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于2008年4月18日在宪报刊登的《商品说明条例》下
6项附属法例的小组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

日期:2008年5月15日(星期四)
时间:上午10时45分
地点:立法会会议厅

修 订 议 程
(截至2008年5月14日的情况)

I.与团体代表及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10时45分至下午12时40分)

与团体代表会商

  1. 香港旅游业雇员总会
    立法会CB(1)1515/07-08(01)号文件 - 只备中文本
    (随文附上)

  2. 香港九龙玉器工商联会

  3. 消费者委员会
    立法会CB(1)1515/07-08(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4. 香港荃湾工商业联合会

  5. 香港玉器批发零售商协会

未能出席会议的下列团体提交的意见书

  1. 香港电子业商会
    立法会CB(1)1515/07-08(03)号文件 - 只备中文本
    (于2008年5月13日发出)

  2. 香港总商会
    立法会CB(1)1515/07-08(04)号文件 - 只备英文本
    (于2008年5月13日发出)

  3. 德国工商会有限公司
    立法会CB(1)1522/07-08(01)号文件 - 只备英文本
    (随文附上)

  4. 香港律师会
    立法会CB(1)1522/07-08(02)号文件 - 只备英文本
    (随文附上)

  5. 香港贸易服务业协会
    立法会CB(1)1522/07-08(03)号文件 - 只备中文本
    (随文附上)

  6. 香港中国企业协会
    立法会CB(1)1522/07-08(04)号文件 - 只备中文本
    (随文附上)
II.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0分至12时45分)

(先前发出的文件一览表可于立法会网站浏览,有关的网址为http://www.legco.gov.hk/yr07-08/chinese/hc/sub_leg/sc08/general/sc08.htm)

立法会秘书处
议会事务部1
200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