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贿赂条例》若干条文
对行政长官的适用问题小组委员会会议

日期:2005年11月1日(星期二)
时间:下午4时30分
地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A

议程
I.选举主席及副主席(如有需要)
(下午4时30分至4时35分)

II.与香港大律师公会及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4时35分至6时25分)

立法会CB(2)195/05-06(01)号文件
(在2005年10月27日发出)

-香港律师会就"《防止贿赂条例》若干条文对行政长官的适用问题"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95/05-06(02)号文件
(在2005年10月27日发出)

-政府当局就"《防止贿赂条例》(第201章)若干条文适用于行政长官的建议"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248/05-06(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政府当局因应香港律师会就"《防止贿赂条例》若干条文对行政长官的适用问题"提交的意见书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248/05-06(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只备英文本)

-香港大律师公会就"《防止贿赂条例》若干条文对行政长官的适用问题"提交的意见书

先前发出的有关文件

立法会CB(2)1091/04-05(01)号文件
(已在较早前发出,供2005年3月21日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之用)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立法会LS115/04-05号文件
(在2005年10月28日随立法会CB(2)231/04-05号文件发出)

-法律事务部就"《防止贿赂条例》对行政长官的适用问题"拟备的讨论文件

立法会CB(2)2629/04-05(01)号文件
(在2005年10月27日随立法会CB(2)195/04-05号文件发出)
(只备英文本)

-有关"选定地方如何防止政府首长贪污及弹劾政府首长"的研究报告的初步结果

III.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