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07/08-5
立法会
议程
2007年10月31日星期三上午11时正
I. 提交文件
附属法例/文书 | 法律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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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7年危险品(航空托运)(安全)(修订)规例》 | 19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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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7年〈2006年危险品(航空托运)(安全)(修订)规例〉(修订)规例》 | 194/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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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7年〈1995年飞航(香港)令〉(修订附表16)令》 | 19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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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07年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条例(修订附表1)令》 | 19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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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07年〈2006年危险品(航空托运)(安全)规例(修订附表)令〉(修订)令》 | 197/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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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07年证券及期货(合约限量及须申报的持仓量)(修订)(第2号)规则》 | 19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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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逃犯(贪污)令〉(生效日期)公告》 | 199/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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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两铁合并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 20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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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生效日期)公告》 | 20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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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非应邀电子讯息规例〉(生效日期)公告》 | 20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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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1. | 第19号 | - | 机电工程营运基金
2006-2007年度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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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发展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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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20号 | - | 消费者委员会
2006-2007年度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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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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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21号 | - | 电讯管理局营运基金
2006-2007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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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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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22号 | - | 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向行政长官
提交二○○六年周年报告
(连同依据《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
第49(4)条作出的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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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保安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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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23号 | - | 邮政署营运基金
2006-2007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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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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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24号 | - | 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
2006-2007年度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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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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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质询
1. 谭香文议员问:
据报,沙田至中环线(下称"沙中线")车厂将会在钻石山大磡村旧址的土地上兴建,其上盖亦会进行物业发展项目。黃大仙区议会已表明反对在该处兴建沙中线车厂,并担心兴建该车厂会造成大量噪音和屏风效应。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是否知悉在两铁合并后,沙中线是不是必须兴建独立的车厂;政府和铁路公司有沒有考虑扩充东铁、马鞍山铁路或地铁的车厂以应付沙中线的需要;如果有,详情是甚么;如果沒有,原因是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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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钻石山大磡村旧址是不是沙中线车厂唯一的合适选址;如果是,政府将如何回应地区居民对兴建车厂的反对声音;如果不是,沙中线车厂仍有哪些合适的选址,以及政府会以甚么准则衡量车厂的最终选址是否合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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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会不会在确定沙中线车厂的最终选址前就相关选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研究;如果会,研究的详情,以及会不会向受影响的居民、有关的区议会和立法会交代研究结果;如果不会进行评估,原因是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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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 刘皇发议员问:
鉴于重回社区但仍需定时服药的精神病康复者,在情绪受到困扰或未有依时服药的情况下,伤害自己或他人的事故不时发生,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现时已重回社区但仍需定时服药的精神病康复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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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甚么措施确保上述人士按医生的指示依时服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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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现时政府及医院管理局(下称"医管局")为上述人士提供哪些辅导服务;以及请按18个区议会分区列出精神病康复者与为他们提供辅导服务的政府及医管局人员人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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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3. 冯检基议员问:
关于推动社会企业发展的工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伙伴倡自强"社区协作计划的工作进展;已接获的第二批申请总数、当中申请不获批准的原因,并请列出每项获批准计划的详情(包括计划类别、申请机构名称、拨款额、受惠对象、计划地区,以及预计可创造的职位的数目、工种及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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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考虑进一步将社会企业引入贫穷问题较严重的地区(包括深水埗、观塘、屯门及元朗);如果会,详情是甚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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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筹办社会企业高峯会的工作进展(包括该会议的举行时间、地点、內容、拟邀出席人士及团体名单,以及预计的扶贫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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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4. 张文光议员问:
在2001年,政府经咨询香港学术评审局和专上学院后,制订了一套副学士学位课程的通用指标,概述课程宗旨、入学要求和结业资格等事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是否知悉,在过去3个和本学年,各专上院校有沒有不依循通用指标所订入学要求的情况,例如录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或英国语文科不及格,或者未能取得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一科及格或相等成绩的学生、录取未完成预科课程的学生入读两年制课程,以及容许预科毕业生直接入读两年制课程的第二年;请按院校名称、不符合入学要求的情况和有关课程的修读年期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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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各院校现时录取副学士学位课程的学生时,是否仍须依循有关的入学要求;如果仍须依循,有关当局如何跟进专上院校不依循这些要求的情况;如果无须依循,在甚么时候开始及原因是甚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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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当局会不会就副学士学位课程的收生和结业水平进行检讨;如果会,请说明检讨工作的时间表;如果不会,当局如何确保获颁授有关资历的毕业生具备应有的学术和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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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5. 梁家杰议员问:
关于区议会的委任议席,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本届区议会的每名委任议员的下述资料:现时担任多少个其他咨询及法定组织的成员、至今已担任委任区议员多久,以及至今出席本届区议会会议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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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政府规定,一般而言,咨询或法定组织的非官方成员担任该职位的年期不应超过6年,而且不应委任同一人同时担任超过6个该等组织的成员,政府在委任下届区议会的议员时,会不会依循该等规定;如果不会,原因是甚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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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政府曾于2005年12月提出分阶段取消区议会委任议席的建议,政府会不会以此为基础,再次提出取消区议会委任议席的计划;如果会,工作进展及详情是甚么;如果不会,原因是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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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6. 黃定光议员问:
本年1月,《"十一.五"与香港发展》经济高峰会辖下的商业及贸易专题小组向行政长官提交报告,当中建议政府成立一个高层次的香港品牌小组,负责推广香港品牌的发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设立香港品牌小组的最新工作进展、预计何时设立,以及小组将负责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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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政府会提供甚么资源,协助本地的品牌国际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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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政府就设立香港品牌小组和推广香港品牌的事宜咨询商界和有关方面的工作详情是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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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7. 刘健仪议员问:
据报,现时深港西部通道的实际行车量与预测数字出现极大偏差,显示该通道未能有效纾缓其他口岸的挤塞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现时使用上述通道的各类型车辆的平均每日实际数量与预测数字如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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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否调查该通道行车量偏低的原因;若有,调查的结果;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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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除了容许跨境货运公司货车不需事先向广东省有关部门办理增加深圳湾口岸的批注,以及延长过境私家车试用该口岸的安排外,粵港两地政府会否采取其他措施,鼓励更多货车、货柜车以至其他类型的车辆使用上述通道,以确保该通道可以发挥分流作用;若会,有关措施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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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8. 蔡素玉议员问:
据报,壹传媒有限公司自2003年起已涉及18宗发布不雅物品的案件。报道又指在2005年12月,《东方日报》、《太阳报》,《苹果日报》及在港有售的外国杂志《NOW》均刊登了同一辑外国女星的照片,但只有前两份报章被评定为不雅物品,《NOW》甚至沒有被送检及评级。此外,报道亦指壹传媒有限公司至今有百多宗有关发布不雅物品被定罪的纪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影视及娛乐事务管理处("影视处")是否已就全数18宗案件提出检控;若否,原因为何,以及仍未就多少宗案件提出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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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有关发布和展示不雅物品的罪行有否检控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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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有否评估影视处在决定是否把刊载上述外国女星相片的刊物送检时,有否采用客观标准;若有评估,结果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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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鉴于《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第390章)规定,触犯上述罪行的人士,在第二次或其后定罪,可处罚款80万元及监禁12个月,政府有否研究该条例所指的"第二次或其后定罪"的定义;若有,研究的结果,以及有否研究上述壹传媒有限公司的定罪纪录是否属于该定义所指的情况;若有研究,结果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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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
