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日期:2009年10月23日(星期五)
時間:上午10時45分
地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修訂議程
(截至2009年10月21日)

I.與政府當局會商
(上午10時45分至下午12時40分)

立法會CB(2)89/09-10(01)號文件
(隨附於後)

-政府當局就香港律師會於2009年9月11日提出對《2009年家庭暴力(修訂)條例草案》的意見而作出的回應

立法會CB(2)2483/08-09(01)號文件
(已於2009年9月14日發出)
(只備英文本)

-香港律師會於2009年9月11日發出的函件

逐項審議條例草案條文

立法會CB(3)663/08-09號文件
(已於2009年6月5日發出)

-條例草案

立法會CB(2)1982/08-09(01)號文件
(已於2009年6月26日發出)

-按條例草案將會修訂的各項條例相關條文擬備的標明修訂文本

勞工及福利局於2009年6月3日發出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CB(2)89/09-10(02)號文件
(隨附於後)

-政府當局提供題為 "新訂的第3B(2)條及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有關界定兩名人士是否處於同居關係的相關元素"的文件

(先前發出的相關文件一覽表可於立法會網站瀏覽,網址為http://www.legco.gov.hk/yr08-09/chinese/bc/bc56/general/bc56.htm)

II.下次會議日期
(下午12時40分至12時45分)

議會事務部2
立法會秘書處
200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