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村代表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

項目符號文件

法律事務部與政府當局互通的函件/法律事務部擬備的文件

立法會文件編號文件會議日期
LS118/08-09 立法會秘書處法律事務部就民政事務局局長是否有空間重新考慮"青衣墟"的個案,以將其加入《村代表選舉條例》(第576章)的"原居鄉村"名單內提交的文件 200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