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06年2月17日举行的第十四次会议

议 程

I.通过2006年2月10日举行的第十三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118/05-06号文件)

II.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2006年2月10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6年2月15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34/05-06号文件)

IV.将于2006年3月1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340/05-06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2005年收入(豁免离岸基金缴付利得稅)条例草案》

(d)政府议案

(i)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根据《公共巴士服务条例》动议的三项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6年2月13日随立法会CB(3)333/05-06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LS33/05-06号文件)

(ii)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根据《公共财政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6年2月8日随立法会CB(3)325/05-06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LS31/05-06号文件)

(e)议员议案

(i)由刘慧卿议员动议的议案

刘慧卿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ii)由张学明议员动议的议案

张学明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V.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保护濒危动植物物种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1)902/05-06号文件)

VI.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1119/05-06号文件)

VII.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