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5/06-11

立法会

议程

2005年12月14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05年电影检查(调低费用)规例》221/2005
2.《2005年公众卫生及市政(将地方拨作公众游乐场地用途)(第3号)令》222/2005
3.《2005年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修订附表4)(第3号)令》223/2005


其他文件

1.第38号-伊利沙伯女皇弱智人士基金
二零零四至二零零五年度报告及帐目
(由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提交)

2.第39号-社会工作训练基金受托人
就该基金提交截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
第四十四年度报告
(由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提交)

3.第40号-香港艺术发展局
2004-2005年度年报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4.第41号-地产代理监管局
二零零四至二零零五年度年报
(由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提交)

5. 《〈2005年收入(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陈鉴林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刘秀成议员问:


入境事务处现时采用的智能身份证阅读器,透过将持证人的手指指纹与储存于他们的身份证內的指纹资料核对,核实他们的身份。据悉,这个核实身份方法对一些市民并不适用,以致他们不能使用旅客自助出入境检查系统(俗称"e-道")办理出入境手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不能以阅读器核实身份的智能身份证持有人数目,以及该数字占持证人总数的百分比,并按他们的性别和所属年龄组别列出分项数字;

    (二)鉴于当局在推行香港智能身份证換领计划前曾委聘顾问进行可行性研究,该研究有否察觉上述问题;若有察觉,为何当局在决定载于智能身份证內的生物特征时仍选用指纹;若沒有,政府可否向该顾问索偿;及

    (三)上述问题的成因是甚么,以及可否藉技术提升解决上述问题;若可以解决,涉及多少费用;若不可以,有沒有参考外国的有关做法,寻求其他解决方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2. 刘千石议员问:


政府在1999年推出非公务员合约雇员计划,以容许部门首长以定期合约方式,在公务员编制以外聘请人手,应付短期、或无须长期保留人手,或只需雇用非全职人手的服务需求,又或正在检讨或有可能改变的服务。然而,本人得悉不少非公务员合约雇员在同一职位连续受聘超过3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不会更改这计划的适用范围;若会,更改的详情;若不会,如何改变上述连续受聘并不符合这计划原有目的的情况;

    (二)有甚么措施防止部门首长滥用这计划;及

    (三)会不会考虑把有长期需求的非公务员合约职位转为公务员编制的职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3. 何俊仁议员问:


一名男子于去年7月在青屿干线某路段以时速97公里驾驶车辆,车速超过有关路段的每小时80公里速度限制,因而被检控和定罪。他随后提出上诉。高等法院法官于去年9月裁定上诉人得直,原因是有关路段的每小时80公里车速限制因当局未有依法在宪报刊登公告而属无效,有关的车速限制交通标志因此对上诉人构成误导。律政司其后沒有就这项裁决提出上诉,而当局仍未就有关路段的车速限制在宪报刊登公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在决定不上诉后,为甚么沒有随即就有关的车速限制在宪报刊登公告;

    (二)自去年9月以来,警方有沒有以驾驶者的车速超过有关路段的车速限制为由,对他们提出检控;若有,检控的数字,以及根据甚么车速限制提出检控;及

    (三)鉴于当局沒有就有关的车速限制在宪报刊登公告,警方执法时所持的法理依据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4. 周梁淑怡议员问:


据报,自从內地城市的居民陆续获准按"个人游"计划到香港以来,內地行乞集团在本港的活动日趋活跃。在中区、铜锣湾、尖沙嘴及旺角等人流密集地区,有不少身体残缺人士或老人当街行乞。当中部分人士受集团式操控,有人替他们"把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2003年8月实施"个人游"计划以来,每年因在本港行乞而被警方拘捕的內地人数;当中有多少人被成功检控,以及法庭一般向他们判处甚么刑罚;

    (二)警方对受操控的內地行乞集团掌握了甚么资料;有沒有与內地公安部门建立沟通机制,以合力防止有关集团来港活动,或禁止因在港行乞而被捕的內地人士在特定时间內再次来港;及

    (三)鉴于自本年11月起"个人游"计划已进一步放宽至成都、济南、沈阳及大连四个城市,并会在未来陆续开放予"泛珠三角"其余地区,警方将会采取甚么相应措施,防止內地行乞集团藉此增加在本港活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5. 邝志坚议员问:


近日有金融管理局前任高级职员在离职半年后,加入私人银行工作。关于法定监管机构前任高级职员在离职后从事外间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机构划分,现时在薪酬待遇方面等同首长级公务员的法定监管机构高级职员的职位和数目;

    (二)各法定监管机构有沒有对第(一)项所述的高级职员在停止职务后从事外间工作作出规管;若有,详情是甚么,以及是否与政府现时对首长级公务员的同类规管设有相同规定;若沒有规管或规定不同,原因是甚么;及

    (三)鉴于政府打算在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规管首长级公务员在停止政府职务后从事外间工作的修订政策及安排,这些政策及安排的适用范围会否扩展至上述监管机构的高级职员;若否,原因是甚么,以及政府会否考虑扩展该适用范围?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6. 吴霭仪议员问:(译文)

在1999年年底,政府与华特迪士尼公司成立了一间合营公司  香港国际主题公园有限公司(简称"主题公园公司"),以兴建和营办香港迪士尼乐园。政府当局在供本会财务委员会于1999年11月26日的会议讨论的文件表明,将会委任两名获双方股东接纳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加入主题公园公司董事局。据报,有关委任尚未作出。关于主题公园公司的管治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为何至今仍未委任独立董事,亦无定期告知本会此方面进展;

    (二)自主题公园公司成立以来,当局曾为委任独立董事做过甚么工作;及

    (三)会否按照公共财政应具透明度及问责性的原则,公布主题公园公司自成立以来所有的董事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会,将于何时公布;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7. 霍震霆议员问:

鉴于日前有单车公路赛参加者在比赛时与公共小巴相撞而身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在日后举行的单车公路赛采取甚么措施,以防止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及

    (二)当局现时容许用作单车比赛场地的地点,以及会否增加单车比赛及训练的设施;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民政事务局局长

*8. 单仲偕议员问:


关于政府甄选承办商进行资讯科技项目,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年批出多少份资讯科技项目合约;其中有多少份由完全符合有关招标文件所订技术规格的标书中投标价最低的承办商投得;及

    (二)鉴于采用较先进的技术对资讯科技项目会带来更多好处(如可供使用的年期较长、日后改良的空间较大等),当局在评审标书时,如何评估及比较以下两类标书的成本效益:所用技术相对先进但投标价较高的标书,以及所用技术相对落后但投标价较低的标书?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9. 杨孝华议员问:


近年,越来越多人长期在公众地方放置用以收集旧衣物的铁笼,并在铁笼外围挂上橫额,以环保及慈善名义呼吁市民捐出旧衣物。有市民认为这些铁笼影响环境卫生和破坏市容,亦怀疑它们是由牟利商人放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至今,当局共接获多少宗有关的投诉,并按投诉內容和涉及的地区列出分项数字;

    (二)本年1月至今,地政总署接获多少宗在公众地方放置铁笼以收集旧衣物的申请,以及市民如何分辨收集旧衣物的活动是否已获许可;

    (三)过去3年至今,当局对未经许可在公众地方放置铁笼以收集旧衣物的人士提出起诉的个案数目、对他们提出的控罪,以及当中被定罪的个案数目;及

    (四)有何措施加强监管这类收集旧衣物的活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10. 王国兴议员问:


不少印刷业人士向本人反映,近年该行业的厂家数目与就业人数每况愈下。他们亦表示根据现行的政府采购政策,不少政府印刷工作均外判予非本地厂家,导致印刷工人失业数目众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年从事印刷业的厂家数目,以及该行业的就业人数及失业率;

    (二)过去3年,每年迁往內地的本地印刷厂数目及因而前往內地工作的本地印刷工人数目,以及有多少家本地印刷商在去年成功竞投政府印刷工作后,把工作安排在內地进行;

    (三)过去3年,每年分别由本地及非本地印刷厂投得而合约价值低于130万元及在130万元或以上的政府印刷采购合约数目,以及每年本地印刷厂投得的合约占该年全部有关合约的百分比;

    (四)有何措施扶持香港印刷业的发展及促进印刷工人就业,以及该等措施的成效;

