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5/06-12
立法会
议程
2005年12月21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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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5年法律援助(评定资源及分担费用)(修订)规例》 | 22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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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律援助(财产的押记)(利率)规例》 | 225/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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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普查及统计(2006年人口普查)令》 | 22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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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04年领养(修订)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 227/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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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约领养(不在涵义內)令》 | 228/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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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跨国领养(缔约国)令》 | 229/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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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05年领养(修订)规则》 | 23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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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约领养规则》 | 23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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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2005年证券及期货(合约限量及须申报的持仓量)
(修订)(第2号)规则》 | 23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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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2005年道路交通(交通管制)(指定禁区及限制区)(修订)公告》 | 23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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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1. 第42号 | - | 职业安全健康局
2004-2005年度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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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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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43号 | - | 二○○四至○五年度奖券基金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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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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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44号 | - | 华人庙宇委员会就华人慈善基金提交
截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的管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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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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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第45号 | - | 葛量洪奖学基金
截至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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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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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46号 | - | 华人庙宇委员会就华人庙宇基金提交
截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的管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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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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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47号 | - | 麦理浩爵士信托基金受托人报告书
二零零四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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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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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48号 | - | 蒲鲁贤慈善信托基金委员会就该基金提交
截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的年度的管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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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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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49号 | - | 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
截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
经审计会计报表及核数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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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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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第50号 | - | 尤德爵士纪念基金信托委员会
二零零四年四月一日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
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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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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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51号 | - | 香港房屋委员会
二零零四至二零零五年度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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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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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52号 | - | 香港房屋委员会
截至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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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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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53号 | - | 警察福利基金
2004至2005年度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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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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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54号 | - | 警察子女教育信托基金及
警察教育及福利信托基金
2004至2005年度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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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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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研究政府当局就2007年行政长官及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提出的建议〉小组委员会报告》 (由小组委员会主席谭耀宗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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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质询
1. 呂明华议员问:
据报,现时中国政府尚未批准商业性种植和销售基因改造米,但有环保团体在湖北省的批发零售市场抽查16个大米样本,结果显示其中10个样本为基因改造米,部分更已外销至广东省等省市。鉴于內地是香港食米的其中一个来源地,来历不明及未经安全测试的基因改造米有机会流入香港,威胁市民健康。关于监管经基因改造食物,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有否因应上述抽查结果,追查香港有沒有从內地输入基因改造米,以及有沒有采取措施防止未经內地当局批准种植和出售的基因改造米流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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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有沒有对所有进口大米抽取样本并进行基因测试,或要求进口商出示相关检验证明;若沒有,当局会不会因应上述抽查结果,进行有关的测试或要求相关的检验证明,以确保进口的大米可安全食用;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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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有报道指欧洲联盟、內地、台湾、南韩及日本等都积极制订并执行监管基因改造食物的法例或强制性标签制度,香港当局会不会制订并推行类似的法例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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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2. 刘皇发议员问:
鉴于惩教署在收押被判刑或被羁留人士时,会对该等人士逐一进行全身搜查,包括以手指搜查直肠,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现行法例有沒有规定被判刑或被羁留人士不得拒绝惩教署的人员以手指搜查其直肠;若有规定,具体条文是甚么;若沒有,惩教署如何处理拒绝接受该项搜查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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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被判刑或被羁留人士以恐惧、患有痔疮等疾病、宗教或私隐等为理由,要求采用其他方法,例如使用泻药或灌肠药,来代替以手指搜查直肠,惩教署会不会批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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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惩教署为甚么不跟随爱尔兰等国家的做法,采用X光仪器搜查直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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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3. 黃定光议员问:
据报,有內地公安部官员承认有內地人持"个人游签注"赴港犯罪,并表示会与香港警方联手加强打击这类犯罪分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自个人游计划实施以来,持"个人游签注"来港的內地人因涉嫌犯各类罪行而被捕的分项人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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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警方将如何与內地公安部加强合作,遏止这类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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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4. 李柱铭议员问:
政府的政制发展专责小组在其第五号报告中指出,该小组在其第四号报告的咨询期间,接获关于功能团体未来路向的意见,包括建议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简称"香港特区")立法机关设立"两院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有否评估在香港特区立法机关设立"两院制"会不会违反《基本法》的规定;若会,理据是甚么;若不会,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政制事务局局长
5. 余若薇议员问:
上月底,政府使用3家商营电视台的晚间黃金时段播出行政长官的讲话。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该电视讲话片段是否由政府新闻处制作;若否,当局以甚么理由外聘制作公司摄制该片段,涉及的开支额及哪个政府部门承担该笔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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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行政长官以甚么理由决定使用这些电视台的晚间黃金时段播出讲话;这些时段是否原已免费给予政府,以及使用这些时段折算为广告时间后所涉的广告费款额;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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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现时有沒有政策规管行政长官及主要官员使用电子媒体进行政治宣传;若有,政策的详情,以及当局会不会考虑日后的政治宣传节目涉及批评别人时,在节目內腾出相若时间让被批评者有公平机会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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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6. 陈鉴林议员问:
深圳规划局于本月初公布《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表达了深圳与香港合作共同发展、共同建设一个国际都会的愿望。关于深港同城化,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会不会与深圳当局设立恒常机制,研究《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和香港规划署所拟备的《香港2030:规划远景与策略》可以如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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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除了兴建中的深港西部通道和研究中的东部通道外,当局有沒有研究其他跨界通道;若沒有,原因是甚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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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为提高效率和促进深港同城化的进程,现有各个边境口岸将在何时实行一地两检的通关模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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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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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刘慧卿议员问:
当局于2002年2月获拨款3亿元设立社区投资共享基金,旨在建立社会资本。截至本年8月,该基金已向82个团体提供拨款,总额达65,151,283元。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该基金委员会、评审小组委员会及基金的秘书处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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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 就评审资助申请而召开会议的次数、该等会议的出席和缺席委员名单及每次会议评审申请的数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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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 进行实地探访的次数,以及出席该等探访的委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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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获得拨款的计划的行政费用占拨款总额的百分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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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设立机制让资助申请被拒的团体提出上诉;若有,至今曾提出上诉及得直的团体数目;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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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8. 霍震霆议员问:
关于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辖下的小型足球场,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在过去3年內完成、正在和将会进行铺设人造草工程的小型足球场分别的数目和地点,以及整项计划的完工日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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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已完成有关工程的小型足球场目前的平均使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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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9. 李国英议员问:
关于地区团体租用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社区会堂和社区中心內的场地以举办社区活动,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3年,当局每年接获多少宗投诉,指有人为增加成功机会,以不同团体的名义申请租用这些场地;当局如何跟进这些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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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何措施遏止这做法,以确保各地区团体有均等机会租用这些场地;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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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何措施防止租用人使用这些场地作牟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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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0. 何俊仁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重建后的博爱医院将于何时正式恢复全面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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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博爱医院在恢复全面运作后,会否立即提供急症室服务;若会,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有何措施确保该医院能顺利提供急症室服务;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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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医管局会如何处置在博爱医院重建期间调往其他医院的人手,以及是否需要为该医院额外招聘医护人手;若然,涉及的额外人手数目;若否,医管局如何确保博爱医院在恢复全面运作后,有足够人手配合在该院增加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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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1. 单仲偕议员问:
自2003年2月起,公众人士无须领牌,便可使用操作频率介乎409.74和410兆赫的频带而有效辐射功率不超过0.5瓦特的手提无线电对讲机作私人通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自2003年2月以来,当局接获多少宗投诉,指有人使用不合规格的无线电对讲机并对其他电讯器具造成干扰;当局处理这些投诉的程序、对有关人士提出检控的宗数,以及有何措施遏止该等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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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何公众教育计划,使他们能在选购对讲机时留意该产品是否已获电讯管理局认证为符合该局所订的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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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会否就无线电对讲机的使用发出指引,供市民参考;若会,指引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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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当局将会开放频率介乎26.96和27.41兆赫的频带供市民使用,并指定该频带的第9频道只限作紧急通讯用途,当局会否亦指定频率介乎409.74和410兆赫的频带的第9频道只限作紧急通讯用途,并派员长期监听该频道的通讯內容;若会,有关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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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
*12. 杨孝华议员问:
