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7/08-33

立法会

议程

2008年6月18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文件


1. 《〈2007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田北俊议员提交)

2. 《〈2007年商品说明(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李华明议员提交)

3. 《〈2007年家庭暴力(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张超雄议员提交)

4. 《〈2007年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邝志坚议员提交)

IA. 发言

吴霭仪议员就《2008年高等法院规则(修订)规则》、《2008年区域法院规则(修订)规则》、《2008年高等法院费用(修订)规则》、《2008年高等法院诉讼人储存金(修订)规则》、《2008年区域法院民事诉讼程序(费用)(修订)规则》、《2008年区域法院诉讼人储存金(修订)规则》及《2008年土地审裁处(修订)规则》向本会发言,该等规例为在2008年6月11日的立法会会议席上提交的附属法例。

II. 质询

1. 郑家富议员问:


据报,专营巴士公司推行的巴士转乘优惠计划下某些路线组别的每日乘客人数甚低以至是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按专营巴士公司及有关路线往返的地区,列出现时的巴士转乘优惠计划下各路线组别的详情,包括各路线的编号和收费、转车安排、转乘车费折扣,以及平均每日的受惠乘客人次;以及是否知悉各专营巴士公司有沒有计划在未来12个月內推出新的优惠路线组别;如果有计划,详情是甚么;

    (二)运输署在审批专营巴士公司建议的转车优惠路线组别时,会不会对有关组别的受惠乘客人数进行评估;如果会,运输署会不会批准被评估为受惠人数偏低的路线组别;如果不会作出评估,原因是甚么;及

    (三)过去5年,有沒有评估巴士转乘优惠计划在减低市民的交通费负担方面的成效;如果有评估,结果是甚么;如果沒有评估,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 林健锋议员问:


由2004-2005学年起,新入职的中小学中文科及英文科教师须持有主修相关语文科目的教育学士学位,或者持有主修有关语文科目的学士或高等学位,加上一个主修相关语文科目的学位教师教育文凭或证书。未具备上述资历的语文教师,须在入职后3至5年內取得有关资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实施上述的资历要求以来,每学年新入职的语文教师当中,在入职时已具备有关资历的人数和百分比,请按他们是任教中学还是小学及任教的语文科目列出分项数字;至今有多少名新入职教师未能于期限內取得有关资历,当中有多少人因而不能继续任教有关的语文科;

    (二)于2004-2005学年前已入职的在职语文教师当中,尚未具备有关资历的人数及百分比,请按他们任教的学校类别和语文科目列出分项数字;当局有沒有计划订下这些教师取得有关资历的期限;如果沒有计划,原因是甚么;及

    (三)自2004-2005学年以来,有多少名在职语文教师透过修读认可课程达到有关的资历要求,而他们向按语文教育及研究常务委员会建议设立的"语文教师专业发展奖励津贴计划"申请学费津贴的情况如何,包括每年分别接获和批准了多少宗申请?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在教育局局长缺席期间)


3. 谭香文议员问:

政府早前公布了新委任的副局长及局长政治助理的名单,当中部分人士已经履新。至今社会舆论仍对该政治委任制度提出批评(包括招聘、遴选、薪酬和工作安排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聘任委员会就上述职位的招聘和遴选工作所采用的准则的详情,以及政府会不会考虑检讨有关的程序和准则,以提升透明度(包括重新考虑进行公开招聘);如果会,有关的详情是甚么;如果不会,原因是甚么;及

    (二)鉴于本人得悉现时有公务员对上述政治委任制度表达不满(包括薪酬水平和工作安排等),政府有沒有采取措施,避免该制度影响公务员士气;如果有,该等措施的详情是甚么;如果沒有,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4. 郭家麒议员问:


