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7/08-36

立法会

议程

2008年7月9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法律公告编号
1.《2008年郊野公园(指定北大屿郊野公园(扩建部分))令》190/2008
2.《2008年公众卫生及市政(公众街市的指定)令》191/2008
3.《2008年公众卫生及市政(公众街市的指定)(第2号)令》192/2008
4.《2008年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修订附表10)(第2号)令》193/2008
5.《2008年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修订附表10)(第3号)令》194/2008
6.《〈內地判决(交互强制执行)条例〉(生效日期)公告》195/2008

其他文件

1.第107号-柏立基爵士信托基金
截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的年度经签署和审计的
财务报表连同核数师的报告及受托人基金管理报告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2.第108号-建造业训练局
2007年度年报
(由发展局局长提交)

3.第109号-建造业议会
2007年度年报
(由发展局局长提交)

4.第110号-惩教署署长就犯人福利基金
截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止的
年度的管理情况所提交的报告
(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5.第111号-戴麟趾爵士康乐基金
受托人报告书2007-2008
(由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

6.第112号-香港申诉专员
第二十期年报(2008年6月)
(由政务司司长提交)

7.第113号-政府帐目委员会就审计署署长第五十号
衡工量值式审计结果报告书提交的报告书
(2008年7月 ─ 政府帐目委员会第五十号报告书)
(由政府帐目委员会主席黃宜弘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8.第114号-回应2008年4月政府帐目委员会
第四十九A号报告书的政府覆文
(由政务司司长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9.《第三届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报告》
(由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主席梁刘柔芬议员提交)

10.《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事规则委员会2007-2008年度会期工作进度报告》(2007年7月12日至2008年7月9日)
(由议事规则委员会主席曾钰成议员提交)

11.《人力事务委员会2007-2008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刘千石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2.《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2007-2008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杨孝华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3.《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2007-2008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吴霭仪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4.《民政事务委员会2007-2008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蔡素玉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5.《交通事务委员会2007-2008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郑家富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6.《发展事务委员会2007-2008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刘皇发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7.《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2007-2008年度报告》
(由事务委员会主席郑经翰议员提交,并向本会发言)

18.《〈种族歧视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吴霭仪议员提交)

19.《〈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刘江华议员提交)

20.《〈2008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陈鉴林议员提交)

21.《〈2008年空气污染管制(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余若薇议员提交)

22.《〈产品环保责任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由法案委员会主席蔡素玉议员提交)

II. 质询

1. 梁刘柔芬议员问:

本年5月上旬,国务院公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并就该条例草案咨询公众。本人得悉,香港特别行政区(下称"香港特区")政府亦曾透过不同途径收集各行业对该条例草案的意见,以及将该等意见转交內地有关当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香港特区政府透过甚么途径或利用甚么方法收集有关的厂商(特别是在內地投资的港商)及界别对上述条例草案的意见;

    (二)至今香港特区政府共接获多少项有关上述条例草案的意见,以及怎样处理该等意见;根据该等意见,劳动合同法对有关的厂商造成甚么困扰;及

    (三)除成立"支援加工贸易专责小组"外,香港特区政府会不会针对《劳动合同法》对厂商的影响制订长远措施及政策,以支援有关的厂商?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2. 李国麟议员问:


政府在过去及今年发表的医疗改革咨询文件均建议加强基层健康服务。然而,现时的公共医疗资源分配却以提供治疗服务为主导:百分之八十五的资源用于治疗疾病,而只有百分之十五的资源用于预防疾病及健康推广等工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当局计划如何促进基层健康服务的发展,以及有何具体方法改变现时医疗资源侧重于治疗服务的情况;

    (二)除透过推行电子病历互通计划协助私家医生和公营医疗机构治疗病人外,政府将如何透过推行该计划促进社区和基层的健康服务的发展;及

    (三)有何具体计划,透过善用卫生服务团队的专长,让他们在社区发挥作用,藉此落实政府所提倡的基层健康服务?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3. 李卓人议员问:


关于遴选及聘任首批副局长和局长政治助理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聘任委员会和两个面试小组的成员有沒有提名或转介任何人选;如果有,有关成员有沒有作出利益申报,以及有沒有在讨论和决定是否聘用有关人选时避席;及

    (二)有沒有就有关的遴选及聘任程序制订避免出现利益冲突的指引或守则;如果有,有关的详情是甚么;如果沒有,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4. 谭耀宗议员问:


