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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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CR(2007-08)41* | 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07年12月12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在2007年12月12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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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員:勞工及福利局常任秘書長/勞工及福利局副秘書長(福利)/勞工及福利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扶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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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FCR(2007-08)42* | 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07年12月21日所提出的建議
(這項目請各委員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在2007年12月21日會議上所提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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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員:運輸及房屋局副秘書長(運輸)/運輸及房屋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運輸)/民航處處長/民航處助理處長(計劃)/建築署署長/建築署工程策劃總監/教育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高等教育)/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副秘書長/建築署總技術顧問(資助工程)/香港科技大學副校長(行政)/香港科技大學校舍建設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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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FCR(2007-08)43* | 總目79-投資推廣署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項目009加強投資推廣工作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把用以加強投資推廣工作的核准承擔額提高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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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遊)/投資推廣署署長/投資推廣署助理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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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事務委員會已在2007年12月18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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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FCR(2007-08)44* | 總目181-工業貿易署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項目520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
項目524中小企業培訓、市場推廣和發展支援基金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就總目181「工業貿易署」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作出下述修訂-
項目520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
(a) | 把信貸保證承擔額提高20億元,即由106億元增至126億元,並把計劃的預計最高開支提高1億5,000萬元,即由8 億元增至9億5,000萬元;
| (b) | 提高每家中小企業的最高信貸保證額至600萬元,包括500萬元營運設備及器材信貸保證額及新設的100萬元營運資金貸款保證額,或獲批貸款額的50%,以金額較低者為準;
| (c) | 把每家參與計劃的貸款機構可得的信貸保證額指示性上限提高至12億5,000萬元;
| 項目524中小企業培訓、市場推廣和發展支援基金-
| (d) | 把承擔額提高3億5,000萬元,即由14億元增至17億5,000萬元,並把這項目改稱為「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和發展支援基金」;
| (e) | 提高每家中小企業可獲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的資助上限至100,000元;以及
| (f) | 擴大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的資助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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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商及旅遊)/商務及
經濟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工商)/工業貿易署副署長(對外貿易關係、管制及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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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事務委員會已在2007年12月18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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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FCR(2007-08)45* | 總目190-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分目000運作開支
(這項目請各委員接納在2008/09學年撥予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的經常補助金,撥款總額估計為105億9,6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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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員:教育局副秘書長/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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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事務委員會已在2007年12月10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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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FCR(2007-08)46* | 總目190-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為教資會資助院校設立一次過特別設備補助金」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一筆為數2億元的新承擔額,為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提供一次過的撥款成立特別設備補助金,供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添置、更換、設立或提升研究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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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員:教育局副秘書長/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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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事務委員會已在2007年12月10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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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FCR(2007-08)47* | 總目44-環境保護署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在珠江三角洲地區推動清潔生產的計劃」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開立為數9,306萬元的新承擔額,用以開展一項伙伴計劃,在珠江三角洲地區推動清潔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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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員:環境局常任秘書長/環境保護署副署長/環境保護署助理署長(跨境及國際事務)/環境保護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跨境及國際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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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事務委員會已在2007年12月17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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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FCR(2007-08)48* | 總目44-環境保護署
分目700一般非經常開支
新項目「向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注資」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開立為數10億元的新承擔額,用以向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注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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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員:環境局局長/環境局常任秘書長/環境保護署副署長/環境保護署首席環境保護主任(社區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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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事務委員會已在2007年11月26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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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FCR(2007-08)49 | 總目112-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
分目366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
(這項目請各委員批准提高立法會議員的薪津安排,在2008年10月開始的第四屆立法會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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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人員:行政署長/副行政署長/助理行政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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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酬金及工作開支償還款額小組委員會會在2008年1月10日會議上討論這項目)
* 緊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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