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6/07-28
立法会
议程
2007年5月16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
---|
1. | 《选举开支最高限额(区议会选举)规例》 | 78/2007
|
2. | 《2007年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区议会)
(修订)规例》 | 79/2007
|
3. | 《2007年选举管理委员会(立法会选举资助)
(申请及支付程序)(修订)规例》 | 80/2007
|
4. | 《〈2007年区议会(修订)条例〉(生效日期)
公告》 | 81/2007
|
其他文件
1. | 第90 号 | - | 语文基金截至二零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
经审计帐目报表 连同审计署署长的报告
|
(由教育统筹局局长提交)
|
2. | 第91号 | - | 回应2007年2月政府帐目委员会
第四十七号报告书的政府覆文
|
(由政务司司长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
III. 质询
1. 余若薇议员问:
中港婚姻日趋普遍,不单本港男士会到內地娶妻,香港女士与內地男士结婚亦渐趋普遍。据报,单是2006年,在內地或香港登记的中港婚姻宗数已约有34 500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在房屋方面,政府现行的公屋政策有沒有视中港婚姻所组成的家庭为一个单位,并作为考虑向他们编配公屋的因素之一;若有,详情为何;若沒有,原因为何;
|
(二) | 在医疗方面,现时医院管理局在厘订各类服务收费时,有沒有考虑中港家庭的需要(例如获得额外减免或申请豁免);若有,详情为何;若沒有,原因为何;及
|
(三) | 在儿童权利方面,政府是否掌握关于11岁或以下的中港夫妇子女人数、他们的居住地点和就学情况的资料;若然,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政府有沒有就中港婚姻对儿童成长的影响作出研究;若有,详情为何;若沒有,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
2. 陈婉娴议员问:
随著《2006年为雇员权益作核证(中医药)(杂项修订)条例》的有关条文于去年12月1日生效,注册中医所签发的病假证明书已获得承认。另一方面,《脊医注册条例》早在1993年已制定,但脊医签发的病假证明书却一直不获承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根据甚么准则决定是否承认某医疗专业所签发的病假证明书,以及制订该等准则的主管当局;
|
(二) | 鉴于《雇员补偿条例》订明,雇员如因工受伤而需接受医治,而医治是由注册脊医等医疗专业人员进行,则雇主必须支付有关的医疗费,这显示注册脊医的医治获得肯定,为甚么他们签发的病假证明书却不获承认;及
|
(三) | 会不会修订法例,承认注册脊医签发的病假证明书;如果会,立法时间表是甚么;如果不会,原因是甚么?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3. 李国麟议员问:
卫生褔利及食物局局长在本年3月14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癌症一直是本港的头号杀手,2002年至2004年每年的癌症新增个案更超过2万宗,而肺癌、大肠癌、乳癌、肝癌及胃癌是本港最常见的5种癌症新增个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政府及医院管理局现时在社区医疗服务方面对癌症病人提供甚么支援,会不会增加这方面的资源及为癌症病人提供更主动的社区支援服务(例如提供处理情绪困扰的方法);如果会,详情是甚么;及
|
(二) | 会不会考虑为65岁以上的长者免费提供针对上述常见癌症的身体检查,或向他们提供津贴,以便他们前往私营医疗机构接受该等检查;如果会,有关政策的详情及推行时间;如果不会,原因是甚么?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4. 蔡素玉议员问: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在上月18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回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在2004至2006的3年,全港小学每年分别使用约6 000万、4 750万和3 400万个即弃饭盒。局长亦表示,过往3年,学校使用即弃饭盒有明显的下降趋势,显示有关的工作已见成效。然而,据本人了解,虽然不少饭盒供应商已转用环保饭盒(或称可再用饭盒)盛载学童的膳食,但绝大部分使用过的饭盒仍然沒有被循环再用,而是被弃置于堆填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在2004至2006年,每年全港小学使用了多少个饭盒,当中即弃饭盒所占的百分比、环保饭盒的数目,以及在学校或饭盒供应商工场经过清洗后再用或被运往堆填区弃置的环保饭盒各有多少;及
|
(二) | 有沒有监管饭盒供应商,以确保回收的环保饭盒会清洗再用,而不是弃置于堆填区;如果有监管,详情是甚么;如果沒有监管,原因是甚么?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5. 刘江华议员问:
关于各公共屋村的商场和街市的消防装置,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两年,有关当局有否定期巡查各屋村的商场和街市的消防装置;如果有,巡查的结果是甚么,请列出有违规情况的商场和街市名称及有关详情;
|
(二) | 过去两年,各商场及街市的管理人分别向消防处通报某些消防装置需要暂停运作的次数(按屋村列出分项数字),以及消防处是否知悉每次暂停为时多久;及
|
(三) | 消防处有沒有于商场及街市的某些消防装置暂停运作期间,加强巡查有关处所,以确保有关处所的管理人做足应付突发事故的预防措施,以及消防处可不可以对未有作出适当预防措施的管理人提出检控?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6. 刘慧卿议员问:
领汇管理有限公司("领汇")旗下的将军澳厚德街市于本年3月29日发生火警,事发后逾一个月仍未重开。不单受影响的商戶顿失生计,附近的居民购物亦感十分不便。就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 会不会成立独立委员会,调查火警成因及事故的责任谁属;若会,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
|
(二) | 有否接获受影响的商戶及其员工要求紧急发放恩恤援助;若有,个案的数目及处理这些个案的详情;
|
(三) | 房屋委员会将该街市移交领汇之前一年及之后,消防处有否派员到上址巡查;若有,巡查的日期和详情;若否,原因为何;及
|
(四) | 鉴于有关的街市的整体承租商在火警发生前曾向消防处通报该街市的消防洒水系统因装修工程而需暂停,消防处有否向该承租商发出指引,或要求承租商在有关期间采取措施,以应付突发事故?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7. 杨森议员问:
根据《医院管理局条例》(第113章),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辖下个别医院的医院管治委员会或医管局(若该公营医院沒设有医院管治委员会)无须经立法会批准而可自行就有关医院提供的医院服务厘订费用。关于厘订及修改与医疗服务有关的收费的权力和程序,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按厘订及修改收费的权力和程序(须经立法会批准,或可由行政当局、医管局或有关的医院管治委员会无须经立法会批准而可自行决定及实施),列出与医疗服务有关的各收费项目及在去年的受影响人数;
|
(二) | 根据甚么理念和原则将厘订医院服务费用的权力赋予个别医院管治委员会;政府如何处理个别公立医院收取额外费用(例如屯门医院额外收取急症病房费用),以及不同公立医院的收费政策并不一致的问题;及
|
(三) | 会否考虑修订法例,取消个别医院管治委员会可自行就有关医院提供的医院服务厘订费用的安排,以及加强对医管局厘订费用的监管(例如规定须经立法会通过)?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8. 李柱铭议员问:
政府正就湾仔发展计划第二期进行全面规划及工程检讨,并已委聘顾问公司进行"优化湾仔、铜锣湾及邻近地区海滨的研究",以加强公众参与检讨过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会否在湾仔发展计划第二期范围內规划与中上环的海滨长廊连接的海滨长廊,让更多市民可在海滨欣赏维港景色;
|
(二) | 预计何时完成拟备《发展大纲草图》及修订《分区计划大纲草图》、湾仔发展计划第二期范围內的海滨土地将作甚么用途,以及会否就修订方案咨询公众;及
|
(三) | 在规划湾仔发展计划第二期时,会否严格遵守《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城市设计指引(包括当中与海旁用地、公共空间、观景廊、空气流通有关的指引)、多建休憩用地,以及会否就建筑物(如有需要兴建的话)的高度设定限制;若会有高度限制,该等限制是多少?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9. 郑家富议员问:
关于私营的诊所及医疗机构错配药物的问题,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5年,私营的诊所及医疗机构发生错配药物事件的宗数、所涉医护人员受到的处罚,以及有关病人获得的补偿;
|
(二) | 鉴于近日有私营诊所向病人发出含有火酒的药水,政府当局、香港医务委员会和香港医学会有否进一步检讨有关的配药程序及采取措施(包括规定配药人员的资格和增加其须负的责任),以减少配药或混药时出错的机会;若有,详情为何;及
|
(三) | 鉴于在2006年10月25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在答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医药分家的问题须经由社会各界广泛和深入讨论。在作出任何重大转变前,社会须先就该问题取得共识,政府当局会继续聆听各方的意见,至今政府接获有关意见的详情;以及会否尽快就推行医药分家作出决定,并研究推行医药分家所需的条件、配套设施及准备工作;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0. 刘秀成议员问:
本人得悉位于八乡水盏田村內已有过百年历史的利达桥正面临原来外观遭破坏,甚至被清拆的危机。古物咨询委员会虽已评定该桥具有乡郊文化色彩,但却沒有提出任何保存方案。此外,部分在跑马地一坟场內的战时军人墓碑由于欠缺适当保养而出现损毀的情况。关于为文物、古迹及历史建筑物评审及保育,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根据现行文物保护政策,古迹或历史建筑物是否包括具有历史价值的墓碑等文物;
|
(二) | 过去5年,有否就墓碑等文物进行评级;若有,曾获评级的墓碑的数目;若否,原因为何;
|
(三) | 并未将利达桥列为一级、二级或三级历史建筑物的原因;及
|
(四) | 有否机制让市民就古迹的评级提出上诉;若有,详情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1. 李凤英议员问:
据悉,政府雇员长期署任的情况甚为普遍,有多名人员署任累计长达两年,但有关部门为了避免召开覆检委员会,以及就长期署任安排征询公务员叙用委员会的意见,安排有关人员每6个月终止署任一段短时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3年,署任时间累计多于两年的人员数目;
|
(二) | 多个职位需长期由下级人员署任的原因;
|
(三) | 鉴于有工会向本人反映,长期署任严重影响有关人员的日常生活及进修机会,大大打击他们的士气,有关当局有何解决方法;及
|
(四) | 为何有关部门不就有关的署任职位召开晋升选拔委员会,让最合适的人员获得晋升?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12. 余若薇议员问:
根据政府统计处近期发表有关2006年中期人口统计的资料,在2006年点算时刻,在港的常住居民数目为6 416 124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该等常住居民的下列资料:
年龄组别 |
女性
常住居民数目 |
持双程証来港的女性
常住居民数目 |
男性
常住居民数目 |
持双程証来港的男性
常住居民数目 |
11岁或以下 |
|
|
|
|
12-15岁 |
|
|
|
|
16-19岁 |
|
|
|
|
20-23岁 |
|
|
|
|
24-27岁 |
|
|
|
|
28-31岁 |
|
|
|
|
32-35岁 |
|
|
|
|
36-39岁 |
|
|
|
|
40-43岁 |
|
|
|
|
44-47岁 |
|
|
|
|
48岁或以上 |
|
|
|
|
合计
|
|
|
|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缺席期间)
|
*13. 李永达议员问:
关于建筑物的能源效益,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有否就现有建筑物的能源效益表现进行基准调查;若有,调查结果为何;
|
(二) | 有否规定新建政府建筑物须达致某些能源效益基准及目标;若有,有关规定的详情为何;及
|
(三) | 有否鼓励地产发展商在兴建新楼时减少使用玻璃幕墙设计,并尽量采用可降低能源消耗的建筑物料?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4. 李国英议员问:
房屋委员会推出发售的2007年第一期居者有其屋计划("居屋")单位正进行选楼程序。本人近日接获投诉,指受清拆计划影响的单身人士的选楼次序被排在所有绿表家庭及部分白表家庭之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有否检讨上述安排对这些人士是否不公平;若有,检讨的结果;若否,原因为何;及
|
(二) | 有否就出售居屋单位予各类申请人的配额及选楼安排进行检讨;若有,检讨的结果;若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
*15. 涂谨申议员问:
运输署在2006年1月12日的油尖旺区议会辖下的交通运输委员会会议上建议由私人发展商斥资兴建旺角行人天桥系统伸延工程,当中涉及弥敦道、弼街及洗衣街行人天桥伸延部分。有关建议获该委员会支持。此外,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在早前的立法会会议上答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运输署已计划于2008年年初动工延长旺角道行人天桥至弥敦道西。然而,最近有报道指运输署因人事变动而拖慢了有关工程申请的审批进度。运输署亦表示需再作评估,才正式批准有关工程申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既然运输署已向上述委员会建议进行上述工程,为何要再次评估该工程的影响;
|
(二) | 鉴于有关的私人发展商已于2006年年中提交上述工程申请,为何运输署至今只完成弥敦道天桥伸延部分的工程申请的审批工作;预计何时才会完成其余两项工程(即弼街行人天桥伸延部分及洗衣街行人天桥伸延部分)申请的审批工作,以及预计该3项工程于何时动工及竣工;及
|
(三) | 除了上述工程外,政府或地铁有限公司有否计划将现有油尖旺区的其他天桥系统连接到区內的地铁站出口或隧道系统?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
*16. 郭家麒议员问:
据报,最新的医院管理局员工工作意见调查结果显示,以屯门医院为首的新界西联网的医生和护士最不满现时的工作。有屯门医院的医生向本人反映,新界西联网的医院人手严重短缺,而政府的资料亦显示,新界西联网按人口每1 000人计算的医生人数比例,连续4年低于其他大部分的联网。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在过去5个财政年度,屯门医院每年的在职、离职及新招聘医生人数各有多少,并按职级和部门(包括普通科/家庭医学门诊及各个专科部门)列出分项数字?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