近年楼价不断上涨,按揭贷款息率近期亦开始回升,不少市民向本人反映,他们难以购置物业自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置居所贷款计划、夹心阶层住屋贷款计划及首次置业贷款计划至今已收回的还款各有多少;及

    (二)有沒有计划推行新的置业贷款计划,以协助有需要的市民(尤其是欠缺首期资金但具备还款能力的年轻人)购置物业自住;如果有,详情是甚么;如果沒有,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5. 方刚议员问:


有活家禽业界人士向本人反映,食物及卫生局在本年6月向活家禽行业提出永久结业方案,并向活家禽零售商提供相当优惠的退还牌照赔偿方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沒有评估当活家禽行业永久结业时,整条活家禽的供应链上有多少个行业会受影响,以及受影响的经营者和雇员(包括月薪雇员及临时雇员)的人数各有多少;

    (二)现时工作与活家禽的供应链有关的政府职位的数目和所属政府部门名称;在活家禽行业全面结业后,该等职位会不会被删除;如果会,将有多少职位会被删除和涉及哪些政府部门;如果不会,将会怎样调配有关的政府员工的工作;渔农自然护理署的工作范围会不会因此而大幅缩减,并须与食物环境卫生署合并;及

    (三)现时本港的活家禽农戶有沒有租用政府土地;如果有,在活家禽行业永久结业后,政府会怎样处理该等土地;政府会不会接纳业界建议,将长沙湾临时家禽批发市场转为冰鲜家禽批发中心,以及会怎样调配政府街市內的活家禽零售档位?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6. 刘慧卿议员问:


去年10月发表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委任制度报告书》表明,当局会拟备一份适用于公务员的《公务员守则》(下称"《守则》")。《守则》会明确界定公务员在政治委任制度下的角色与职责,避免政治委任官员与公务员职责含糊,并确保公务员廉洁守正和政治中立。虽然当局已于3月底发出通告,说明公务员应如何配合副局长及政治助理,但由于《守则》仍未推出,有公务员表示无所适从。此外,有一些前高官指出,当局在委任首批副局长和政治助理的过程中犯了多项错失,情况惨不忍睹,不但令全城沸腾、打击公务员士气,亦影响了这些政治委任官员与公务员的磨合。为此,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沒有评估推行进一步发展政治委任制度对公务员士气的影响;如果有评估,结果是甚么;

    (二)《守则》将于何时公布和迟迟未作出公布的原因,以及有沒有评估公务员会否由于沒有守则提供清晰的指引,以致难以适当地履行职责;及

    (三)除了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在6月26日本会会议席上提及,行政机关现阶段就本会议员要求当局检讨政治委任制度所作的5点回应之外,当局还会不会进行深入和全面的检讨,尤其是检讨招聘及甄选副局长和政治助理的准则及程序,以及会不会在公布检讨结果后才委任第二批副局长和政治助理?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公务员事务局局长

*7. 王国兴议员问:


规管脊医的法例已由1993年开始实施,然而,至今脊医签发的病假证明书却仍然不获承认。去年4月23日,本人曾联同脊医代表与前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常任秘书长及劳工处处长会晤。会上劳工处处长表示,该处已与卫生署组成工作小组,商讨脊医签发病假证明书的事宜,而该小组已召开了7次会议。局方亦承诺在去年年底得出结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该工作小组的成员名单、至今已召开的会议的日期,以及各次会议的讨论內容;及

    (二)该工作小组至今有否就脊医签发病假证明书的事宜得出结论;若有,结论为何,以及得出该结论的理据;若未有结论,将于何时得出结论?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8. 刘千石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分别行走北区、大埔及荃湾至市区的专营通宵巴士路线,请详列每条路线的班次、来往目的地、收费、车程距离及估计全程所需行车时间等资料;及

    (二)鉴于有北区居民向本人反映,以上3个地区中,以北区与市区的距离最远,但直接往返该区及市区的专营通宵巴士路线却极少,政府会否要求有关的专营巴士公司增设直接往返北区及市区的通宵巴士路线,以方便有需要该等服务的乘客;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9. 谭香文议员问:


公司注册处的柜枱在星期一至五的中午时段(即下午12时30分至2时),现时只提供限量服务,每名市民每次只可递交最多6份文件存档。有一些提供公司秘书服务的人士向本人反映,该做法对他们的运作相当不便。此外,公司注册处在中午时段不设现金缴费服务,同样对他们造成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检讨公司注册处现时处理文件存档的程序,包括取消中午时段只提供限量服务的做法;若会,检讨的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及

    (二)会否考虑检讨公司注册处现时的收费方式,包括在中午时段接受现金缴费,或者改为向市民发出缴款通知书并容许他们稍后透过其他方式(例如信用卡、电子转账或缴费灵)缴费;若会,检讨的详情为何;若不会,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0. 陈智思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3个课稅年度,按标准稅率纳稅人士除外,其他纳稅人缴纳的薪俸稅稅款占他们的收入的平均百分比,以及他们缴纳的最高及最低薪俸稅款额;及

    (二)有关上个课稅年度的薪俸稅的最新数据(利用下表提供该等数据)?

