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民事司法制度(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日 期:2007年6月11日(星期一)
時 間:下午4時30分
地 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 程

I.確認通過會議紀要
(下午4時30分至4時35分)

立法會CB(2)2127/06-07號文件
(於2007年6月8日隨立法會CB(2)2128/06-07號文件發出)

-2007年5月30日會議紀要

II.與代表團體及政府當局會商
(下午4時35分至6時25分)

與代表團體會商

代表團體
  1. 香港大律師公會
    [立法會CB(2)2111/06-07(01)號文件](於2007年6月7日發出)
    (只備英文本)

  2. 香港調解會

  3. 國際糾紛決議事務所(香港)有限公司
    [立法會CB(2)2111/06-07(02)號文件](於2007年6月7日發出) (只備英文本)

  4. 香港訟費員協會
    [立法會CB(2)2111/06-07(03)號文件](於2007年6月7日發出)
    (只備英文本)
個別人士

  1. W S CLARKE先生
書面意見

立法會CB(2)2111/06-07(04)號文件
(於2007年6月7日發出)(只備英文本)

-香港律師會的意見書

與政府當局會商

立法會CB(2)1995/06-07(05)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7年5月29日發出,中文本隨文附上)

-助理法律顧問於2007年5月21日就條例草案詳題和第2及4部致司法機構政務處的函件

立法會CB(2)1995/06-07(01)(02)號文件
(於2007年5月29日發出)

-司法機構政務處對法案委員會就條例草案第2及4部所提事項的回應

立法會CB(2)1995/06-07(03)及(04)號文件
(英文本於2007年5月29日發出,CB(2)1995/06-07(03)的中文本隨文附上)

-助理法律顧問2007年5月9日的函件及司法機構政務處的回應,載述2006年4月發表的《實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法例修訂建議諮詢文件》所接獲的意見摘要

立法會CB(2)1836/06-07(01)號文件
(於2007年5月14日發出)

-法律事務部擬備的條例草案標明修訂文本

立法會CB(3)452/06-07號文件
(於2007年3月30日發出)

-條例草案文本

於2007年5月23日隨立法會CB(2)1960/06-07號文件發出
(只備英文本)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工作小組於2004年3月發表的《最後報告書》

(先前發出的其他相關文件一覽表可於立法會網站瀏覽,網址為http://www.legco.gov.hk/yr06-07/chinese/bc/bc57/papers/bc57_a.htm)

III.其他事項
(下午6時25分至6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7年6月8日

附錄

先前發出的其他相關文件

在法案委員會成立前發出的文件

CSO/ADM CR 4/3221/04
(於2007年3月28日發出)

-有關條例草案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LS62/06-07
(於2007年4月26日隨立法會CB(2)1703/06-07號文件發出)

-法律事務部報告

其他有關文件

立法會CB(2)1837/06-07(02)號文件
(於2007年5月14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於2007年5月23日隨立法會CB(2)1960/06-07號文件發出
(只備英文本)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工作小組《最後報告書》(於2004年3月發表)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