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通过会议纪要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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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2)1926/07-08号文件
(于2008年5月14日随立法会CB(2)1927/07-08号文件发出)
| - | 2008年4月14日会议的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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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与政府当局/司法机构政务处举行会议
(上午8时35分至10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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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审议《高等法院规则》的修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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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会CB(2)1847/07-08(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8年5月7日发出)
(中文本容后奉上)
| - | 司法机构政务处提供的文件,当中列述《2008年高等法院(修订)规则》拟稿第25部的相关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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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在过往会议中提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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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会CB(2)1928/07-08(01)号文件
(英文本随文附上)
(中文本容后奉上)
| - | 司法机构政务处/政府当局所须采取的跟进行动一览表(截至200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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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会CB(2)1847/07-08(03)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8年5月8日随立法会CB(2)1863/07-08号文件发出)
(中文本容后奉上)
| - | 司法机构政务处所提供题为"经修订的第23部 - 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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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会CB(2)1890/07-08(01)号文件
(于2008年5月9日发出)
(只备英文本)
| - | 助理法律顾问于2008年4月10日致司法机构政务处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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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会CB(2)1847/07-08(04)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8年5月8日随立法会CB(2)1863/07-08号文件发出)
(中文本容后奉上)
| - | 司法机构政务处所提供题为"对在小组委员会之前会议上提出的事项的回应"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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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会CB(2)1928/07-08(02)号文件
(容后奉上)
| - | 司法机构政务处所提供题为"对在小组委员会之前会议上提出的其余事项的回应"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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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会CB(2)1928/07-08(03)号文件
(容后奉上)
| - | 司法机构政务处所提供题为"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 毫无理据的许可申请"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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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之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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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会CB(2)1000/07-08(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8年2月1日发出)
(中文本容后奉上)
| - | 题为"对《高等法院规则》(第4A章)的修订建议",连同下列附件 -
附件A - 概述受影响的《高等法院规则》命令与《高等法院规则》拟稿中相关修订规则的列表
附件B - 《高等法院规则》拟稿
附件C - 受《高等法院规则》拟稿內的修订影响的条文的标明修订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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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审议《区域法院规则》、《土地审裁处规则》及与费用有关的4套规则的修订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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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会CB(2)1491/07-08(01)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8年4月2日发出)
(中文本容后奉上)
| - | 题为"《区域法院规则》(第336H章)的修订建议",连同下列附件 -
附件A - 最新《区域法院规则》拟稿与最新《高等法院规则》拟稿的对照表
附件B - 最新的《区域法院规则》拟稿
附件C - 最新《区域法院规则》拟稿的标明修订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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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会CB(2)1491/07-08(02)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8年4月2日发出)
(中文本容后奉上)
| - | 题为"《土地审裁处规则》(第17A章)的修订建议"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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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立法会CB(2)1491/07-08(03)号文件
(英文本于2008年4月2日发出)
(中文本容后奉上)
| - | 题为"《高等法院费用规则》(第4D章)、《区域法院民事诉讼程序(费用)规则》(第336C章)、《高等法院诉讼人储存金规则》(第4B章)及《区域法院诉讼人储存金规则》(第336E章)的修订建议"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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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2004年3月发表的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最后报告书将于会议席上提交
(之前发出的其他相关文件可于立法会的网页取览(http://www.legco.gov.hk/yr07-08/chinese/hc/sub_com/hs51/papers/hs51_pp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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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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