有基督教联合医院的医生向本人反映,该院因资源及空间不足而面对重重困难,当中包括观塘区內沒有康复病床、缺乏部分专科服务(例如脑外科及肿瘤科)及诊症室不足等问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该院所获得的资源会不会被进一步削减,以及该院有沒有因为诊症室不足而需要以屏风把门诊的诊症室一分为二,以便同一时间可诊治更多病人;如果有出现该情况,当局有沒有评估是不是需要制订措施以改善情况;

    (二)有甚么措施令观塘区的居民可以在原区获得脑外科、肿瘤科及复康住院服务;及

    (三)是否知悉医院管理局为甚么不尽快落实清拆该院护士宿舍作原址扩建的计划,以协助该院改善所面对的困境,以及当局会不会提供协助,使该计划可于本年度內落实?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5. 张超雄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除了在2006年就政府为中学、小学及幼稚园的学生提供的各种资助计划的全额津贴入息上限进行检讨外,政府对上一次是在甚么时候就该等计划进行其他的检讨;检讨后有沒有修订该等计划;如果有,请按计划列出修订的详情;

    (二)调整该等计划所提供的资助金额的机制是甚么,以及怎样厘订资助金额;及

    (三)现时当局有沒有计划再次检讨上述资助计划(包括提高有关申请人的家庭入息上限);如果有,将于甚么时间进行,以及有关修订将于甚么时候生效;如果沒有计划,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在教育局局长缺席期间)


*6. 余若薇议员问:

政府目前设置了某些场地,用作接收受工程影响而需被移植的树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个财政年度,政府每年用于移植树木的开支;

    (二)按树木种类列出在2005至2007年期间每年被移植到政府辖下接收场地的树木的数量;

    (三)过去3年,有关的工程人员曾否为了符合道路交通法例对车辆负载货物体积的规定而修剪正被运往移植场的树木;及

    (四)被移植到政府辖下接收场地的树木在移植5年和10年后的存活率分别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7. 王国兴议员问:


财政司司长在2008-2009年度的财政预算案提出宽免本年度的差饷,以每戶每季5,000元为上限。该项措施适用于香港房屋协会("房协")辖下的物业。就此,政府可否提供关于房协向其下各物业租戶退还有关差饷的资料,并按下表列出该等资料?

屋村
名称
住宅租戶 商铺租戶 停车场租戶
数目 会否获退还差饷(若会,会获退还的总金额) 数目 会否获退还差饷(若会,会获退还的总金额) 数目 会否获退还差饷(若会,会获退还的总金额)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8. 梁国雄议员问:


本人接获一名大埔凤园村居民的投诉,指因他的居所被近年陆续建成的小型屋宇包围,他须获得邻近屋主的同意穿越他们的私人地段才可进出他的居所,对他造成极大不便。本人曾在大埔地政处人员陪同下进行实地视察,发觉该投诉属实。大埔地政处在回覆本人的查询时表示,由于上述个案涉及私人土地业权,故该处不便介入。此外,根据政府在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消防安全规定,倘拟建小型屋宇半径30米范围內的屋宇少于10间,便无需辟设紧急车辆通道,但须采用消防安全措施以作替代。大埔地政处表示上述个案正属该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上述的新消防安全规定实施以来,共有多少间新界小型屋宇获豁免辟设紧急车辆通道,当局须否就采用消防安全替代措施的小型屋宇进行巡查;若须要,至今进行了多少次巡查,以及有否发现违规情况;若有,违规个案的数目;

    (二)自2006年7月1日以来,新界地政处共接获多少宗关于小型屋宇的出入通道被阻的投诉;及

    (三)鉴于辟设紧急车辆通道的作用,是要在一旦发生紧急事故时,能确保紧急车辆(包括消防车及救护车)迅速驶进有关的村屋范围,当局会否考虑修订有关的法例,确保紧急车辆能进入新界乡村,以免延误救伤救灾工作?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9. 张文光议员问:


《专上教育界别第二阶段检讨报告》建议"促进本地提供的自资学位课程的院校及私立大学的发展",又预期"扩大专上学生资助计划资助范围以支援升读自资学位课程的副学位学生的提议,会刺激经本地评审的学位(及衔接学位)课程供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每所院校在过去3年开办的每项自资学位课程或衔接学位课程的详情(包括学额、入学要求、每年学费、每年毕业的人数,以及颁授学位的机构名称);

    (二)有否就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教资会")资助院校和私营办学机构开办的自资学位课程,以及这些院校或机构与非本地院校合办的衔接学位课程订定入学准则;若有,有关的准则为何;若否,当局如何确保院校只招收达到某学术水平的学生及不会滥收学生;

    (三)根据政府的政策,教资会资助院校开办的自资学位课程或衔接学位课程,在收生、教与学和结业水平上,是否应与该等院校的公帑资助学位课程一致,即达到指定的学术水平和进行质素监管;若然,有关的机制为何;若否,当局如何确保自资学位课程的质素,以及公众如何可分辨同一院校所颁授的两种学位有何分别;

    (四)鉴于教资会资助院校具备自行评审资格,其辖下社区学院或持续进修部门开办的副学位课程无须经校外机制评审,是否知悉有关院校有否监管辖下社区学院或持续进修部门开办课程的质素和颁授学位的质素;若有监管,有关的机制为何;若沒有监管,原因为何;

    (五)教资会资助院校辖下社区学院或持续进修部门是否享有颁授本地学位的资格;若然,原因为何,以及当局如何确保社区学院颁授的学位的质素;若否,修读教资会资助院校的资助课程而取得的学位,与修读其辖下社区学院的课程而取得的学位在学术水平和认受性上有沒有分别,以及当局如何确保教资会资助院校的整体水平和国际排名不会因为同时向辖下社区学院的课程毕业生颁授学位而受到冲击;

    (六)教资会资助院校辖下社区学院及私营办学机构分别须符合哪些条件才会获准转型成为私立大学;政府有何措施确保这些院校有公平的发展机会;及

    (七)当局是否容许院校把政府向其提供作开办副学位课程的资源改用于发展自资学位课程;若然,有关院校须否事前获得批准,以及审批的准则为何;若无须获得批准,理由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在教育局局长缺席期间)


*10. 何俊仁议员问:

就青山发电厂产生的污染物对屯门区內环境的影响,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有关部门在屯门量度各种空气污染物浓度所得数据与其他地区的有关数据如何比较,以及政府有否评估屯门目前的空气质素是否较其他地区为差;

    (二)过去3年,青山发电厂排放空气污染物的情况,以及政府有哪些措施确保中华电力有限公司就青山发电厂向其提供准确的监测数据;及

    (三)有否措施监察青山发电厂产生的煤灰对邻近环境所造成的影响;若有,过去3年的监察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11. 涂谨申议员问:


关于减少光污染,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政府于上月28日回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过去3年,共有48宗关于灯光造成滋扰的投诉针对政府部门辖下球场、公共屋村內的路灯和停车场以外的其他政府设施,请按接获投诉的部门列出有关投诉的分项数字、每宗投诉涉及的设施的位置和类别,以及政府就每宗投诉采取了甚么改善措施;

    (二)鉴于房屋委员会已订立指引,确保公共屋村的室外照明设施不会对市民造成影响,该等指引于何时发布;有沒有屋村现时并未符合该等指引;若有,政府有否计划全面检讨各公共屋村內路灯及其他发光装置,并采取补救措施以减低光污染;当局有否巡查公共屋村,确保房屋署职员遵守在公共屋村装置及使用室外照明设施的指引;若有巡查,过去3年曾否发现违反指引的情况;

    (三)鉴于方便营商咨询委员会曾建议开放政府山坡、路灯及天桥作广告位置之用,在政府批出的有关广告合约中,是否载有减轻广告造成光污染的指引或条文(例如禁止安装闪动式广告招牌及限制广告射灯的光度);政府有否监管设于巴士站的广告灯箱及其他须经政府部门批准使用的广告位的有关装置是否造成光污染;及

