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民事司法制度(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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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書及政府當局的回應
- 政府當局/司法機構政務處就代表團體向法案委員會提交的意見書作出的回應 [CB(2)27/07-08(06)] (2007年11月20日, 以及2007年10月30日及12日)
- 國際糾紛決議事務所(香港)有限公司的意見書 (只備英文版本) [CB(2)2111/06-07(02)] (2007年6月11日)
- 香港訟費員協會於2007年7月5日就實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附屬法例擬稿提交的進一步意見書 (只備英文版本) [CB(2)2429/06-07(02)] (2007年7月6日)
- W S CLARKE先生於2007年7月3日就實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附屬法例擬稿提交的進一步意見書 (只備英文版本) [CB(2)2393/06-07(02)] (2007年7月6日)
- 香港大律師公會於2007年6月26日就實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附屬法例擬稿提交的進一步意見書 (只備英文版本) [CB(2)2393/06-07(01)] (2007年7月6日)
- 香港律師會於2007年6月22日就實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附屬法例擬稿提交的進一步意見書 (只備英文版本) [CB(2)2260/06-07(01)] (2007年7月6日)
- 香港大律師公會的意見書 (只備英文版本) [CB(2)2111/06-07(01)] (2007年6月11日)
- 香港訟費員協會的意見書 (只備英文版本) [CB(2)2111/06-07(03)] (2007年6月11日)
- 香港大律師公會於2007年6月30日就司法機構的代表出席法案委員會會議的事宜致主席的函件,以及主席2007年7月5日的覆函 (只備英文版本) [CB(2)2429/06-07(01)] (2007年7月6日)
- 香港律師會的意見書 (只備英文版本) [CB(2)2111/06-07(04)] (2007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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