*9. 张学明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鉴于当局已规定,自2004年8月起,如公共小巴已装有安全带,乘客必须佩带,当局至今对违反该规定的乘客提出检控的个案数目及他们被判处的惩罚;当中由警方巡查发现及由市民举报的个案各有多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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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不少人曾向本人反映,指现时在公共小巴安装的乘客安全带属安全腰带,其安全性不及在私家车采用的束缚身体安全带,当局会否检讨公共小巴的乘客安全带设计,从而为乘客提供更佳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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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10. 李国麟议员问:
关于本会于本年6月20日通过的"护理人手政策"议案,政府在其就此议案提交的进度报告中表示,会将本地的护士教育提升至学士学位程度。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未来3个学年,预计每学年每间院校的护理学士毕业生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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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如何落实护士教育学位化的建议,以及会否增拨资源,让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增加公帑资助的第一年护理学士学额;若会,请按院校列出未来3个学年的有关学额;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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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就长远的护理人手政策规划而言,会否修改《护士注册条例》(第164章),规定任何人士必须取得护理学士学位才符合登记护士及注册护士的登记及注册资格;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以及有否评估政府不修改该条例有否违反其对提升护士教育至学士学位程度的承诺;若有评估,结果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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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
*11. 刘江华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过去两年,平均每月分别发生多少宗食水管及咸水管爆裂,并引致暂停食水及咸水供应的事故;哪些公共屋村受该等事故影响较为严重,以及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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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对于个别受影响较严重的公共屋村,政府会否采取措施减少暂停食水或咸水供应对有关居民造成的不便;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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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水务署正分阶段进行的大型更換及修复水管计划的最新进展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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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发展局局长
*12. 陈伟业议员问:
近日很多市民向本人反映,指不少获政府资助的非牟利幼稚园("资助幼稚园")在本学年增加了学费。虽然由本学年起家长已透过学券获得学费资助,但他们仍感到难以支付高昂的学费,他们又质疑该等幼稚园为何要增加学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在本学年调升了学费的资助幼稚园的名称及学费加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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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是否知悉该等资助幼稚园调升学费的原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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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会否采取措施限制资助幼稚园学费的加幅;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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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13. 刘慧卿议员问:
关于通胀问题,行政机关可否告知本会:
(一) | 鉴于本港的进口食品主要来自內地,而近月人民币兌港元的汇率上升和內地通胀率有上升趋势,当局有何方法纾减进口通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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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鉴于港元与美元挂钩,当局有何方法压抑近期港元跟随美元转弱而带动本港通胀率上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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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香港雇主联合会于本月初建议雇主明年给予雇员的加薪幅度不高于2.5%,低于预期的3%至4%通胀率,而且基层员工所获的加薪幅度普遍低于中高层雇员,当局有何方法纾缓通胀对基层雇员带来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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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政司司长
*14. 单仲偕议员问: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在过去3个课稅年度,每月收取的利得稅收入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
*15. 李国宝议员问:(译文)
方便营商咨询委员会("方咨会")于2006年1月成立,继续履行于2005年12月解散的前经济及就业委员会在方便营商方面的顾问职能。自此,由经济及就业委员会成立,负责就各行业进行规管检讨的4个工作小组一直向方咨会作出汇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方咨会及其工作小组有否完成经济及就业委员会所订定的优先处理工作;若否,估计就该等措施发表最后报告及解散其工作小组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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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方咨会订定目前及未来工作优先次序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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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方咨会来年的工作计划;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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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政府有否评估其在落实由经济及就业委员会和方咨会提出,旨在削减繁琐规管及精简程序为目标的措施后,有否就提供政府服务的效率及成本节约方面作出实质改善;若有该等改善,有否任何政府部门的人员因此而被调配负责其他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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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财政司司长
*16. 冯检基议员问:
本人接获市民意见,指各区的旧式社区中心设计较为落后(例如沒有设置升降机等),未能照顾使用者的需要,对幼童、长者和伤残人士带来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有否对上述社区中心的基本设施进行评估(包括检视其用途和服务对象,以及与现时的设计标准作出比较),以便按使用者的需要提供适切的服务;若有,评估的结果;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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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会否考虑为人流较多,以及有幼童、长者和伤残人士使用的旧式社区中心,进行改善工程(例如加建升降机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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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民政事务局局长
*17. 曾钰成议员问:
据报,虽然现时学生资助办事处的学校书簿津贴计划向有需要的学生提供津贴,以支付必须的书簿费用及杂项就学开支,但由于审核条款较为严苛,以及申请手续需时,很多家庭未能受惠。此外,该处一般于开学后的10月才发放津贴,而且全费津贴额最高只有2,000多元,不能抵销近3,000多元的教科书开支,因而难济家长之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当局有否计划检讨上述津贴计划(包括考虑适当放宽审核标准、根据通胀的幅度增加津贴额、向所有合资格的申请人提早发放津贴,以及特别加快处理在过去一年获发全额津贴的学生的申请);若有,计划的详情;若否,原因为何?
