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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至2008年度
立法会汇报
第22期 (2008年5月15日)
在2008年5月14日举行的立法会会议,立法会通过下列两项条例草案:
(1)
《2008年民生书院及协恩学校(法团名称更改及一般修订)条例草案》,以及由
教育局局长就该条例草案所动议的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
。
(2)
《雅丽氏何妙龄那打素慈善基金会条例草案》。
在同一会议,立法会通过下列决议:
由
陈鉴林议员动议,有关延展《商品说明(提供关于天然翡翠的资料)令》、《商品说明(提供关于钻石的资料)令》、《商品说明(提供关于受规管电子产品的资料)令》、《2008年商品说明(标记)(黃金及黃金合金)(修订)令》、《2008年商品说明(标记)(白金)(修订)令》及《2008年商品说明(白金的定义)(修订)规例》的修订期限的决议
。
立法会亦通过下列不拟具立法效力的议案:
由
陈智思议员就「完善公园草地设施」动议,经王国兴议员、余若薇议员、周梁淑怡议员、涂谨申议员及蔡素玉议员修正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