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 | 選舉主席
(下午2時30分至2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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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2時35分至4時25分)
《禁區(深圳灣公路大橋香港段及后海灣幹線部分路段)令》
《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准許進入)公告》
《2007年道路交通(修訂:擴大新界的士的許可地區至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規例》
《2007年入境(羈留地點)(修訂: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令》
《2007年入境事務隊(指定地方)(修訂: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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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號:SBCR 3/2098/06
(保安局於2007年5月4日發出)
| - | 有關《禁區(深圳灣公路大橋香港段及后海灣幹線部分路段)令》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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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安局於2007年5月4日發出)
| - | 有關《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准許進入)公告》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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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第68號法律公告
(於2007年5月4日在憲報刊登)
| - | 《2007年道路交通(修訂:擴大新界的士的許可地區至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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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檔號:SBCR 35/2091/74
(保安局於2007年5月發出)
| - | 有關《2007年入境(羈留地點)(修訂: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令》及《2007年入境事務隊(指定地方)(修訂: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令》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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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LS70/06-07號文件
(於2007年5月10日隨立法會CB(2)1815/06-07號文件發出)
| - | 有關附屬法例的法律事務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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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920/06-07(02)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法律事務部擬備的關於《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 附表7的標明修訂事項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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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920/06-07(03)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法律事務部擬備的關於《入境(羈留地點)令》的標明修訂事項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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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920/06-07(04)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法律事務部擬備的關於《入境事務隊(指定地方)令》的標明修訂事項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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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1920/06-07(05)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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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會議日期
(下午4時25分至4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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