    (五)会否订明指定比率的政府外判印刷工作须批予本地印刷厂,以扶持本地印刷业的发展;及

    (六)会否考虑改变现行关于政府印刷采购合约的投标评分制度,除在价格评分外,加入在港生产及优先聘用本地工人等新准则,从而让本地厂家能取得更多政府印刷合约,保障本地印刷工人就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1. 李国麟议员问:


本港的中小学校均设有小食部,提供小食及熟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设有小食部的中小学校数目,以及当中多少间小食部有提供熟食(包括饭盒、三文治及面食);

    (二)该等小食部是否需要持有牌照;若然,所属牌照类别及当局如何监管持有该类牌照的小食部;若否,原因为何及当局如何确保小食部提供品质良好及安全的食物;及

    (三)有否规定小食部所售卖食物的种类,从而使学生养成均衡及健康的饮食习惯;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有何计划和措施促使学生养成该等习惯?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统筹局局长

*12. 李凤英议员问:


据报,食物环境卫生署辖下的小贩管理队的5名队员在上月中扫荡无牌小贩时遇袭受伤。关于公职人员的人身安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年有多少名公职人员于执行职务时遇袭受伤,并按他们所属的部门、受聘形式和职级列出分项数字,以及当局跟进这些个案的结果;

    (二)现时是否有措施保障公职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人身安全;若有,措施的详情;以及当局有否定期检讨措施的成效;若沒有定期检讨,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引入新措施,加强保障公职人员执行职务时的人身安全?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13. 余若薇议员问:


根据政府在上月就一项书面质询所提供的答覆,各区的政府合署在去年的每年每平方米用电量相差甚大,例如屯门政府合署的每平方米用电量是广东道政府合署的9倍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各政府合署的每平方米用电量差距大的原因;

    (二)每一政府合署內的办公室的总楼面面积及在该处办公的人员数目;及

    (三)各政府合署采取了哪些节约用电的措施?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4. 郭家麒议员问:


本年7月发表的《创设健康未来 - 探讨日后医疗服务模式讨论文件》,建议政府应检讨公立医院急症室服务和专科门诊服务的收费,以确保病人支付的医院服务费用不会少于一般家庭医生的服务收费。此举可减少滥用公立医院服务的诱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医院管理局计算医疗成本的准则,以及如何推算未来5年的开支及赤字款额;

    (二)公营医疗体系服务(包括急症室服务、普通科及专科门诊服务、住院服务及手术)的收费、成本及相关计算方法,并按不同专科、手术类别及疾病提供病人的平均住院日数;

    (三)第(二)项所述资料与本港私营医疗体系服务和外国公营及私营医疗体系服务的相关资料如何比较;及

    (四)有何计划及诱因鼓励市民减少滥用公立医院服务,自愿购买医疗保险,以及转往私家诊所或私家医院求诊?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5. 马力议员问:


本年9月1日,一名越南人携同3颗子弹在文锦渡非法入境时被捕。在审讯期间,他透过律师求情时表示,携同子弹来港是为了确保他在港被判处监禁,以协助他戒除毒瘾。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年,每年有多少名被捕的非法入境者曾表示为了在港服刑而来港,并按他们的国籍、希望入狱的原因(例如在狱中赚取工作收入、治病或戒毒等)和入境途径列出分项数字;及

    (二)当局曾采取甚么措施遏止外来人士为了在港服刑而非法来港,以及这些措施的成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6. 李永达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当局拟将其现时在政府总部(包括中区政府合署中座、东座及西座和美利大厦)办公的人员迁往建议的添马舰新政府总部大楼,有何计划处置因而腾出的政府总部现时用地,以及会否重新发展该用地;及

    (二)当局在重新发展上述用地时,会否以现时中区发展密度过高和交通不胜负荷,以及有关土地具有特殊文化及历史遗产价值为理由,限制该土地的用途和发展高度及密度?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17. 陈伟业议员问:


政府在去年6月23日的立法会会议答覆本人质询时表示,由于拘捕行动配合检控可即时遏止无牌贩卖活动,而食物环境卫生署人员可藉此沒收无牌小贩的设备和商品,故此,当局认为这是对付无牌贩卖活动的最有效方法。然而,本人得悉近年无牌贩卖活动并无减少迹象。关于管制无牌小贩工作的成本效益,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2004至05年度用于管制无牌小贩的公帑开支总额、对无牌小贩作出检控的次数,以及平均每宗检控所用的公帑开支;及