*17. 单仲偕议员问:
根据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于2003年9月至2004年2月期间进行的《香港企业开放源码软件应用》调查,超过85%的受访公司对开放源码软件的保安及稳定性表示忧虑,而该局与香港Linux资源中心于2005年7月发表的《2005年香港企业Linux应用调查》则显示,中小企业在采用Linux方面,最常见的难题是缺乏技术知识及人才,以解决Linux的操作及软硬件的兼容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政府采用了甚么措施协助中小企业解决上述困难;
|
(二) | 会否于今年或短期內调查中小企业使用开放源码软件的趋势及它们面对的困难;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三) | 会否定期调查中小企业使用开放源码软件的情况、趋势及所需支援,并公布调查结果;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
(四) | 鉴于政府在为制订《2007年数码21资讯科技策略》而发表的公众咨询文件中表示,当局的目标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种可负担的软件解决方案",以期把香港发展为数码共融的社会,政府有甚么推广策略以达致这个目标?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 : | 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
(在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缺席期间)
|
*18. 陈伟业议员问:
本人近日接获不少市民投诉,指荃湾、东涌及元朗天水围区內多处经常有单车或手推车违法停泊在行人路旁的栏杆、行人隧道內及行人天桥上,当中部分单车和手推车已经残破不堪。虽然市民曾就此多次向政府当局投诉,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3年,每年接获关于上述地区经常有单车或手推车违例停泊在行人路旁的栏杆、行人隧道內及行人天桥上的投诉个案数字,以及所涉及的地点;
|
(二) | 过去3年,每年因应有关投诉而进行清理行动的次数、涉及的地点及单车和手推车的数目;及
|
(三) | 会否考虑改善现有政策,以便更有效地防止市民把单车及手推车违例停泊在行人路旁的栏杆、行人隧道內及行人天桥上;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9. 刘皇发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每个区议会分区內现时有多少幢1951年前落成的建筑物,当中:
|
| (i) | 分别有多少幢已列为法定古迹、一级历史建筑物、二级历史建筑物及三级历史建筑物;及
|
| (ii) | 有多少幢未曾进行相关的级别评审,以及将于何时得到评审;及
|
(二) | 有关当局怎样就保护各区的古物古迹进行咨询和级别评审工作;区议会在这方面的角色为何,以及区议会可以如何具体参与有关工作?
|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议案
-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修订于2007年3月28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7年污水处理服务(排污费)(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7年第45号法律公告) -
(a) | 在第2(1)条中,在新的第2(1)(b)条中,废除"2017年7月1日"而代以"2018年4月1日";
|
(b) | 在第4条中,废除新的附表1而代以 -
|
"附表1 |
[第2(1)条]
| 排污费订明收费率
| 第1部
| 项
|
期间
|
订明收费率 $/每立方米
供水量
| 1. | 1995年4月1日 - 2008年3月31日 | 1.20 | 2. | 2008年4月1日 - 2009年3月31日 | 1.31 | 3. | 2009年4月1日 - 2010年3月31日 | 1.43 | 4. | 2010年4月1日 - 2011年3月31日 | 1.57 | 5. | 2011年4月1日 - 2012年3月31日 | 1.71 | 6. | 2012年4月1日 - 2013年3月31日 | 1.87 | 7. | 2013年4月1日 - 2014年3月31日 | 2.05 | 8. | 2014年4月1日 - 2015年3月31日 | 2.24 | 9. | 2015年4月1日 - 2016年3月31日 | 2.44 | 10. | 2016年4月1日 - 2017年3月31日 | 2.67 | 11. | 2017年4月1日 - 2018年3月31日 | 2.92
| 第2部
| 每立方米供水量$2.92"。
|
|
