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4时30分至4时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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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566/06-07号文件
(容后奉上)
| - | 2006年10月20日特别会议的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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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上次会议后发出的资料文件
(下午4时31分至4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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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3152/05-06(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6年10月5日发出并于2006年11月30日随立法会CB(2)515/06-07号文件再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按条件收费咨询文件中有关法律援助辅助计划部分所作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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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557/06-07(01)号文件
(于2006年12月6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 - | 于2006年10月9日发出的文件,题为"香港大律师公会对有关刑事案件中虛耗讼费咨询文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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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563/06-07(01)号文件
(于2006年12月6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就"就2006年就刑事法律援助费用、检控费用及当值律师费用每两年进行一次的检讨"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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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591/06-07(01)号文件
(于2006年12月8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 - | 律师的出庭发言权工作小组秘书就"律师的出庭发言权"发出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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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下次会议的讨论事项
(下午4时32分至4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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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568/06-07(01)号文件
(于2006年12月6日发出)
| - | 待议事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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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568/06-07(02)号文件
(于2006年12月6日发出)
| - | 暂定于2006-2007年度会期事务委员会会议上讨论的事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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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568/06-07(03)号文件
(于2006年12月6日发出)
| - | 跟进行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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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发展香港为法律服务中心
(下午4时35分至5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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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568/06-07(04)号文件
(中文本随文附上)
(英文本已于2006年12月6日发出)
| - | 律政司就"发展香港为法律服务中心"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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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
(下午5时15分至5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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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568/06-07(05)号文件
(于2006年12月6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就"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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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568/06-07(06)号文件
(于2006年12月6日发出)
| - | 司法机构政务处提供的"实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法例修订建议咨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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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司法机构实施五天工作周
(下午5时55分至6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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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568/06-07(07)号文件
(于2006年12月6日发出)
| - | 事务委员会2006年6月26日会议纪要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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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568/06-07(08)号文件
(于2006年12月6日发出)
| - | 司法机构政务处就"司法机构实施五天工作周"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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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 其他事项
(下午6时25分至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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