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至2006年度
立法会汇报
|
第16期 (2006年4月27日)
|
在2006年4月26日举行的立法会会议,立法会通过下列决议:
在同一会议,立法会通过下列无立法效力的议案:
由陈智思议员动议,有关「器官捐赠」的议案
"鉴于本港捐赠器官的情况虽经多年宣传仍未如理想,所捐赠器官的数目并不足以应付轮候器官人士的需要,本会促请政府立即全面检讨现行捐赠器官的政策,以制订一套有效的器官捐赠措施,使有需要的病人能尽快得到合适的器官延续其生命;有关措施应包括:投放更多资源,以改善现时政府、医院管理局和香港医学会收集器官捐赠者意愿和登记捐赠者资料的方法,令市民更易于登记成为捐赠者;加强资料处理系统,例如设立后端电脑系统,以便更有效处理全港器官捐赠者的资料,使获授权人士易于查阅;以及加强宣传器官捐赠的讯息,鼓励市民积极登记成为器官捐赠者。"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