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选举主席
(下午5时至5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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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与政府当局举行会议
(下午5时05分至6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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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在2008年5月14日发出)
| - | 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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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LS86/07-08号文件
(在2008年5月22日随立法会CB(2)2034/07-08号文件发出)
| - | 在2008年5月21日提交立法会省览的附属法例的法律事务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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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695/07-08(01)号文件
(在2008年5月29日发出)
| - | 2008年第125号法律公告 - 《2008年建筑物(垃圾及物料回收房及垃圾槽)(修订)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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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695/07-08(02)号文件
(在2008年5月29日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拟备的该规例的标明修订事项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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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695/07-08(03)号文件
(在2008年5月29日发出)
| - | 政府当局所提供关于咨询名单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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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696/07-08号文件
(在2008年5月29日发出)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关于《2008年建筑物(垃圾及物料回收房及垃圾槽)(修订)规例》的文件(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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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项
(下午6时55分至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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