修读该等课程的学生在该考试的相关语文科的平均成绩?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1. 李凤英议员问:


近日,本人接获市民投诉,指他们持香港旅行证件进入其他国家或地区时,由于证件上只注明出生年份而无注明月份和日期,因而遭当地出入境管制人员留难。关于使用香港旅行证件,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年龄、性别和旅行证件类别划分,现时在所持香港旅行证件只注明出生年份的港人数目;

    (二)按国家或地区划分,过去3年,当局每年接获港人因所持香港旅行证件出现问题,以致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未能顺利入境的投诉或求助个案数字;涉及的投诉內容和有关政府部门跟进该等投诉的情况,包括有否向有关国家或地区了解投诉详情;及

    (三)有何措施避免再有港人在进入其他国家或地区时遇到同类情况?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2. 石礼谦议员问:


(译文) 据报,有71个育有失明及视障子女的家庭因为未有申报其子女获取录入读特殊寄宿学校而多领伤残津贴,遭当局要求退还多领款项。在其中一宗个案中,一名视障人士的家长在过去12年间多领16万元,因而被当局要求以一次过或分期付款方式退还该笔款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仔细调查上述各宗个案,从而确定是伤残津贴申请人蓄意欺骗,还是社会福利署("社署")须就其申请程序有欠清晰而负上责任;

    (二)社署会否全面检讨其审批伤残津贴申请的机制;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评估要求退还多领款项会对受影响的失明及视障人士的生活质素造成何种不良影响;若会造成不良影响,当局会否考虑豁免退还多领款项?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3. 陈婉娴议员问:


关于打击未持有本地导游证的人士(包括随旅行团来港的领队)从事接待入境旅行团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哪些法例赋权有关部门查核从事导游工作人士所持证件及起诉无证导游;

    (二)过去两年,有关部门曾采取多少次执法行动,分别拘捕及起诉了多少名无证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士,以及香港旅游业议会曾向聘用无证导游的旅行代理商发出多少次警告;

    (三)会否考虑立法订明旅行代理商必须聘用本地持证导游接待入境旅行团;若不会考虑,原因为何;及

    (四)会否考虑由单一部门负责签发导游证、规管导游的工作及采取执法行动,以保证导游服务的质素?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14. 李国英议员问:


现时,无力负担医疗服务收费的普通科门诊病人可申请减免收费,但须每次向医务社会工作者("医务社工")申请。他们批评这项安排除了令有需要的病人(特别是长者)不便之外,亦增加医务社工的工作量和浪费资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会否检讨医疗收费减免机制及加以改善;若会,请告知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5. 刘慧卿议员问:


关于向在內地营商的港人提供的协助,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及驻粵经济贸易办事处在过去3年,分别转介了多少宗港商求助的个案至有关的內地部门,以及香港特区的政府部门和法定机构;当中已获解决的个案数目;余下个案仍未解决的原因,以及该两个办事处还会向有关港商提供甚么协助?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事务局局长

*16. 刘江华议员问:


根据中、港两地的执法部门所设立的通报机制,入境事务处会把在本港被定罪或违反逗留条件的內地人士的资料送交內地当局,以便有关当局考虑禁止这些人士在一段期间內再次来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年有多少名曾在本港被定罪的內地人士,循非法或合法途径再次来港后再被定罪,并按他们最后所犯的罪行列出分项人数,以及他们最近两次犯案的日期平均相隔多久;及

    (二)有否就一些內地人士虽曾多次在本港被定罪,但仍获发来港旅行证件或签注的情况,与內地有关当局商讨;若有,商讨的结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7. 冯检基议员问:


据报,第十届全国运动会出现操控比赛及运动员服用禁药的情况。有香港羽毛球队代表在女子单打准决赛时多次被球证刻意误判,因而在该场赛事败阵,更严重影响她在余下比赛的表现,以致她在该项赛事的季军战的早段弃权,以抗议裁判不公。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了解上述涉及香港运动员的事件是否属实;若属实,有否与內地当局商讨及作出投诉,以维护运动竞技著重公平、公正及全力爭取胜利的体育精神;若沒有商讨及投诉,原因为何,当中是否包括香港当局容忍这种操控比赛的情况;

    (二)有否评估该事件对本地运动员及未来体育发展的影响;及

    (三)有何措施防止操控比赛及服用禁药的情况在香港举办的体育比赛(例如2008年北京奧林匹克运动会马术项目比赛及东亚运动会等)出现,以确保比赛能在公平公正情况下进行?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18. 余若薇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资助中小学的平均教师与学生比例、每班学生人数、每名教师每周的上课节数及平均工作时间;及

    (二)上述数据与本地5年前的有关数据,以及与现时美国、英国、內地、台湾和新加坡的有关数据如何比较?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9. 刘江华议员问:


据报,新世界第一渡轮服务有限公司最近向政府申请提高往来离岛的渡轮票价,平均加幅拟为9.4%。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将根据甚么准则审批该申请;会否在作出决定前咨询本会;

    (二)有否考虑采取措施,减低渡轮票价上升的压力,例如增加稅务优惠,以及容许在渡轮码头增设广告位等;及

    (三)会否考虑引入其他公司经营有关航线,以期加强竞爭和减低渡轮票价上升的压力?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20. 蔡素玉议员问:


关于政府各部门采购环保产品,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个部门每年采购符合绿色采购规格的环保产品的总值;

    (二)每个部门采购的环保产品的类别;及

    (三)会否为采购环保产品的总值占其采购总值设定目标百分比和落实时间表;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05年航空运输(修订)条例草案》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IV. 议员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李华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05年10月12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5年食物內有害物质(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5年第137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05年11月30日的会议。

  2.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05年10月12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禁区(世界贸易组织香港部长级会议)令》(即刊登于宪报的2005年第160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05年11月30日的会议。

  3. 最低工资、标准工时

    陈婉娴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基层劳工工作条件每下愈况,工资低、工时长,即使本港去年经济大幅增长,低收入人口仍然增加,部分低收入家庭甚至须依靠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金才足够一家糊口,为让基层劳工分享应得的经济成果,本会建议政府鼓励雇主增加员工的薪酬及改善他们的附带福利,同时促请政府尽快:

      (一)立法订定最低工资,以保障工人的最基本生活水平,而个别低薪行业或岗位应获优先处理,使私人企业的雇主须承担应负上的社会责任,以防止他们将商业营运成本转嫁于政府,令社会福利开支增加;及

      (二)规管工作时数、合理作息时间及超时工作津贴,以确保雇员享有充分的休息及进修时间。


    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郑家富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规管工作时数"之前加上"立法";在"合理作息时间及"之后加上"计算";及在"超时工作津贴"之后加上"的标准"。

    出席的政府官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4. 政制改革方案

    汤家骅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下称"特区")政府有责任提出一个香港市民可接受和具有实质民主进程的政制改革方案,该方案不应赋予区议会委任议员选举行政长官或立法会议员的权利;此外,特区政府亦有责任在方案中提出达致普选的路径图、时间表,以及相关的选举细节。

    出席的政府官员:政制事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