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日期:2009年4月24日(星期五)
時間:下午5時
地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修訂議程
(截至2009年4月17日為止)

I.通過會議紀要
(下午5時至5時05分)

立法會CB(1)1315/08-09號文件
(於2009年4月17日隨立法會CB(1)1316/08-09號文件發出)

-2009年3月30日會議的紀要

II.與團體代表/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5時05分至6時55分)

檔號:THB(T)CR 2/14/3231/00
(於2009年1月20日發出)

-運輸及房屋局發出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CB(3)307/08-09號文件
(於2009年1月23日發出)

-條例草案文本

  1. 沙田區議會議員及交通及運輸委員會主席楊祥利先生

  2. 西貢區議會議員及交通及運輸委員會主席邱戊秀先生
跟進上次會議席上提出的事宜

立法會CB(1)1284/08-09(01)號文件
(於2009年4月9日發出)

-政府當局就針對觸犯可招致違例駕駛記分的表列罪行但不因應傳票出庭的涉事人成功執行不出庭逮捕令的個案數字提供的文件

立法會CB(1)1326/08-09(01)及(02)號文件
(隨文附上)

-法案委員會秘書於2009年4月3日致申訴專員的函件及申訴專員於2009年4月17日的覆函

(先前發出的文件一覽表載於立法會網站﹕http://www.legco.gov.hk/yr08-09/chinese/bc/bc01/papers/bc01_ppr.htm.)

III.其他事項
(下午6時55分至7時)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1
200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