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民事司法制度(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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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书及政府当局的回应

  • 政府当局/司法机构政务处就代表团体向法案委员会提交的意见书作出的回应 [CB(2)27/07-08(06)] (2007年11月20日, 以及2007年10月30日及12日)

  • 国际纠纷决议事务所(香港)有限公司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版本) [CB(2)2111/06-07(02)] (2007年6月11日)

  • 香港讼费员协会于2007年7月5日就实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附属法例拟稿提交的进一步意见书 (只备英文版本) [CB(2)2429/06-07(02)] (2007年7月6日)

  • W S CLARKE先生于2007年7月3日就实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附属法例拟稿提交的进一步意见书 (只备英文版本) [CB(2)2393/06-07(02)] (2007年7月6日)

  • 香港大律师公会于2007年6月26日就实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附属法例拟稿提交的进一步意见书 (只备英文版本) [CB(2)2393/06-07(01)] (2007年7月6日)

  • 香港律师会于2007年6月22日就实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附属法例拟稿提交的进一步意见书 (只备英文版本) [CB(2)2260/06-07(01)] (2007年7月6日)

  • 香港大律师公会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版本) [CB(2)2111/06-07(01)] (2007年6月11日)

  • 香港讼费员协会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版本) [CB(2)2111/06-07(03)] (2007年6月11日)

  • 香港大律师公会于2007年6月30日就司法机构的代表出席法案委员会会议的事宜致主席的函件,以及主席2007年7月5日的覆函 (只备英文版本) [CB(2)2429/06-07(01)] (2007年7月6日)

  • 香港律师会的意见书 (只备英文版本) [CB(2)2111/06-07(04)] (2007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