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至2006年度
立法会汇报
第2期 (2005年11月3日)



在2005年11月2日举行的立法会会议,立法会通过下列条例草案:
在同一会议,立法会通过下列决议:
立法会亦通过下列两项无立法效力的议案:

(1)由黃容根议员动议,有关「完善食物安全监管机制」的议案

"鉴于香港近期发生多宗食物安全事故,暴露了政府在监管食物安全方面有所缺失、对紧急事故应变迟缓,以及本港与內地之间的通报机制不足等问题,亦严重影响了市民对政府把关能力的信心,本会促请政府:
(一) 在咨询本会及市民大众后,尽快落实食物安全监管架构的重组计划,并确保前线员工的职位不会受重组计划影响,以及加强员工培训,使员工能掌握不断改变的食物安全知识和达到有关的新科技要求;
(二) 强化及重组现行食物安全咨询架构,加入渔农业、饮食业、兽医专业和消费者组织等界别的代表,让他们能更全面地就食物安全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见;
(三)加强香港对各种食物来源地的源头监管工作;
(四) 全面检讨现行食物安全生产的标准及法例,包括严格规限药物和化学品的使用及在食物中的残留量,以及食物中微生物含量等,以保障食物安全;
(五) 完善香港与內地及其他食品供应地区之间的食物安全通报机制,并加强与內地合作打击走私食品;
(六) 投放更多资源,加强政府在化验食物及卫生巡查方面的能力;
(七) 研究为食品设立可追踪系统及落实食品回收安排,以加强政府处理食物安全事故的能力;
(八) 研究设立食品安全认证机制,为优质安全的食品提供识别标签,帮助市民作出选择;及
(九) 加快推动本地渔农产品的优质生产管理计划,并为本地产品建立品牌制度,
以全面提升香港在监管食物安全方面的能力,保障市民食用安全。"

(2)由黃定光议员就「全方位发展边境地区」动议,经单仲偕议员修正的议案

"鉴于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宣布决定大幅缩减禁区范围及设立新的管理线,以释出土地供重新发展,本会促请政府加快完成重划边境禁区范围的工作及制订规划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全盘策略,全方位开发香港与深圳边境地区,以创造香港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香港与深圳的合作,促进香港服务贸易、工业及旅游业的发展,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但由于边境禁区內有许多如湿地及溪涧等极具生态保育价值的地点,政府在考虑发展有关地点时,必须确保发展计划符合可持续发展及保育自然生态的原则,并应对计划进行全面的生态评估,然后制订合适的保育措施及以审慎的态度进行规划;政府亦应让包括环保团体在內的持份者参与规划过程,以确保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得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