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05年12月2日举行的第七次会议

议 程

I.通过2005年11月25日举行的第六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543/05-06号文件)

II.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a)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2005年圣士提反书院法团(圣士提反书院的校董会名称更改及一般修订)条例草案》
(立法会LS11/05-06号文件)

(b)2005年11月25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5年11月30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14/05-06号文件)

IV.将于2005年12月14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182/05-06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2005年雇佣(提高第63C条所订罪行的最高罚则)条例草案》

(c)政府议案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根据《应课稅品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决议案措辞已于2005年11月25日随立法会CB(3)167/05-06号文件发出。)
(立法会LS13/05-06号文件)

(d)议员议案

(i)由郑家富议员动议的议案

郑家富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ii)由蔡素玉议员动议的议案

蔡素玉议员已获分配辩论时段。

V.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2005年收入(自订车辆登记号码)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1)408/05-06号文件)

VI.法案委员会/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542/05-06号文件)

VII.要求当局提供策略发展委员会及其4个委员会的文件的建议
(刘慧卿议员于2005年11月29日致內务委员会主席的函件(立法会CB(2)554/05-06(01)号文件))

VIII.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