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3日(星期三)上午8时30分
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议程
文件编号 |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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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C(2006-07)1 | 建议由2006年7月1日起,重整政府总部驻欧洲的海外经济贸易办事处,并在柏林设立新的经贸办,同时相应地调整有关的首长级编制,以加强香港在欧洲的代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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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工商及科技局常任秘书长(工商)/工商及科技局副秘书长(工商)/工商科首席行政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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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C(2006-07)2* | 建议由即日起,在政府总部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及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辖下中央政策组开设1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至2007年6月30日止,以加强策略发展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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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策略发展委员会秘书/中央政策组总研究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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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C(2006-07)3 | 建议保留运输署1个总工程师编外职位(首长级薪级第1点),为期2年,由2006年6月22日起至2008年6月21日止,以监督智能运输系统策略下的运输资讯系统和交通管制及监察系统的实施情况,以及资讯科技应用项目的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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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副秘书长(运输)/运输署副署长/运输署助理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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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C(2006-07)4 | 建议由即日起,在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开设1个库务署助理署长常额职位(首长级薪级第2点),以便出任人员监督财务及物料供应科;并把1个常额职位由高级首席行政主任(首长级薪级第2点)下调为首席行政主任(首长级薪级第1点)职级,以便出任人员执行部门秘书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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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员:民政事务局副秘书长/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副署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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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提交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