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上午8時30分至10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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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958/07-08(01)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政府當局對各團體就研究在《電訊條例》下訂立附屬法例以引入綜合傳送者牌照所提的意見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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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958/07-08(02)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政府當局就小組委員會在2008年6月14日會議上所提的事項作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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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958/07-08(03)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香港有線電視有限公司於2008年6月19日提交的意見書(只備英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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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有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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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第132號法律公告
(於2008年5月21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提交)
| - | 《2008年電訊(傳送者牌照)(修訂)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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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第133號法律公告
(於2008年5月21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提交)
| - | 《2008年電訊(頻譜使用費的水平)(第二代移動服務)(修訂)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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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1)1700/07-08(01)號文件
(於2008年6月5日發出)
| - | 經2008年第132及133號法律公告修訂的《2008年電訊(傳送者牌照)(修訂)規例》及《2008年電訊(頻譜使用費的水平)(第二代移動服務)(修訂)規例》的標明修訂事項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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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發出的有關文件一覽表,載於立法會網址:http://www.legco.gov.hk/yr07-08/chinese/hc/sub_leg/sc12/general/sc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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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其他事項
(上午10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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