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选举主席
(上午8时30分至8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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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上午8时35分至10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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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第106号法律公告
(在2008年5月14日的立法会会议上提交)
| - | 《2008年污水处理服务(工商业污水附加费)(修订)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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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号:EP(CR) 9/35/16
(在2008年5月9日发出)
| - | 环境保护署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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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LS84/07-08号文件
(在2008年5月15日随立法会CB(2)1961/07-08号文件发出)
| - | 在2008年5月14日提交立法会省览的附属法例的法律事务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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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608/07-08(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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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608/07-08(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2008年污水处理服务(工商业污水附加费)(修订)规例》的标明修订文本(2008年第106号法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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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项
(上午10时25分至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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