关于各专营巴士公司以低地台巴士提供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现时每间专营巴士公司的车队中有多少辆低地台巴士、这些巴士主要行走哪些路线和地区、它们行走的班次数目占有关路线的班次总数的百分比,以及每间公司计划在未来5年购置多少辆低地台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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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各专营巴士公司有否调查各路线的乘客对低地台巴士服务的需求;若否,它们分别以甚么准则决定调派低地台巴士行走有关路线;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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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需要的乘客(例如轮椅使用者和行动不便人士)可从甚么途径得知个别路线是否有低地台巴士服务和行走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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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3. 王国兴议员问:
关于公营房屋建造工程采用预制建筑组件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自2000年1月以来:
(一) | 公营房屋承建商每年采用的预制建筑组件的价值和数量、当中本地预制和入口的组件分别所占的百分比,以及入口组件按来源地划分的分项数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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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按工种划分,这些入口组件每年取代在建筑地盘现场施工工序所涉及的工人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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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14. 李国麟议员问:
关于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的护理人手,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5年,每年医管局护理人员数目均较之前一年下降的原因,以及离职护理人员的职级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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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医管局护理人员数目由2000至01年度的19 727人降至2004至05年度的19 162人,而医管局未有填补这些人员空缺的原因;该等原因是否包括各大学培训的学士学位程度护士供不应求及现职护理人员因培训及经验不足而未能晋升至护士长或专科护士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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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若第(二)项所述原因包括学士学位程度护士供不应求,政府有否向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跟进拟于未来3年增加教资会资助院校护理学学额指标的结果;若有,详情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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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若第(二)项所述原因包括现职护理人员未能晋升,医管局会否增拨资源培训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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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5. 张学明议员问:
据报,一间位于大亚湾的石油化工厂("大亚湾化工厂")订于本年12月正式投产。然而,位于吉林的石油化工厂爆炸引致松花江受污染及哈尔滨暂停供水等事件,均令港人及本港环保团体关注位于大亚湾的石油化工厂的安全及对环境影响等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香港当局有否措施监察大亚湾化工厂的运作安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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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香港当局会否在大亚湾化工厂发生泄漏化学物品的情况时,即时获通知有关情况;若会,涉及的通报机制,以及香港当局有何应变及防范措施,以防止该等污染物进入本港,危害港人健康及损坏香港环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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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措施监察本地农产品有否因大亚湾化工厂的运作而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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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6. 郭家麒议员问:
关于政府就私家医院服务所作的规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10年,每年全港私家医院病床的总体使用率,以及使用率有所改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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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当局预测各私家医院在未来5年因扩建而新增的病床数目;若当局不能提供有关资料,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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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评估现时私家医院的病床供应量能否满足私营医疗服务重新定位后的需要,以及当局是否有政策鼓励非政府或私营机构开办新的私家医院;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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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自最新的一间私家医院在1995年启用以来,有沒有非政府或私营机构与当局洽商在本港兴建新的私家医院,以及所涉的医院选址是否包括位于黃竹坑的一幅私家医院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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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7. 谭香文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3年,当局有否推出非由语文基金资助的语文教育项目;若有,所涉的项目(包括相关课程的內容及考核方法)及资源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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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检讨上述项目的成效;若有,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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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计划提出非由语文基金资助的新语文教育项目或修订现有的相关项目;若有,计划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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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统筹局局长
*18. 李永达议员问:
关于打击的士商人/司机透过提供车资折扣优惠以招揽乘客的行为,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由2004年1月至今,每年分别由警方对进行招揽活动的人士,以及由电讯管理局对使用非法电讯装置进行招揽活动的人士提出的检控个案数目,以及当中的定罪个案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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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评估上述执法行动的成效;若有,评估的结果;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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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与各个的士商会商讨可否调低的士的法定收费率,以杜绝该等招揽活动;若有,商讨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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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9. 郑家富议员问:
本人近日接获投诉,指近年有不少电单车被纵火焚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3年,每年电单车涉嫌被纵火焚毀的个案数目、涉及的电单车总数、成功侦破的案件数目占当年同类个案总数的百分比,以及从已侦破案件得悉的一般纵火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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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过去3年,每年被纵火的电单车数目占该年电单车总数的百分比是否高于私家车的同类数字;若然,当局有否检讨原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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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如何防止同类罪案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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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议案
政府议案
- 就修改行政长官产生办法提出的议案
政制事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的规定(即修正案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由行政长官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本会现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载于附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呈行政长官同意,并由行政长官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草案)》
一、 | 二零零七年选出第三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委员会委员共1,600人,由下列各界人士组成:
工商、金融界 | 300人 | 专业界 | 300人 | 劳工、社会服务、宗教等界 | 300人 | 立法会议员、区议会议员、乡议局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政协委员的代表 | 700人 |
选举委员会任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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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不少于二百名的选举委员可联合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委员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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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修改立法会产生办法提出的议案
政制事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第三条的规定(即修正案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由行政长官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条和附件二第三条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本会现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载于附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呈行政长官同意,并由行政长官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修正案(草案)》
二零零八年第四届立法会共70名议员,其组成如下:
功能团体选举的议员 | 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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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区直接选举的议员 | 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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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