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有关的附属法例拟稿小组委员会会议

日 期:2008年4月8日(星期二)
时 间: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
地 点:立法会大楼会议室B

议 程

I.与政府当局/司法机构政务处举行会议
(下午2时30分至4时25分)

上次会议后发出的文件

立法会CB(2)1455/07-08(0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于2008年3月28日发出)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的李丁秀教授及Swati Jhaveri教授为回应小组委员会于2008年2月29日会议上提出的多项事项而联合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469/07-08(0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于2008年3月31日发出)

-香港大律师公会为回应小组委员会于2008年2月29日会议上提出的多项事项而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

审议《2008年高等法院(修订)规则》的规则拟稿

司法机构政务处提供的文件

立法会CB(2)1000/07-08(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8年2月1日发出)
(中文本容后奉上)

-对《高等法院规则》(第4A章)的修订建议,连同下列附件 -

附件A - 概述受影响的《高等法院规则》命令及《2008年高等法院(修订)规则》的规则拟稿("《高等法院规则》拟稿")中相关修订规则的列表

附件B - 《高等法院规则》拟稿

附件C - 受《高等法院规则》拟稿內的修订影响的条文的标明修订文本

立法会CB(2)1129/07-08(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8年2月20日发出)
(中文本容后奉上)

-《高等法院规则》修订建议的政策事项

立法会CB(2)1152/07-08(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8年2月20日发出)
(中文本容后奉上)

-于2006年4月及2007年10月公众咨询期间所收到有关《高等法院规则》拟稿的意见及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督导委员会所作回应的摘要

团体代表提交的意见书及司法机构的回应

(a)司法机构就团体代表于2008年2月29日会议上提交的意见书作出的回应

立法会CB(2)1373/07-08(02)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8年3月18日发出)
(中文本容后奉上)

-司法机构对团体代表于2008年2月29日会议上提出的意见所作的回应

(b)团体代表进一步提交的意见书

立法会CB(2)1403/07-08(0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于2008年3月20日发出)

-张达明先生因应司法机构经修订的建议及就2008年2月29日会议上团体代表提出的意见所作的回应而于2008年3月19日提交的另一份意见书

立法会CB(2)1422/07-08(0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于2008年3月25日发出)

-Gary Meggitt先生因应司法机构就团体代表于2008年2月29日会议上所提意见作出的回应而于2008年3月20日提交的另一份意见书

立法会CB(2)1392/07-08(0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于2008年3月19日发出)

-香港律师会因应小组委员会于2008年2月29日会议上提出的多项事项而于2008年3月18日提交的进一步意见书

立法会CB(2)1411/07-08(01)号文件
(只备英文本)
(于2008年3月20日发出)

-Gary Meggitt先生因应小组委员会于2008年2月29日会议上提出的多项事项而于2008年3月19日提交的另一份意见书

于2004年3月发表的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最后报告书将于会议席上提交

(之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可于立法会的网页http://www.legco.gov.hk/yr07-08/chinese/hc/sub_com/hs51/papers/hs51_ppr.htm取览)

II.其他事项
(下午4时25分至4时30分)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2
200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