    (二)会否重新考虑采用成本较低的方式,对无牌小贩采取执法行动,例如以定额罚款通知书取代传票;若会,有关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8. 郑家富议员问:


卫生署与香港大学医学院合作进行的一项住戶健康调查显示,约有四成市民会在身体不适时自行到药房购买药物服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目前市民可透过哪些途径获取关于疾病和药物的资讯,以及当局在上个财政年度用于提供有关资讯的人力和财政资源;

    (二)会否容许药物销售商在具备临床疗效证明的情况下刊登药物广告,以便市民了解药物的效用;

    (三)现时有注册药剂师在场配发药物的零售药房数目为何,以及其占零售药房和药行总数的百分比;有否评估注册药剂师的供求情况,并制订相关的培训计划;及

    (四)会否加强公共卫生的教育工作,使市民对疾病具备基本的认识,以免他们在患上属高度传染性的疾病时仍自行到药房购买药物服用,以致延误病情和令疾病在社区蔓延;若会,有关教育工作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9. 梁耀忠议员问:


房屋委员会计划于明年1月推行"全方位维修计划",为全港60多万个公屋单位进行勘察及维修。房屋署会派遣家居维修大使到住戶的单位进行室內勘察。据报,住戶须为损毀了单位內的固定设备承担维修费用,亦会因拒绝家居维修大使进入单位勘察而在屋村清洁扣分制下被记7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制订指引,清晰订明如何分辨单位內固定设备的损毀是由住戶造成,还是属于正常损耗;若有,指引的详情,以及会否把指引公开;

    (二)有何机制解决房屋署与住戶在分担维修费用方面的分歧,以及有何措施协助无力支付有关费用的住戶;

    (三)家居维修大使进入单位勘察的具体安排,以及如何确保不会对住戶带来太大的不便;及

    (四)会否就拒绝家居维修大使进入单位勘察的罚则咨询公屋住戶;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20. 蔡素玉议员问:


据报,香港大学规定校內食肆(不论是否已经外判)一律不得供应鱼翅。同时,该校举办的宴会上亦不可提供鱼翅供宾客享用,否则校方不会支付食用鱼翅的费用。此外,大企业如太古地产有限公司和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等亦有类似做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政府作为本港最大规模的机构,会否仿效上述做法;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2005年雇佣(提高第63C条所订罪行的最高罚则)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2005年雇佣(提高第63C条所订罪行的最高罚则)条例草案》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05年收入(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IV. 议案

根据《应课稅品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修订《应课稅品条例》(第109章)附表1,在第III部第1A段中 ─

(a)在(a)节中,废除"2005年12月31日"而代以"2006年12月31日";

(b)在(b)节中,废除"2006年1月1日"而代以"2007年1月1日"。


V. 议员议案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动议的决议案

    曾钰成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修订《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第46(1)条,废除"及第一百五十九条"而代以"、第一百五十九条、附件一及附件二"。
  2. 专营巴士票价

    郑家富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由于预期适用于专营巴士公司的可加可减票价调整机制将于2006年1月实施,本会促请政府与各间专营巴士公司磋商:

    (一)取消建议的预缴回程车费安排,并提供更合理的车费减价措施,包括将单程车费票价下调最少百分之十,令所有乘客受惠;

    (二)提供更全面的巴士转乘优惠安排;

    (三)改善现时车费结构,尽快修订《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的车费等级表,以及表內的路线组别安排,重新厘定现有收费指引,并在不加重长途乘客负担的前提下,按车程距离厘定各条巴士路线的全程及分段收费水平,使车费结构趋于透明和合理,令每名乘客所付出的车费尽量公平;及

    (四)设立巴士一日、一周乘车証及月票计划,令本地乘客及游客有所选择;


