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選舉主席
(下午4時30分至4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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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與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4時35分至6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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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3)690/08-09號文件
(於2009年6月12日發出)
| - | 條例草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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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P 5004/4/1C XIII
(於2009年6月10日發出)
| - |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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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94/08-09號文件
(於2009年6月25日隨立法會CB(2)2032/08-09號文件發出)
| - | 法律事務部就條例草案提交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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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2210/08-09(02)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標明擬修訂的相關條文的條例草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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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2210/08-09(03)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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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CB(2)2210/08-09(04)號文件
(隨文附上)
| - |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成立的律師出庭發言權工作小組於2007年10月發表的最終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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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其他事項
(下午6時25分至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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