    (四)鉴于现时环境保护署未获授权规管光污染及调查有关的投诉,政府会否加强该署在这方面的角色,例如由该署负责接收光污染的投诉?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12. 陈伟业议员问:


自2003年6月底起,公众地方洁净罪行的定额罚款增至1,500元,而自2007年1月1日起,法定禁止吸烟的范围已扩大,违例吸烟的人士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5,000元。据悉,自有关的法例实施以来,不少干犯上述罪行的市民由于未能支付罚款而被扣押,令他们的精神及生活受到极大滋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有关的条例实施以来,每月向随地弃置垃圾的人士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及向在禁止吸烟的范围內吸烟的人士发出传票的个案各有多少,并按刑罚列出违例吸烟个案的分项数字;

    (二)第(一)项所指的个案中,有关的违例人士未能缴交罚款的个案数目;及

    (三)政府会否考虑修改有关的法例,以社会服务令代替上述罚款,以免低收入人士因未能缴交罚款而被扣押;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3. 蔡素玉议员问:


关于香港邮政提供的邮政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去年分别开设、关闭和搬迁了多少间邮政局,预计明年的相应数目,以及有关的详情;

    (二)关闭和搬迁上述邮政局之前有否咨询相关区议会;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三)去年分别增加、取消和搬迁了多少个邮箱;及

    (四)已完成租用私用邮政信箱申请手续并正轮候该等信箱的申请人数目,并按邮政局的名称列出分项数字,以及现时的平均轮候时间?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14. 李国宝议员问:
(译文)

政府在2008年5月28日立法会会议上答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建筑事务监督在2004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所批核的建筑图则当中,有125份建筑图则的地盘位于分区计划大纲图("大纲图")內的地带,是以米或米和层数表达最高建筑物高度而并无提及香港主水平基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关计算"平均地盘平整水平"的部门指引为何,以及该等指引会否容许"平均地盘平整水平"完全或局部参照位于有关分区范围外的一点或多点订定;若然,原因为何;

    (二)在上述125份建筑图则当中,在"平均地盘平整水平"以下的地面层有一道或多道出入口的图则的数目;每份该等图则所涉建筑物的地址、准许建筑物用途、通往建筑物的每个地面出入口超出或低于"平均地盘平整水平"的高度、由最低的出入口所在的地面至主楼顶的垂直距离,以及相关大纲图订明的准许最高建筑物高度;及

    (三)为加强公众问责,政府有否计划规定须在政府网站公布及保存每份获批核建筑图则的"平均地盘平整水平"及其计算方法的资料,而该等图则的最高建筑物高度在相关的大纲图是以米或米和层数表达而并无提及香港主水平基准?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15. 单仲偕议员问:


根据《立法会条例》(第542章),地方选区选民要登记成为功能界别选民,须为该条例指定的团体(包括指定的专业团体或商会组织)的成员。因此,该等指定团体持有大量合资格登记或已登记为相关功能界别选民的人士的个人资料(例如姓名、住址、电话、电邮和工作机构名称)。该等资料较选举事务处向有关的候选人提供的选民资料更为详尽。根据过往纪录,部分立法会功能界别选举的候选人也同时为该等指定团体的管理人员或理事,他们因职务关系有权检视或处理该等团体所管有的团体成员个人资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制订指引或良好行事方式,规范上述指定团体如何在立法会选举期间公平及公正地运用其成员的个人资料,以便各相关功能界别选举的候选人获得公平的对待,从而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及

    (二)如何确保属于该等团体的管理人员或理事的功能界别选举候选人不会因职务关系而有权检视或取得该等团体的成员的个人资料,以免该等候选人在联络选民及竞选工作方面获得不公平的优势?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16. 刘慧卿议员问:


据报,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新界东联网自2006年4月起,实施经修订的"三核五对"程序,以减少派错药的情况。然而,该联网辖下的沙田医院于上月仍发生一宗药物事故,医护人员连续7天派发了错误的药物给一名长者病人服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医管局有否彻查上述事故;若有,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该联网自实施经修订的"三核五对"程序以来,辖下公立医院的药物事故数目,与之前两年的数字比较如何;

    (三)鉴于该联网的行政总监曾于去年9月表示,在实施"三核五对"程序后,派药程序仍有可导致派错药的漏洞,而这些漏洞主要是医护人员弄错药物或病人、员工換班时沟通不足,以及医生的药物处方太潦草,医管局有何措施堵塞这些漏洞;

    (四)鉴于有专家指出,近年病人的检查及化验项目不断增加,令医护人员核对资料的难度提高,医管局有否评估现时是否有足够的前线人手进行"三核五对"程序;若有足够的人手,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鉴于医管局曾于去年9月表示正研究将病房派药程序电子化,该项计划的最新进展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7. 冯检基议员问:


关于儿童免疫接种计划("接种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卫生署委托大学就把肺炎球菌疫苗、水痘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及乙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纳入接种计划的成本效益所进行的研究是否已经完成;若然,研究的结果为何;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辖下疫苗可预防疾病科学委员会有否就应否把上述疫苗纳入接种计划作出建议;当局何时会决定修订接种计划;

    (二)鉴于有报道指政府已决定放弃原先研究为所有12岁以下儿童免费注射流行性感冒("流感")疫苗的方案,改为以每人100元方式资助6个月的婴孩至5岁的儿童往私家诊所接受流感疫苗注射,新方案的详情和每年所涉开支为何、采纳新方案的理据,以及如何解决私家医生注射疫苗收费差异颇大及收费透明度不足的问题;及

    (三)鉴于有报道指当局正考虑为两岁以下幼童免费注射肺炎球菌疫苗,该计划的详情和每年所涉开支;有否估计在推行该注射计划后,每年可节省多少用于治疗肺炎球菌感染引致的并发症的医疗开支?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8. 刘江华议员问:


政府于本年4月23日本会会议上答覆本人的质询时,提供了前地铁有限公司和九广铁路公司在2003至2007年期间的物业发展收益数字。该等收益来自前地铁有限公司发展机场铁路及将军澳线项目,以及九广铁路公司发展尖沙咀东延线及马鞍山线项目时,获政府授予的物业发展权,用以为铁路项目提供财务支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政府就上述铁路项目向铁路公司授予物业发展权时,政府估计每项物业发展能为有关的铁路公司带来多少收益,以及是否知悉每项物业发展为有关的铁路公司实际带来多少收益;及

    (二)鉴于政府表示,基于种种因素,政府向铁路公司授予物业发展权后不会比较相关物业发展的实际与估计收入,政府有否考虑,若不作上述比较,如何能知悉原先估计的物业发展收入有多准确,而欠缺这些比较资料亦不能帮助日后向铁路公司授予物业发展权时,作出更准确的估算?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9. 梁国雄议员问:


订立自动解除破产制度的《1996年破产(修订)条例》("修订条例")已于1998年4月1日生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修订条例开始生效至今,破产管理署署长有否按《破产规例》(第6章,附属法例A)第158条,在执行有关法例时有疑问或难题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作出指示;若有,有关的申请个案的详情(包括申请涉及的事宜,申请日期及法院的指示);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申诉专员在2002年3月发表有关一名破产人士就破产管理署执行修订条例有关解除破产的条文作出的投诉的调查报告指出,该署就投诉人的个案向法院申请上述指示时,未有充分考虑到投诉人的利益,在反对投诉人就法院的指示提出的上诉申请提早聆讯一事上,该署亦沒有合理地行事,故建议该署向投诉人道歉,而该署已接受有关的建议,该署会否就在执行修订条例时未能充分考虑受影响市民的利益向公众道歉和负上责任;及