-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余若薇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修订于2007年3月28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7年污水处理服务(排污费)(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7年第45号法律公告) ─
(a) | 在第2(1)条中,在新的第2(1)(b)条中,废除"2017年7月1日"而代以"2012年4月1日";
|
(b) | 在第4条中,废除新的附表1而代以 -
|
"附表1 |
[第2(1)条]
| 排污费订明收费率
| 第1部
| 项
|
期间
|
订明收费率
$/每立方米
供水量
| 1. | 1995年4月1日 - 2008年3月31日 | 1.20 | 2. | 2008年4月1日 - 2009年3月31日 | 1.31 | 3. | 2009年4月1日 - 2010年3月31日 | 1.43 | 4. | 2010年4月1日 - 2011年3月31日 | 1.57 | 5. | 2011年4月1日 - 2012年3月31日 | 1.71
| 第2部
| 每立方米供水量$1.71"。
|
|
- 根据《污水处理服务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修订于2007年3月28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工商业污水采样与分析的步骤及方法技术备忘录》(即刊登于2007年3月23日第11卷第12期宪报的第5号特别副刊) -
(a) | 在第3.3.6条、3.4.4条、5.1.3条及6.5.5条中,在中文文本中,废除"涉";
|
(b) | 在第3.6.4条及6.2.2条中,在中文文本中,废除"况";
|
(c) | 在第3.6.2条表一及表二中,在中文文本中,废除"300-600"而代以"301-600";以及
|
(d) | 在第6.5.3条第二行中,在中文文本中,在"进"后加上"行"。
|
-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批准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于2007年4月24日订立的 -
(a) | 《2007年药剂业及毒药(修订)(第2号)规例》;及
|
(b) | 《2007年毒药表(修订)(第2号)规例》。
|
(该两项规例已于2007年4月26日
随立法会CB(3)519/06-07号文件发出)
|
V. 议员议案
推动企业精神
梁刘柔芬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促请政府发展和推动企业精神,全方位培养大众认识和建立企业家的素质,从而令香港成为一个具企业精神和文化的城市,以迎接二十一世纪的挑战;建议包括:
(一) | 确立企业精神对个人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
|
(二) | 发展企业精神教育,把企业精神元素融入各级基础教育和大学教育的课程中,从而令企业精神成为全人教育的重要部分;
|
(三) | 提升商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同和认知、推动和建立商校合作平台,并研究提供诱因,鼓励商界共同参与推动企业精神;及
|
(四) | 为建立企业精神社会奠定良好根基,包括提供有利的社会条件推动创意发展和创新思维,并落实终身学习的发展方向和模式,以系统化的方法推动个人增值。
|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
(i) | 张超雄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促请"之前加上"鉴于本港社会发展模式过分经济主导,";在"认识和建立"之后加上"注重社会共融及人文价值的";在"企业家"之后删除"的";在"素质,"之后加上"在强调以冒险、进取和拼搏精神创造财富之余,亦兼顾追求经济效益以外的社会效益,并充分认识社会效益才是企业之本,";在"成为一个具"之后加上"全面";在"城市,"之后加上"平衡现时非经济领域的市场化及商业化趋势,";在"确立"之后加上"以社会效益为本的";在"企业精神教育,把"之后加上"以社会效益为本的";在"参与推动"之后加上"以社会效益为本的";在"为建立"之后加上"以社会效益为本的";及在"奠定良好根基"之前删除"社会"。
|
(ii) | 何俊仁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发展和推动"之后加上"具人文价值的"; 在"企业精神,"之后删除"全方位培养大众认识和建立企业家的素质,";在"成为一个具"之后加上"人文价值的";在"的城市,"之前删除"和文化"; 在"确立"之后加上"具人文价值的";在"(二) 发展"之后删除"企业精神",并以"以人为本的"代替;在"教育,"之后删除"把企业精神元素",并以"并"代替;在"从而令"之后加上"具人文价值的";在"商界对企业"之后加上"的";在"推动和建立商"之后删除"校",并以"界和社会各界的"代替;在"合作"之后删除"平台",并以"关系"代替;在"参与推动企业"之后删除"精神",并以"的社会责任"代替;在"为建立企业"之后删除"精神",并以"的"代替;在"奠定良好根基"之前加上"责任";在"发展方向"之后删除"和模式,以系统化的方法",并以","代替;及在"个人"之前加上"社会尊重",及在其后删除"增值",并以"知识和文化的风气"代替。
|
出席的政府官员:
教育统筹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