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会议纪要
(下午2时30分至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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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127/07-08号文件
(于2008年2月20日随立法会CB(2)1128/07-08号文件发出)
| - | 2008年2月4日会议的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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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与政府当局/司法机构政务处举行会议
(下午2时35分至4时25分)
为是次会议发出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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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129/07-08(01)号文件
(英文本随文附上)
(中文本容后奉上)
| - | 司法机构政务处所提供题为"《高等法院规则》(第4A章)修订建议的政策事项"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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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152/07-08(01)号文件
(容后奉上)
| - | 司法机构政务处所提供题为"对《高等法院(修订)规则》的规则拟稿的回应摘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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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发出的文件
附属法例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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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000/07-08(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8年2月1日发出)
(中文本容后奉上)
| - | 司法机构政务处所提供题为"对《高等法院规则》(第4A章)的修订建议"的文件(最新的附属法例拟稿载于该文件附件B及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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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参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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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834/07-08号文件
(于2008年2月1日随立法会CB(2)996/07-08号文件发出)
| - | 《2007年民事司法制度(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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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2111/06-07(01)至(04)、CB(2)2260/06-07(01)、CB(2)2393/06-07(01)及(02)、CB(2)2429/06-07(02)及CB(2)27/07-08(06)号文件
(于2008年2月1日随立法会CB(2)996/07-08号文件发出)
| - | 团体代表向《2007年民事司法制度(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委员会提交的意见书及司法机构政务处/政府当局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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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2004年3月发表的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最后报告书将于会议席上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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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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