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至2006年度
立法会汇报
第11期 (2006年2月9日)



在2006年2月8日举行的立法会会议,立法会通过下列三项无立法效力的议案:

(1)由梁家杰议员动议,有关「西九龙文娛艺术区发展计划小组委员会报告」的议案

"本会通过西九龙文娛艺术区发展计划小组委员会的第I期及第II期研究报告。"

(2)由郑经翰议员就「改善输港食水污染事故通报机制及加强协调输港食水供应」动议,经黃定光议员修正及李华明议员进一步修正的议案

"本会促请香港特区政府在商讨落实新供水协议的具体细节时,与广东省政府携手改善现行输港食水污染事故的通报机制,包括规定通报的时限;订立粵港两地共同运作的突发性供水事故应变机制;商讨如何加强协调输港食水供应,在决定供水量时须弹性处理,以免在本港水塘溢出时仍输入供水,造成浪费;以及讨论进一步提升输港食水的水质标准;亦应让广东省政府与香港特区政府每月可按需要检讨输水量;此外,香港特区政府亦应研究扩充现有水塘或进一步完善水塘联网,以增加本港水塘的容水量。"

(3)由余若薇议员就「公共广播服务政策」动议,经单仲偕议员修正的议案

"本会促请政府确保在发展本港的公共广播服务时,必须:
(一)尊重及贯彻编辑自主;
(二)维护新闻及言论自由;
(三)早日开放公众频道,让公众参与;
(四)提供多元化资讯;
(五)照顾小众及弱势社群的需要;及
(六)投放足够资源,加快数码广播发展,让公共广播服务能在数码汇流年代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