    薪俸稅的款额
    (港币/元)
    于上个课稅年度须缴
    纳左列薪俸稅
    款额的人数
    该人数占工作
    人口的百分比
    无需缴纳薪俸稅

    1至1,000

    1,001至2,000

    2,001至5,000

    5,001至10,000

    10,001至15,000

    15,001至20,000

    20,001至30,000

    30,001至40,000

    40,001至50,000

    50,001至60,000

    60,001至70,000

    70,001至80,000

    80,001至90,000

    90,001至100,000

    100,001至200,000

    200,001至500,000

    500,001至1,000,000

    1,000,000以上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1. 郑家富议员问:


就香港医务委员会("医委会")处理投诉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是否知悉:
    (一)初步侦讯委员会根据甚么准则,以决定是否受理投诉;医委会会否考虑在初步侦讯阶段,不向该委员会的成员披露被投诉人的身份,以确保他们不会因对被投诉人的成见而影响有关决定;若不会考虑,原因为何;

    (二)投诉人在作出投诉时须向医委会提供甚么资料;医委会会否知会投诉人须提交甚么资料,以及会否协助他们核实文件是否可信;医委会会否就投诉人及被投诉人所提供的资料咨询专家意见,以便进行审讯及作出裁决;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投诉人及被投诉人是否可取得对方向医委会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初步侦讯委员会的会议纪录;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2. 余若薇议员问:


关于在香港兴建液化天然气接收站的建议,政府于去年表示雇用了专业能源顾问公司协助进行研究,从不同角度探讨天然气的供应安排,包括分析区內天然气资源分布、崖城天然气气田的供气情况、香港未来的电力需求预测和环保要求等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研究的进展和初步结果;

    (二)会不会公布研究报告;如果会,何时公布;如果不会,原因是甚么;及

    (三)会不会规划增加天然气在发电燃料组合中所占的比例,以减少排放溫室气体;如果会,详情是甚么;如果不会,原因是甚么?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13. 杨森议员问:


就香港居民与內地人士结婚的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5年,每年有多少名香港居民向入境事务处申请《无结婚纪录证明书》,以及每年在香港注册结婚的个案当中,香港居民与內地人士结婚的个案数目为何;

    (二)是否知悉,在过去5年香港居民与內地人士结婚的个案当中,內地人士在未获发单程通行证来港定居前便与其香港配偶分居或离婚的个案数目及百分比分别为何;及

    (三)现时约有多少名儿童由香港居民与內地人士所生及年龄在16岁或以下;香港居民与內地人士可透过哪些政府部门及法律程序解决他们所生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如这些儿童的父或母将他们跨境掳拐到其居住地,另一方的父或母可透过甚么法律程序及向哪些政府部门或机构寻求协助?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保安局局长

*14. 李柱铭议员问:


关于烟草稅及烟草产品的价格,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在《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的有关条文于2007年1月1日实施的前后,烟草产品的平均价格、扣除通账因素后的实际平均价格,以及烟草产品的销量有何变化;

    (二)针对近年烟草产品价格的升幅低于通胀率,以致销量持续增加的情况,当局会否考虑增加烟草稅率,藉此推动烟草产品的售价上升,从而遏止烟草产品的销量增长;及

    (三)当局会否考虑把一定比例的烟草稅收入拨作戒烟服务、反吸烟工作,以及治疗及研究与吸烟相关的疾病的用途?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5. 何俊仁议员问:


政府于去年7月1日重组政府总部政策局后,政制及內地事务局负责统筹人权政策、民政事务局负责统筹涵盖人权教育的公民教育工作,而教育局则负责在学校层面将人权教育渗入课程及活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公民教育委员会在架构重组后,已将推广人权教育的工作交由其辖下的宣传小组负责,为甚么公民教育委员会的官方成员中却沒有负责人权政策的政制及內地事务局的代表,而当局会否考虑在委员会中加入来自该政策局的官方成员;

