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

日期:2009年9月7日(星期一)
時間:下午4時30分至6時30分
地點:立法會大樓會議室A

議 程

I.與代表團體及政府當局舉行會議
(下午4時30分至6時25分)

出席的團體

(1)香港大律師公會

(2)香港律師會
[立法會CB(2)2427/08-09(01)號文件](隨文附上)
(只備英文本)

(3)消費者委員會
[立法會CB(2)2427/08-09(02)號文件](隨文附上)

相關文件

立法會CB(3)690/08-09號文件
(於2009年6月12日發出)

-條例草案文本

LP 5004/4/1C XIII
(於2009年6月10日發出)

-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

立法會CB(2)2210/08-09(02)號文件
(於2009年7月14日發出)

-按條例草案將予修訂的各項相關條文擬備的標明修訂本

立法會CB(2)2210/08-09(03)號文件
(於2009年7月14日發出)

-立法會秘書處擬備的背景資料簡介,隨文夾附香港律師會於2008年12月提供的訟辯律師行為守則擬稿

立法會CB(2)2210/08-09(04)號文件
(於2009年7月14日發出)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的律師出庭發言權工作小組於2007年10月發表的最終報告書

II.其他事項
(下午6時25分至6時30分)

(先前發出的文件一覽表可於立法會網站瀏覽,有關的網址為http://www.legco.gov.hk/yr08-09/chinese/bc/bc57/papers/bc57_ppr.htm)

立法會秘書處
議會事務部2
2009年9月2日