    (三)鉴于根据修订条例,除非受托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有效的反对,而法院在接获申请后判令破产期延长额外最多4年,否则首次破产人现时可在其破产令生效4年后获自动解除破产,因此,在现行制度下,破产期一般来说最长为8年,而当局在2007年5月2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回答本人的质询时表示,由于修订条例为在该条例实施前被判定破产的人士提供一年过渡安排,所以在1998年4月1日时破产令为期超过42个月(包括超过8年)的破产人士不能在修订条例生效后自动解除破产,当局有否检讨将一年过渡期等同于延长破产期有否曲解修订条例的有关条文及该条例的立法原意?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首读

《2008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

二读(辩论中止待续)

《2008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2007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2.《2007年商品说明(修订)条例草案》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3.《2007年家庭暴力(修订)条例草案》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4.《2007年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发展局局长

VI. 议员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刘慧卿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08年5月2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8年建筑物(规划)(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8年第124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08年7月9日的会议。

  2.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蔡素玉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08年5月2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8年建筑物(垃圾及物料回收房及垃圾槽)(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8年第125号法律公告),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08年7月9日的会议。

  3.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单仲偕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就2008年5月2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

    (a)《2008年电讯(传送者牌照)(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8年第132号法律公告);及

    (b)《2008年电讯(频谱使用费的水平)(第二代移动服务)(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8年第133号法律公告),

    将《释义及通则条例》(第1章)第34(2)条所提述的附属法例修订期限根据该条例第34(4)条延展至2008年7月9日的会议。

  4. 立法规管收债行为

    陈伟业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收债行为对不少市民构成严重滋扰,更有市民因感到恐慌而自杀,过去多年有关不当收债行为的报案数字每年亦高达数万宗,而法律改革委员会更在2002年向政府建议,将骚扰债务人的行为刑事化,并设立法定的发牌制度,以监管收债公司;基于大量市民受到收债行为滋扰,而有部分市民更因收债行为感到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本会强烈要求政府应接纳法律改革委员会的建议,从速透过立法,监管收债公司及收债行为,以保障市民的生活不受滋扰及威胁。 出席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5. 削减车用燃油稅

    刘江华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国际油价屡创新高,本会促请特区政府将无铅汽油稅及欧盟五期柴油稅削减一半,以纾缓通胀及油价持续高企对市民和业界构成的压力。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i)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并以"近年由于美元疲弱及全球对石油需求快速增长,"代替;及在"无铅汽油稅"之后删除"及欧盟五期柴油稅削减一半",并以"减半,并全面撤销柴油稅,以及为受影响较为严重的行业提供柴油价格补贴"代替。

    (ii)冯检基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并以"因应"代替;在"屡创新高"之后加上"并会持续高企";在"无铅汽油稅"之后删除"及欧盟五期柴油稅";及在"削减一半"之后加上"及免收所有柴油稅"。

    (iii)陈鉴林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并以"近年由于美元疲弱及全球对石油需求快速增长,"代替;及在"无铅汽油稅"之后删除"及欧盟五期柴油稅削减一半",并以"减半,并全面撤销柴油稅"代替。

    (iv)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删除"鉴于",并以"政府由去年12月1日起,将欧盟五期柴油优惠稅率减至每公升0.56元,惟"代替;在"屡创新高,"之后加上"大大加重了运输业界的成本及市民的生活负担,";在"无铅汽油稅"之后删除"及欧盟五期柴油稅";及在"削减一半,"之后加上"以及完全豁免欧盟五期柴油稅,同时要确保油公司将稅务优惠全面反映在零售价上,"。

    (v)单仲偕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后加上"本港通胀及"; 在"无铅汽油稅"之后删除"及欧盟五期柴油稅";及在"削减一半,"之后加上"并免除欧盟五期柴油稅,"。

    出席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