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內务委员会

2008年4月11日举行的第十八次会议

议 程

I.通过2008年3月28日举行的第十七次会议的纪要
(立法会CB(2)1522/07-08号文件)

II.续议事项

內务委员会主席汇报与政务司司长会面的情况

III.立法会先前会议的续议事项

(a)法律事务部就根据《议事规则》第54(4)条交付內务委员会处理的法案所拟备的报告

《雅丽氏何妙龄那打素慈善基金会条例草案》
(立法会LS71/07-08号文件)

(b)2008年3月28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8年4月9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69/07-08号文件)

(c)2008年4月3日在宪报刊登并于2008年4月9日提交立法会会议席上省览的附属法例法律事务部报告
(立法会LS70/07-08号文件)

IV.将于2008年4月16日及17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499/07-08号文件)

(b)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

《2008年拨款条例草案》
(议员发言)

V.将于2008年4月23日立法会会议席上处理的事项

(a)质询
(立法会CB(3)500/07-08号文件)

(b)法案 - 首读及动议二读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c)法案 - 恢复二读辩论、委员会审议阶段及三读

(i)《2008年拨款条例草案》
(政府当局回应)

(ii)《2007年立法会(修订)条例草案》

(d)政府议案

迄今并未接获有关的预告。

VI.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报告

(a)《內地判决(交互强制执行)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2)1521/07-08号文件)

(b)《2008年差饷(豁免)令》小组委员会报告
(立法会CB(1)1201/07-08号文件)

VII.法案委员会及小组委员会的情况
(立法会CB(2)1523/07-08号文件)

VIII.其他事项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