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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職業性失聰(補償)(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日 期:
2009年11月30日(星期一)
時 間:
下午2時30分
地 點:
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 程
I.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2時30分至4時25分)
政府當局就2009年11月11日會議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
立法會
CB(2)375/09-10(01)
號文件
(隨文附上)
-
政府當局就2009年11月11日法案委員會會議上所提事項作出的回應
逐一審議條例草案的條文
條例草案文本
(於2009年5月22日隨立法會CB(3)623/08-09號文件發出)
立法會CB(2)1948/08-09(03)號文件
(於2009年6月19日發出)
-
法律事務部就條例草案將會修訂的各項條例相關條文擬備的標明修訂文本
立法會
CB(2)1948/08-09(02)
號文件
(於2009年6月19日發出)
-
助理法律顧問於2009年6月17日致政府當局的函件
立法會
CB(2)2306/08-09(01)
號文件
(於2009年7月29日發出)
-
政府當局就助理法律顧問2009年6月17日的函件作出的回應
(先前發出的相關文件一覽表已載於立法會網站:
http://www.legco.gov.hk/yr08-09/chinese/bc/bc55/general/bc55.htm
)
II.
下次會議日期
(下午4時25分至4時30分)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