    并就这些票务安排尽快达成共识,以便推行可加可减票价调整机制。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适用于"之前删除"由于预期",并以"本会支持"代替;在"调整机制"之后删除"将",并以"尽快"代替;在"促请政府"之前删除"本会",并以"并"代替;在"并提供"之后删除"更合理的车费减价措施,包括将单程车费票价下调最少百分之十,令所有",并以"一个合理的减价方式,令更多"代替;在"优惠安排;"之后删除"(三) 改善现时车费结构,尽快修订《公共巴士服务条例》的车费等级表,以及表內的路线组别安排,重新厘定现有收费指引,并在不加重长途乘客负担的前提下,按车程距离厘定各条巴士路线的全程及分段收费水平,使车费结构趋于透明和合理,令每名乘客所付出的车费尽量公平;及";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三) 研究"代替;在"有所选择;"之后加上"(四) 研究设立每月长者免费乘车日,以鼓励长者多出外以融入社区;及(五) 研究设立残疾人士乘车优惠;";在"并就"之后删除"这些",并以"有关"代替;及在"达成共识,以便"之后删除"推行可加可减票价调整机制",并以"能够于明年1月实施,让市民尽早享用减价优惠;同时,本会亦促请政府与各间专营巴士公司积极研究解决推行巴士分段收费的技术性问题,在不加重长途乘客负担的前提下,以及在找出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法后,尽快推行巴士分段收费"代替。

    就刘健仪议员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李永达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减价方式,"之后加上"包括在回程时同时为去程及回程车费提供一个不少于百分之十的减幅,";在"(三)"之后删除"研究",并以"如何能尽快"代替;在"(四)"之后删除"研究";在"(五)"之后删除"研究";及在"各间专营巴士公司"之后删除"积极研究解决推行巴士分段收费的技术性问题,",并以"磋商,鼓励他们"代替。

    (ii)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转乘优惠安排"之后加上",包括增加转乘优惠路线及跨公司转乘优惠";在"尽量公平;"之后删除"及";在"有所选择;"之后加上"及(五) 恢复对长者提供假日票价优惠,例如早前取消的长者假日乘车一元优惠,并为全港所有全日制学生提供半价车费优惠,以及研究设立残疾人士乘车优惠;";及在"达成共识,"之后删除"以便",并以"以及在经社会充分讨论及获得市民普遍接受后"代替。


    出席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3. 节约能源

    蔡素玉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为了更有效推动节约能源("节能")和提高能源效益,以达到保护环境和珍惜地球资源的目标,本会促请政府:

    (一)制订全面而有效的节能政策;

    (二)成立一个独立于政府的节约能源委员会,负责统筹政府和两间电力公司用于推动节能的资源和措施;

    (三)带头在各部门编订內部节能计划,委出能源经理,以监督节能措施的执行,并每年提交报告,检讨节能措施的成效;

    (四)强制规定拟建的政府建筑物在兴建前须先通过能源效益评估,以确保建筑物的设计、用料及设备均符合节能要求;

    (五)积极推动在全港建筑物,特别是政府建筑物如医院、学校等,进行屋顶绿化工程;

    (六)尽快推行强制性能源效益标签计划;

    (七)推动两间电力公司提供经济诱因,以鼓励客戶采用节能电气用品;

    (八)推动商业楼宇引入有效机制,包括提供经济诱因,以鼓励商戶节省用电;及

    (九)透过宣传和教育,积极提高市民对节能的认识和节能意识。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单仲偕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节能政策;"之后加上"(二)建立一个产品能源消耗情况的电脑资料库,让公众可在决定购置产品前获悉该等产品的能源效益资料;";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 代替;删除原有的"(四)",并以"(五)" 代替;删除原有的"(五)",并以"(六)" 代替; 删除原有的"(六)",并以"(七)" 代替;删除原有的"(七)",并以"(八)" 代替;删除原有的"(八)",并以"(九)" 代替; 及删除原有的"(九)",并以"(十)" 代替。

    (ii)方刚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二)"之后删除"成立一个独立于政府的节约能源委员会,负责统筹政府和两间电力公司用于推动节能的资源和措施",并以"加强现时能源效益及节约小组委员会的职能,并授权小组委员会可主动向政府提交节能措施的建议"代替;在"节能计划,"之后删除"委出能源经理,以",并以"加强现时各部门环保经理"代替;及在"尽快"之后加上"向已经参与自愿性质的能源效益标签计划,并在该计划下取得理想成绩的产品,"。


    出席的政府官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