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选举主席
(下午1时至1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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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1时05分至2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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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号:HAD HQ CR/15/3/1/(C)
(在2007年6月发出)
| - | 民政事务总署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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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LS89/06-07号文件
(在2007年6月14日随立法会CB(2)2171/06-07号文件发出)
| - | 有关《2007年旅馆业(调整牌照费用)规例》的法律事务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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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303/06-07(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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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会议日期
(下午2时25分至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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