    (二)会否参考1996年发表的《学校公民教育指引》,将"人权"与"民主"、"法治"、"民族教育"、"全球化"及"批判思考"并列为重点课题,制订明确有系统的人权教育政策;及

    (三)现时哪个政府部门或机制负责制订人权教育政策及统筹各政府部门推广人权教育的工作,而当局会否考虑设立跨部门的人权教育委员会?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16. 张文光议员问:


关于群育学校的学额供求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过去5年,

    (i)按性别和级别划分,群育学校每年的学额及轮候入读的学生人数;

    (ii)按学生性别和级别及撤销申请的原因划分,每年轮候入读群育学校的学生当中,撤销入学申请的数目及百分比;及

    (iii)按学生性别划分,每年分别有多少名群育学校的中三毕业生在原校升读中四、入读主流学校、入读职业训练局辖下院校及修读其他课程,以及有多少名学生在入读主流学校的一年內因学业成绩欠佳而辍学;

    (二)按学校名称和级别列出未来5年每年开设的班别数目;

    (三)据知现时有一所毗连群育学校并由社会福利署管理的院舍有至少16个未被善用的宿位,当局可否即时解冻这些宿位,以增加群育学校的学额;以及有否制订措施,长远解决群育学校学额供不应求的问题;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四)群育学校在未来5年共欠缺多少个供中三毕业生原校升读的中四学位;有何措施解决这个升读高中的樽颈问题;以及当局能否在不缩减初中学额的前提下(以免加剧初中学额严重不足的问题),加开高中班别;

    (五)鉴于新高中学制将于2009-2010学年推行,当局有否评估各所群育学校需要增加多少个课室和甚么设施,以开办更多高中班别;若有评估,请按学校名称提供详情;若否,有何具体措施协助学校在校舍条件不足下开办高中班别;及

    (六)当局会否因应群育学校的规模和教学需要,考虑各种方案,例如以2-2-1梯形班级结构开办高中班别,以协助群育学校解决高中班别不足的问题;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教育局局长

*17. 郭家麒议员问: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在2006年引入"医疗事故汇报系统",并在2007年10月起实行严重医疗事故呈报政策,以加强呈报、管理和监察在公立医院发生的严重医疗事故。医管局又透过內部刊物公布该等医疗事故,以警惕前线医护人员,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医管局有何机制确保前线医护人员准确呈报医疗事故;及

    (二)会否考虑以行政指令甚至立法方式,规定医管局在公布有关的医疗事故时,不得披露事发地点及所涉及的医护人员姓名,以鼓励医护人员主动呈报医疗事故?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8. 蔡素玉议员问:
(译文)

公众关注到,新界的自然环境包含著重要和对生态敏感的自然生境,但却经常成为未经许可及非法活动的目标。这些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填土和挖掘,以及非法砍伐树木。以往被揭发的个案显示,由于规划署无权在已被法定分区图则覆盖但不在发展审批地区图的范围內的地区执行《城市规划条例》(第131章),使现行规划管制机制存在很大漏洞。因此,虽然上述活动并不符合有关分区图则的规划意向,但规划署并未获赋权对该等活动采取行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针对不符合规划意向的未经许可及非法活动的法例不适用于香港岛、九龙及新界的哪些地区(即不在任何发展审批地区图內的地区),以及该些地区所在的位置和涉及的土地面积;

    (二)在过去3年內被揭发并且因上述漏洞而无法对有关的未经许可及非法活动采取执法行动的个案数目;及

    (三)鉴于利用《城市规划条例》上述漏洞的个案数目有所增加,而涉及的未经许可及非法的活动会破坏环境及影响有关地区的日后发展,政府会采取甚么行动以堵塞该漏洞,以及会否考虑修订现行法例?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发展局局长

*19. 涂谨申议员问:


本人最近接获市民有关数码广播制式的意见,并就此去信电讯管理局查询。电讯管理局回覆时表示,"如果大厦的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提升至可接收数码影像广播卫星讯号",內置数码影像广播解码功能的电视"亦可以用以收看中央电视综合高清频道等卫星电视节目,而不须配备外置解码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內置数码影像广播解码功能的电视能否接收以数码影像广播制式广播的频道(例如中央电视台高清综合频道);若能够,私人大厦的卫星电视公共天线系统须进行何种工程以接收该等讯号;及

