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选举主席
(上午10时45分至10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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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与政府当局会商
(上午10时50分至下午12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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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第132号法律公告
(于2008年5月21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提交)
| - | 《2008年电讯(传送者牌照)(修订)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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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第133号法律公告
(于2008年5月21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提交)
| - | 《2008年电讯(频谱使用费的水平)(第二代移动服务)(修订)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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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700/07-08(01)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经2008年第132及133号法律公告修订的《2008年电讯(传送者牌照)(修订)规例》及《2008年电讯(频谱使用费的水平)(第二代移动服务)(修订)规例》的标明修订事项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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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456/07-08(06)号文件
(于2008年5月6日发出)
(随文再度发出)
| - | 就2008年5月13日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会议发出的政府当局文件 : "根据《电讯条例》设立「综合传送者牌照」的建议公众咨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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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LS86/07-08号文件
(于2008年5月22日随立法会CB(2)2043/07-08号文件发出)
| - | 法律事务部报告第86至91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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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CB(1)1700/07-08(02)号文件
(随文附上)
| - | 立法会秘书处拟备的背景资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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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项
(下午12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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