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ease use a browser that enables Javascript.
请使用可执行 Javascript 的浏览器。
研究和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有关的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
文件
法律事务部与政府当局之间的通信/法律事务部拟备的法律意见
政府当局就法律事务部2007年5月18日就《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准许进入)公告》的法律及草拟方面的函件作出的回覆
[CB(2)1948/06-07(01)] (2007年5月22日)
法律事务部于2007年5月23日就《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准许进入)公告》的法律及草拟方面的事宜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CB(2)2027/06-07(02)] (2007年6月5日)
法律事务部于2007年5月18日就《深圳湾口岸港方口岸区(准许进入)公告》的法律及草拟方面的事宜致政府当局的函件
[CB(2)1931/06-07(01)] (于2007年5月21日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