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18. 单仲偕议员问:
教育局(前称教育统筹局)自2002年起推动设立资历架构及相关的质素保证机制,至今共有12个行业成立了行业培训咨询委员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曾于2003年进行有关试验计划的6个行业在设立资历架构的工作的进展,以及有否评估有关工作的成效;若有,评估的准则和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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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上文第(一)项所指的行业在推广资历架构时曾遇到甚么困难,以及当局如何解决该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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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鉴于资讯科技及通讯行业的资历架构会分数期推行,与其他行业情况不同,而且业內人士未必深入了解有关详情,当局有否举办更多推广活动,使更多业內机构、雇主及雇员认识资历架构,以增强其认受性;若有,详情及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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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有否制订推广资历架构的策略;若有,详情及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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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教育局局长
*19. 刘江华议员问:
近日有多宗在不同地区发生的劫案,怀疑是非法入境者所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怀疑是非法入境者所作的罪案去年有多少宗,以及该等案件的详情;该数字与前两年如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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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警方去年有否调派警员定时巡逻乡郊地区及搜索匿藏的非法入境者;若有,拘获的非法入境者人数为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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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哪些地区去年有较多罪案怀疑是或证实为非法入境者所作的,以及警方有否加派警员巡逻该等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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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保安局局长
*20. 刘秀成议员问:
日前在天水围发生的一宗伦常惨剧引起市民关注到提供情绪辅导的求助热线服务是否足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 现时提供24小时服务的热线在同一时间最多可以处理多少宗求助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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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各条热线在每日不同时段有多少人员负责接听电话,以及当中曾接受处理情绪问题的专业训练的人员(例如:社工、心理专家及精神科医生)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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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过去12个月,各条热线平均每日接听了多少个求助电话,并按时段列出分项数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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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各条热线现时平均每日有多少个求助电话因线路繁忙而被转驳至留言信箱,并按时段列出分项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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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答覆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 以书面答覆的质询
III. 议案
根据《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动议的决议案
保安局局长动议下列议案:
议决批准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于2007年5月8日作出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马来西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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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马来西亚)令》已于
2007年5月17日随立法会CB(3)588/06-07号文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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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议员议案
- 正视残疾人士乘搭交通工具的需要
梁耀忠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本会在2002-2003、2003-2004、2005-2006及2006-2007年度会期,曾通过要求为残疾人士改善交通设施及提供优惠票价的议案,但有关政府部门、部分法定交通机构及其他公共交通机构却沒有采取相应措施和予以正视;本会认为,为协助残疾人士融入社会而需要提供交通优惠票价,已是社会多年来的广泛共识,政府对促成此事责无旁贷,但政府拖延多年,至今仍未有任何成效,本会对此甚感不满,深表遗憾;此外,最近有交通机构建议由政府承担向残疾人士提供票价半费优惠的一切盈亏,政府却以财政承担为理由,一直拖延处理,令人质疑政府促成此事的诚意;为此,本会重申,政府:
(一) | 务必在短期內为引入残疾人士票价半费优惠提出具体方案和实施时间,尽快促进残疾人士融入社会,改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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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应增拨资源,改善复康巴士服务;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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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应严格监管公共交通机构提供无障碍设施,让更多残疾人士可使用交通工具,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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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王国兴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本会在2002-2003"之前加上"虽然行政长官在本月11日立法会施政报告答问会上回覆议员询问时说,会在一、两个月內就残疾人士交通费半价优惠的处理作出回应,但鉴于";在"提供优惠票价的议案,"之后删除"但",并以"而"代替;在"其他公共交通机构"之后删除"却沒有",并以"均有不"代替;在"采取相应措施和予以正视"之后加上"的前科,因此令人忧虑政府部门会再度拖延";在"深表遗憾"之后加上"自立法会组成有关小组委员会并举行年多的会议后,再加上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致函行政长官反映有关诉求和理据,此事的解决进程初露曙光;";在"提供票价半费优惠的一切盈亏,"之后删除"政府却以财政承担为理由,一直拖延处理,令人",并以"但政府主责官员却以未就各种方案进行评估及未计算清楚倘选取有关方案的财政承担为藉口,一再拖延提交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令人十分"代替;在"质疑政府促成此事的"之后加上"决心和";在"为此,本会"之后删除"重申,",并以"敦促"代替;在"政府:"之后加上"(一) 无论最终决定采用何种残疾人士半价交通优惠的方案,都必须责无旁贷提供财政上的支援;";删除原有的"(一)",并以"(二)"代替;在"务必在短期內"之后加上"尽快";在"提出具体方案和实施时间"之后删除",尽快促进",并以"表,协助"代替;删除原有的"(二)",并以"(三)"代替;在"应增拨资源,"之后加上"全面";在"改善复康巴士服务"之后加上",特别必须把该项服务扩展至偏远地区和新市镇";删除原有的"(三)",并以"(四)"代替;及在"让更多残疾人士可使用"之后加上"公共"。
出席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 改善贫富悬殊,重设扶贫委员会
冯检基议员动议下列议案:
鉴于本港贫富悬殊情况愈趋严重,本会促请政府重设扶贫委员会,并制订更全面的灭贫政策,以缩窄贫富悬殊的差距,从而改善贫穷人士的生活,减少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就议案提出的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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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李国英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鉴于"之前加上"行政长官在今年的施政报告中表示要'关怀社会、投资社会',并提出相应的改善措施,但";在"愈趋严重,"之后加上"有关措施未足以解决问题,";在"促请政府"之后加上"采取积极行动,并在有需要时";在"扶贫委员会,"之后删除"并",并以"以"代替;在"灭贫政策,"之后删除"以";在"差距,"之后删除 "从而";及在紧接句号之前加上";同时,本会亦促请政府落实以下措施:(一) 取消高龄津贴申请人的离港期限;(二) 延长'中年就业计划'的在职培训津贴发放期;(三) 为残疾人士提供交通票价优惠;(四) 增拨资源协助贫穷儿童,让他们享有更多适当发展的机会;(五) 制订协助弱势社群(例如新来港定居人士及少数族裔人士等)融入社会的措施;及(六) 进一步改善公营医疗服务的质素,并减轻弱势社群的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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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梁国雄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促请政府"之后删除"重设",并以"设立一个有实质权力的"代替;在"扶贫委员会,"之后删除"并",并以"以"代替;及在"灭贫政策,"之后加上"包括引入财富再分配的累进稅制,"。
就梁国雄议员修正案提出的修正案
单仲偕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灭贫政策,"之后删除"包括引入财富再分配的累进稅制",并以"此外,政府亦应引入累进利得稅率及差饷征收率,并取消薪俸稅标准稅率"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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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张超雄议员动议下列修正案:
在"更全面"之后加上"及有针对性";在"灭贫政策,"之后删除"以缩窄贫富悬殊的差距",并以"特别在偏远地区,大量低收入和弱势家庭聚居,但文康设施、医疗和社会服务远远未能应付居民实际需要;因此,政府在编配社区设施和服务时,必须充分考虑当区的人口结构特点,适度放宽人口与社区设施和服务的比例,并针对区內单亲、贫穷、面对潜在家庭暴力威胁,以及有精神病、长期病患者及残疾人士家属等弱势家庭,提供具策略性和更专门的支援服务,包括重开各区的单亲中心和新来港定居人士服务中心"代替;及在"贫穷人士的生活"之后加上";同时,政府应致力在当区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并放宽交通费支援试验计划的申请资格,以减轻居民的交通费负担,缩窄贫富悬殊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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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的政府官员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立法会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