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选举主席
(上午11时至11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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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11时05分至下午12时25分)
有关公告的背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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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第202号法律公告
(于2007年10月26日在宪报刊登)
| - | 《〈非应邀电子讯息规例〉(生效日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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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LS7/07-08号文件
(在2007年11月1日随立法会CB(2)234/07-08号文件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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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215/07-08(01)号文件
(在2007年11月8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关于《〈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生效日期)公告》及《〈非应邀电子讯息规例〉(生效日期)公告》的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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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项
(下午12时25分至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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