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至2006年度
立法会汇报
第12期 (2006年2月16日)



在2006年2月15日举行的立法会会议,立法会通过下列决议: 在同一会议,立法会通过下列三项无立法效力的议案:

(1)由冯检基议员动议,有关「落实研究有关灭贫事宜小组委员会有关在职贫穷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的议案

"本会通过研究有关灭贫事宜小组委员会有关在职贫穷的报告,并促请政府落实该报告所提出的建议。"

(2)由陈伟业议员就「开放电力市场」动议,经梁君彦议员修正及邝志坚议员进一步修正的议案

"本会促请政府切实改善现时香港电力市场的自然垄断现象,以免令消费者权益受损,并要求政府推行下列措施,确保香港电力市场不被垄断,让香港市民可享用价格合理、安全及稳定的供电服务:
(一)重新订定合理的电费,把电力公司每年因与电力有关的经营而获得的准许利润,由现时相当于其固定资产平均净值的13.5%,下调至7%或以下;
(二)加强监管发电厂,以确保发电厂的运作及所排放的污染物合乎相关的环境保护标准,并订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及提供适切诱因,确保电力公司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
(三)订下开放本港电力市场的时间表,并力求在未来10年內落实有关时间表,引入竞爭,打破现时两间电力公司自然垄断香港电力市场的局面;
(四)要求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在2008年之前将其发展基金的款项,按用戶用电量比例,回赠给用戶;
(五)积极研究全面实施电力联网;及
(六)要求两间电力公司必须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并有计划地招聘各级技术人员并向他们提供持续培训,以保证可靠及稳定的电力供应。"

(3)由单仲偕议员就「削减薪俸稅」动议,经田北俊议员、陈鉴林议员及涂谨申议员修正的议案

"鉴于政府库房受惠于本港经济持续复苏,令政府财政状况有所改善,提早灭赤在望,本会促请政府适当运用资源,提供足够服务予基层市民,并削减薪俸稅率,起码回复至2002-03年度水平;将个人免稅额及边际稅阶回复至2002-03年度水平;提高子女免稅额及供养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额;进一步增加居所贷款利息扣稅年期和金额;及研究容许有上限的自愿性强积金供款可获扣稅,以减轻中产及基层市民的稅务负担,从而刺激市民消费,创造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