    (二)政府有否向有关业界发出相关的改装公共天线系统的技术指引,以及向业界和公众宣传有关信息?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20. 李国宝议员问:
(译文)

根据政府统计处发表的消费物价指数月报,"以2004-2005年度为基期的消费物价指数所采用的开支权数是以政府统计处在2004年10月至2005年9月间进行的住戶开支统计调查所得的住戶开支模式为根据"。现时食品权数(不包括外出用膳)为10.08%。采用2004-2005年度的权数,由2004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食品价格上升了30.5%,但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只上升了10%,令人关注使用2004-2005年度权数有可能低估了现时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现时在计算消费物价指数时,有否考虑上述可能低估的情况;若有,所采用方法的详情,以及有否对所作的计算作出调整;若沒有作出调整,政府有否进行研究,以估算低估的程度;若有进行研究,结果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法案

二读(恢复辩论),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1.《种族歧视条例草案》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副局长

2.《2008年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修订)条例草案》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3.《2008年空气污染管制(修订)条例草案》环境局局长

4.《产品环保责任条例草案》环境局局长

5.《投诉警方独立监察委员会条例草案》保安局局长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政制及內地事务局局长

IV. 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发展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修订于2008年5月2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8年建筑物(规划)(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8年第124号法律公告),在第5条中,在新的附表3中 -

    (a)在第2部中,废除第4(1)及(2)条而代以 -

    "(1) 如任何有观众席的处所的观众位置,设有不多于800个固定座位,则在观众位置,须设有不少于4个轮椅位。

    (2) 如任何有观众席的处所的观众位置,设有多于800个固定座位,则在观众位置每设有400个固定座位(不足400之数作400计),须设有不少于2个轮椅位。";

    (b)在第2部中,废除"第12分部 - 浴室及淋浴间"而代以 -

    "第12分部 - 畅通易达客房內的浴室
    及淋浴间


    55A. 适用范围:第2部的第12分部

    本分部适用于第7条所规定的畅通易达客房內的浴室及淋浴间。";

    (c)在第2部中,在第86条中,在列表中 -

    (i)在中文文本中,废除所有"触觉地面平面"而代以"触觉平面地图";

    (ii)在英文文本中,在第6项中,废除"workship"而代以"workshop";

    (d)在第4部中 -

    (i)在第1项中,在第2栏中,加入 -

    " (d) 第7条所规定的所有客房。";

    (ii)在第3项中,在第2栏中,加入 -

    " (e) 第7条所规定的所有客房。"。

  2.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张宇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修订于2008年5月2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8年建筑物(规划)(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8年第124号法律公告),在第5条中,在新的附表3中,在第2部中,废除第14条而代以 ─

      "14.须设有斜道

      (1)任何平面高度有改变之处,均须设有斜道,但如已设有畅通易达升降机或配合残疾人士的特殊要求的畅通易达升降器械,则不在此限。

      (2)在不限制第(1)款的一般性的原则下,就一所食肆而言 ─

      (a)仅在下述情况下,于实用楼面空间,任何平面高度有改变之处,须设有斜道:该平面高度有改变之处的总水平面积超逾该实用楼面空间的30%;或

      (b)仅在下述情况下,于实用楼面空间,任何平面高度有改变之处,可以可移动斜道替代斜道:该平面高度有改变之处的高度不超逾300毫米。

      (3)如根据第(2)(b)款以可移动斜道替代斜道,第15、16、17、18及19条对斜道的规定将适用于该可移动斜道,犹如该可移动斜道是斜道一样。"。

    出席的政府官员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发展局局长

  3.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发展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修订于2008年5月21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8年建筑物(垃圾及物料回收房及垃圾槽)(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8年第125号法律公告),在第3条中,在新的第3A(5)条中,废除"、公寓、宿舍或集体寝室"而代以"或公寓"。

    出席的其他政府官员:环境局局长

  4. 根据《应课稅品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修订《应课稅品条例》(第109章)附表1第III部 ─ 

    (a)在第1B(a)段中,废除"2009年11月30日"而代以"2008年7月13日";  

    (b)废除第1B(b)段而代以 ─

    "(b) 由2008年7月14日起,每升稅率为$0。"。
V. 议员议案

  1. 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陈伟业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将于2008年7月2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08年食物业(修订)规例》(即刊登于宪报的2008年第185号法律公告)废除。

    出席的政府官员: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2. 告别议案

    刘健仪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已完成工作,现祝愿第四届立法会顺利产生,继续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市民服务。

    出席的政府官员:政务司司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